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知识更新工程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
(二)培训形式
参加市级基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参加省级基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网络课培训承办资格申请流程
1、资格申请。各基地结合自身实际,填报《2024年继续教育网络公需课科目申请表》或《2024年继续教育网络专业课科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和附件2),省级基地将《申请表》递交省人社厅核准承办资格,市级基地将《申请表》递交市人社局核准承办资格,各基地获得网络课培训资格后制作视频课件。网络公需课由省人社厅在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中遴选承办单位。
2、课件审核。网络公需课视频课件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审核,实行申报单位交叉审核,审核单位对所审核课件出具审核报告,对所审课件合规合法性和质量负责。网络专业课视频课件由申报单位自行审核,并对课件合规合法性和质量负责。各申报单位视频课件整体质量将作为继续教育基地定期评估的重要指标。
3、上线运行。审核通过的视频课件置入平台开放运行。
(二)学习学时管理
1、学时获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面授、网络课程的学习学时由平台自动生成。学员在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平台认定的学时均视为无效。
2、学时认证。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平台进行申请,人事主管单位审核认证。各人事主管单位要严格规范认证学时,并对认证结果负责,不得进行危害平台数据安全的操作。各基地原则上不得从事学时认证。公需课为必学科目,不能认证。
省人社厅按有关规定将抽查部分单位学时认证情况,出现违规认证学时的,将取消单位学时认证权限,对违规认证学时按无效处理。
(三)学员学习入口
1、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2、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
3、陕西省政府政务服务网:
4、移动端入口:
(四)2023年度补课工作安排
2023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补学有关事项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考试日期截止2024年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履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职责,加强对各级基地指导监管,做好工作宣传,确保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高质量完成。各级基地要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培训工作,做好培训服务。
(二)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基地要聚焦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链发展,主动对接各重点领域人才培养需求,科学制定年度任务计划,开展贴近行业特色、方式灵活多样的能力提升培训课程。国家级基地要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我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