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网上选课暂行办法(讨论稿)为加强选修课的选课管理,规范选课办法,保障学生选课和学习权利,根据浙江财经学院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一、选课原则1选修课实行网上选课,采用筛选制与优先制相结合的选课规则。2学生应以专业教学计划表为依据,在所在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及导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和学业进程,但必须满足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对各类课程学分的基本要求。3学生一般每学期至少应选课学分为(22-学期必修课学分数)(毕业班除外),最多选课学分不超过(32-学期必修课学分数)。其中每学期修读的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不超过4学分(72学时)。4学生应首先保证必修课的学
5、理。当报名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该课程将被停开,停开课程信息将在第三轮开始前网上公布。(三)第三轮(优先制)1学生进入选课系统,检查并确认第二轮的选课结果。学生可以在选课容量不满的课程中补选,并允许退选一门课程。2因转专业、复学等原因,可以在本轮进行课程的退选及补选。3为避免浪费教学资源,稳定教学秩序,学生选课时应慎重选择,不得随意退课。4第三轮选课在开学第3周内完成,教务处进行后台处理。当报名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该课程将被停开。第4周公布选课结果和停开课程信息,统计学生最终修读课程情况,作为学籍管理、成绩管理以及按学分收费的依据,学生可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选课结果。5休学复学的学生如错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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