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简章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按毕业授予的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年或3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且具备完成报考专业培养方案的能力;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的要求。
三、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要求: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
初试科目为两门,即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和外国语(满分100分),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命题。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
五、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六、录取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七、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非定向生8000元/年;定向生12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如下:
(二)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安心学习、积极开拓创新,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学校补助为补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基本做到多层次、宽渠道、高激励。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比例及奖励金额的标准每年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目前已经开展的“三助一辅”类岗位为研究生管理助理,津贴发放标准为600元/月,按一学年(共两个学期,10个月)进行发放。
(具体以学校实际发文为准)
(三)住宿情况
(四)培养所在校区
学校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华南地区经济中心广州,辖4个校区,总面积约2442亩(含规划),其中北校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山北麓,南校区位于广州大学城,大朗校区位于广州市大朗,知识城校区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
1.白云山校区(白云区):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商学院(MBA),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日语语言文化学院,亚非语言文化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区域国别研究院,国际治理创新学院。
九、其他事项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十、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510420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请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联系我们”栏目附件。
若上级部门对2025年招生政策有新调整或规定,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