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费用—工资—基本工资/加班费/临时工工资等
销售部门受雇人员全部工资。在二级科目下可以设置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三级明细。
2、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支付销售部门员工的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外地就医、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职工补助救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以及丧葬补助、抚恤费、安家费、探亲路费。(工资总额的14%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3、销售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支付的销售部门员工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费用,包括培训外出期间的差旅、餐费等各项费用。(工资总额的8%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销售费用—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的2%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第2、3、4点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在新会计准则下不需要计提了,但还是要根据实发数计入当期费用。分录如下: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
借:销售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销售费用—工会经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5、销售费用—社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
(1)失业保险费:指销售部门职工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一种统筹失业保险费用。
(2)养老保险费:指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养老基金。
(3)医疗保险费:指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疾病住院赔付保险金,生育险。
(4)工伤保险费:指销售部门个人依据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意外伤害赔付保险金。
6、销售费用—住房公积金
销售部门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统筹住房基金。
8.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9、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交际应酬费)
10、销售费用—折旧费
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会计方法对资产进行价值分摊。
11、销售费用—修理费
本部门发生的除车辆之外的“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还有商品的售后维修费用(不另外收取客户费用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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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是销售货物(商品)是常用的4个明细
12、销售费用—运输费
为销售货物而发生的产品运输费用。
13、销售费用—保险费
直接销售货物而发生的产品保险费用。
14.销售费用—装卸费
为销售货物而发生的产品支付的装卸费
15.销售费用—包装费
该二级科目核算随同商品出售又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
16、销售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销售部门机构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工装、管理用具、包装容器以及流通企业餐具用具、玻璃器皿、纺织用品等在使用中的耗费(“低值易耗品”应按管理要求,分类设置数量金额式明细账)。
17、销售费用—办公费
销售部门发生的“文具用品费”、“书报资料费”等。
18、销售费用—差旅费
19、销售费用—通信费
20、销售费用—能源费
包括本部门应分摊或支付的水费、电费、蒸汽费、天然气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