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更好地加强放射卫生管理,通过举办放射防护专业培训班使放射工作人员提高了放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了防护意识,促进了青岛市放射防护工作的开展,达到了预期效果。
青岛市现有同位素单位108家,医用X射线及工业探伤单位175家,放射工作人员2000人,2002~2003年共举办了13期培训班,每期培训5d,共培训了1880人,培训率达到94%。
遵循面向基层,方便受训单位,主要实行三种方式,一是由我所组织集中在本市培训,二是为方便基层到县(区)里培训,三是到放射人员集中医院及企业单位培训。
选用省统一培训教材。培训内容①放射防护基础物理知识,②辐射量及单位,③放射损伤,④放射卫生防护法规与标准,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⑥外照射防护,⑦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⑧放射性同位素放射卫生防护,⑨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与监督,⑩放射事故,11个人剂量监测。
(2)为保证培训班教学质量,我们聘请省、市放射专家及本科室的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另外还邀请放射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在培训班上进行经验交流,并通过放录象使学员们对放射源有感性认识,对射线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
(3)由于放射工作人员两年就要复训一次,这使得一些老学员觉得自己曾经学过,对听课不重视,报完到就找不到人了,为保证学习班的出勤率,我们实行点名,只要两次点名不到,就取消其持证资格,并告知所在单位,通过这种方法,每次培训听课率都达到99%。
(5)建立考核制度。每期培训班结束前进行统一考试,试卷存档,考试合格及体检合格者给予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1)经过培训学习,各单位对放射防护工作都非常重视,都能及时安排人员学习,我们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放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持有有效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能按规定及时更换个人剂量元件,这在培训前是做不到的。
(2)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各放射工作单位的法制观念,增强了放射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培训前,许多放射工作单位在进行新、改、扩建时不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购进射线装置、放射源时不进行申报。经过培训后,各单位都做到了依照程序办理。通过培训和加大执法力度,使我市至今未发生一起放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