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档发〔2023〕2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宜人社职〔2024〕1号)、《宜宾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档发〔2024〕8号)要求,为做好全区2024年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参加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符合申报初级职称条件人员向区档案局申报评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档发〔2023〕2号)。
(二)继续教育要求
(三)社保要求
申报人员须在我区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二)单位推荐
(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应在申报系统中建立账户,账户的获取方式详见申报系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端操作手册(附件4)。
申报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人员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区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报送区档案局审查。
(四)档案专业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区档案专业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审结果公示
(六)确认任职资格
经区档案专业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社局确认。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需扫描成PDF上传,每份材料独立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为复印件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申报人员严格对照申报系统“个人申报端”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5),承诺人处由申报人员本人手写签名。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复印件(首次申报职称评审的无需提供,现职称为其他专业职称转评的提供原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学信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
5.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6.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证明。
7.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8.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打印姓名无效。
10.自任职以来(申报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1.劳动合同(应为能反映符合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12.社保参保证明,在我区参保的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证明。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2份,网上信息上传1-6项各2份,网上信息上传7-12项各1份(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评委会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及时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
另附《宜宾市翠屏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6)一式3份,需推荐单位盖章。
(三)填报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注明公示情况并签署推荐意见,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部门意见,非区档案局意见。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的标题为《XX单位关于XXX同志申报XXX的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单位对申报人员任期内政治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及明确的推荐意见,经单位分管或以上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4.所有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并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四)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装订2册,其中网上信息上传1-6项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网上信息上传7-12项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1册并附目录。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