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3年秋季学期将于2023年9月18日开始正式上课,研究生课程实施两段制教学,第3-11教学周(9月18日至11月17日)、第13-20教学周(11月27日至2024年1月19日)开展课程教学,第12教学周(11月20日至11月24日)、第21教学周(2024年1月22日至1月26日)为考试周。本学期的学分认定及网上选课工作安排如下:
研究生(含23级本硕博一体化学生)
●学分认定申请:
9月13日上午8:30—14日中午11:00
●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调整:
9月13日上午8:30—15日中午11:00
●首轮退改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调整:
9月21日上午8:30—下午16:30
●次轮退改选课(仅第13教学周开始授课课程)及《个人培养计划》调整:
11月30日上午8:30—下午16:30
三、操作说明和流程
1、《个人培养计划》调整:
2022、2023级研究生(含2023年录取的本硕博一体化学生)应当严格按照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在系统中制订、调整《个人培养计划》并提交后,方可选课。
经与导师商定后,不限于培养方案内课程,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皆可列入《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若为“草稿”状态,无法正常选课;状态为“待导师审核”和“审核通过”的,则须撤回或导师退回后方可进行调整;已有选课记录的课程,计划调整时不能删除。
2、学分认定申请:
(1)校内成绩认定
(2)校外成绩认定
注:提交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a.合作高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原件(由导师或学院管理人员核实后退回)和扫描件;
b.申请认定的外校课程的课程大纲或课程简介;
c.学生派出前审批通过的《申请选修外校研究生课程审批表》(通过双学位、联授学位等联合培养项目来校的学生无需提交)。
3、网上选课
(1)选课界面可以看到《个人培养计划》中所列课程的所有教学班,选课时请注意开课校区和授课语言;《研究生英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数理方程I》等公共学位课,分学院及学生类别开设,班级名称如:“研究生英语01(化工学院专硕1班)”,请自行选课。
(2)《学术规范教育》为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学校每年于秋季学期上半学期开设该门在线课程,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安排在当年学期的下半学期重修。具体学习要求详见后续开课通知。
(3)公共选修课根据课程性质在春秋学期相继开课。本学期共计开设93个教学班的39门公共选修课,以下课程本学期暂不开设,可在后续学期选课或者调整个人培养计划: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课学院
Y200001
行云流水——工科的中文写作
研究生院
Y200002
英文科技论文写作与学术报告
Y206007
城市建设工程试验与测试
土木工程学院
Y208107
心理学与幸福人生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Y210003
中国传统文化评析
人文学院
Y211060
研究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
公共管理学院
Y213005
法语
外国语学院
Y213007
体验中国茶文化
Y215165
中国传统绘画艺术的鉴赏与实践
设计与建筑学院
Y204112
数字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管理学院
Y209008
数学模型原理及其应用
理学院
4、补修本科课程:
选课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获得帮助。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及学分认定实施细则.pdf
附件2:学分认定具体操作.doc
附件3:培养计划、选课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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