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工作中常见问题解答
2.问:哪些申报人员需要在“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答:(1)全省申报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的申报人员;
(2)徐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宿迁市申报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的申报人员;
(3)省部属单位、有关院校以及民营无主管单位,须申报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申报人员;
各市(县、区)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请到所在市职称管理部门申报职称。
3.问:申报材料如何准备?
4.问:本专业工作年限及职称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职称工作年限是指从取得最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之日起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5.问:论文方面有什么要求?
6.问:关于职称计算机及职称外语的要求是什么?
答:职称计算机成绩不分等级、长期有效。职称评审中计算机应用能力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职称计算机免考);(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8.问: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和手续是什么?
答:目前,江苏省建设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用纸质和网上并行的申报方式。各省辖市申报高级和研究员级的人员须经各省辖市建设行业职称(人事)部门初审后集中上报省建设工程职称办;省直各单位以及省部属院校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经主管部门盖章并出具评审委托函报省建设工程职称办;民营企业以及无主管单位由本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审核后,出具评审委托函集中报省建设工程职称办;档案材料在人才市场的,由人才市场出具评审委托函,直接报送省建设工程职称办。
9.问:答辩有什么要求?
答:答辩是评委对申报人员能力、业绩进一步考核的一种方式,凡应答辩而未参加答辩的人员一律视为当年放弃评审。
10.问:评审结果如何查询?
11.问:职称证书遗失后如何补办?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高级和研究员级证书遗失的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省辖市人事部门负责办理本辖区内的证书遗失补办。省直单位、省(部)属院校等在省建设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证书遗失,由个人直接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办理,办理时提供如下资料:①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刊登证书遗失启示报纸原件(需全省发行类报纸);③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批准通过的文件复印件;④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中级证书遗失办理:在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由省建设工程职称办每年集中办理一次。申请补办人员于每年8月1日-9月1日期间将填写好的《江苏省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及申请表中所列相应材料,交至省建设工程职称办(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1307室)。
12.问:职称证书如何领取?
答:评审通过人员在各申报地领取职称证书,省直各大单位集中申报的,由单位集中在省建设工程职称办领取,联系方式见下表:
职称主管部门
地址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广州路183号533室
025-83278186
无锡市建设局
无锡市太湖新城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8号楼714室
0510-81822761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路建设大厦156室
0516-66998557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105室
0519-85682071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州市锦帆路239号
0512-65115952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职称办
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2224室(工农南路150号)
0513-59000341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0518-85802240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安市北京北路112号1302室
0517-83661569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南路150号
0515-88420001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扬州市文昌中路411号
0514-87329512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江市正东路33号
0511-85581829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0523-86882682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洪泽湖路140号商务建设大厦1506室
0527-84387295
江苏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办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1307室
025-51868946
13.问:对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等失信人员如何处理?
答:申报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负责。从2014年起,评审前申报资料有关内容将在服务平台上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审时,评委对资料的真实性也会进行认定。如出现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通报本单位,同时将个人失信行为列入社会诚信体系网络数据库,并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中第三条要求,在规定年限上作延迟4年以上处理。
二、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1.问:职称申报系统在预防虚假材料上有哪些功能?
答:职称申报系统对学历、历次申报资料、论文等方面将进行永久保存,同时,申报系统开发了对业绩纵、横向对比、相似度警示等功能,为甄别材料真伪提供了技术支撑。此外,在评审前将对个人申报材料有关内容,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问:密码忘记怎么办?
答:每年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申报都有一个网上申报期(详见“通知公告”栏中每年申报信息,如: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4月1日结束),申报人只能在每个申报期内填写一份申报材料,如果您之前填写过,请在左侧菜单【我的申报】—【当前申报信息】,拟进入审查阶段右侧点击图标继续进行申报填写。
4.问:注册账号时提示输入移动号码,但是我没有移动号码,输入其他手机号码行吗?
5.问:去年提交的学历信息,今年申报时为何不可修改了?
答:学历信息每次申报只能累加。所以历次申报中使用的学历信息也会在本次申报中自动留存(如果学历造假将会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果确实要求修改有过申报记录的学历信息,必须通过“申请修改学历”功能提出申请作出说明,等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修改。
6.问:申报材料过程中,如何正确填写最高学历?
答:建设工程职称评审认定的最高学历为“工程类的最高学历”,如果你本科为工程类学历,而研究生为非工程类学历,则填写“工程类最高学历”时只能填写本科。
7.问:填写工作总结时有字数限制,如字数超限怎么办?
答:由于申报材料最终需要装订存档,格式必须统一,所以材料会有字数限制,因此需要申报人员重新对工作总结进行提炼、概括、修改,以便符合字数要求。字数限制包括标点,空格以及换行。
8.问:为什么申报人照片更换后,显示不出来
答:更换照片:在基本信息页面,点击【选择文件】,重新选好照片,点【保存】即可。如果没有显示出新照片,请清除浏览器缓存(清除方法以IE8浏览器为例:点击浏览器右上方【工具】—【Internet选项】,弹出框中点击“浏览历史记录”中的【删除】,再点击一次【删除】,等待删除,点击确定)。清除浏览器缓存后,刷新界面即可看到新照片。
9.问:为什么上传附件没有反应
答:首先,您是否按照申报人操作手册上的步骤进行操作,先点击【浏览】选择好文件,再点击左下方【上传附件】按钮。其次,检查您的网络环境是否畅通(建议在网速较快的环境下操作)。再次,检查您的文件是否过大(这种情况请耐心等待上传),建议申报人在不影响图片清晰度的情况下将扫描件分辨率调低,这样上传速度会相对提升。
10.问:为什么申报人上传的附件无法浏览?
答:系统只对jpg格式的文件支持在线浏览,其他格式需要插件的支持,所以无法在线浏览的文件需要点击附件的<文件名称>下载后浏览。
11.问:为什么打印出来的内容格式与原文显示格式不一样
答:申报人在最后“提交”之前一定要打印预览,确保格式没有问题再提交。
(1)若打印预览的版面格式没有问题,请检查内容,确保没有问题后再提交申报材料。
(2)若打印预览的格式存在问题,请下载系统(XP系统)推荐的IE8浏览器,然后对有格式问题的内容重新编辑并保存。
12.问:填完申报材料后直接提交了,再想修改怎么办?
答:申报材料提交审核后是没有办法再修改的,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你所提供的材料。若确实要修改,请联系所在地职称管理机构的预审员(一般为地市的住建局工作人员)。
13.问:网上提交了申报材料后还需要做什么?
答:(1)打印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提交以后,需通过同系统的材料打印功能,导出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并按各个文档的打印格式要求打印出纸质文档。电子文档都带有防伪水印不能修改。(导出的只有申报表,简介表与空的材料目录)
(2)及时查看评审状态:申报材料提交后,可能因为材料某些方面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重新修改,所以要多加留意。
14.问:职称申报书面材料应如何装订?
答:职称申报材料共分为三个分册,其中第二、第三分册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需有目录和页码。装订要求:
第一分册材料:(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进行装订(一式三份);(2)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一份);以上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第二分册材料装订顺序:(1)学历、学位证书;(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现专业技术资格聘书;(4)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5)年度考核表;(6)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材料。
将导出的材料目录页贴在档案袋上,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