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吸纳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教师队伍,促进退役军人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批准,谷城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小学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
专项招聘小学体育教师2名,具体岗位详见《谷城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报名所需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
(一)报名途径
(三)报名有关要求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应聘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5.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须打印《谷城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7.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报名操作指南》(附件2)。
五、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与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证书;
4.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
5.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2张;
6.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资格复审无异议者,原件当场退还应聘人员),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原则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过多的岗位,将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测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公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规则。考生成绩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需要进行高低排名时,由用人单位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聘用和管理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九、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每次50元。
十、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
(二)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教育局、谷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1.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10-724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