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简称人社部事业中心)2024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安排,经报部主管部门同意,我中心将于今年9月上旬在成都市举办2024年第三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参训学员熟悉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把握劳动和人事争议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法与技巧,评析典型案例,规范争议仲裁文书写作,提升用人单位自主预防和化解争议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三、培训内容
(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政策解读及热点问题分析
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2.近年新出台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政策解读及热点问题分析;
3.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等工作介绍;
4.《劳动合同法》修法要点及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答疑;
5.劳动合同纠纷新热点及劳务派遣面临的新问题及答疑;
6.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理论与实践;
(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7.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点及实施中的问题答疑;
(四)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解析和工作实务
9.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解析,及对法律依据的把握;
10.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解析,及对法律依据的把握;
11.《民法典》实施背景下劳动争议裁判思路、规则及实务;
12.地方调解仲裁经验做法交流,仲裁文书写作方法技巧。
四、培训方式与师资
2024年9月2日—7日(2日报到,7日返程),成都市。
六、培训费用
(一)收费标准。培训费共计3300元/人,含食宿费用,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自理。报到具体事宜,报名截止时另行通知。
七、参训事宜
(一)培训结束后将为全勤并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二)学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培训班纪律,严禁借培训之机外出旅游,严禁培训期间聚餐饮酒。
(三)学员须全勤参训,原则上不请假、不早退,培训结束后及时返程;遇特殊情况请假,须参训单位人事部门书面向人社部事业中心请假。
(四)联系方式: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思涵、韩忠安、李林
手机:13070194840赵老师,13801228835韩老师
该通知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的“部属单位网站”链接,进入人社部事业中心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