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公众号周二(15日)发文,云南某学校退休干部肃某早于2016年起,长期在网络上发表「反动言论」,又「主动联络境外敌对组织骨干成员,策划从境外购买武器,在境内招募敢死队,密谋实施暴力行动」,并将该行动命名为「中国班加西工程」,「妄图颠覆国家政权」。
所谓的“班加西工程”指的是2011年利比亚第二大城市班加西爆发的反卡扎菲政府示威游行,反对派要求卡扎菲下台,多个反对派团体组成武装力量,进而导致利比亚内战爆发。
肃某与境外分子商定先从境外购买武器,然后在国内招募并组建所谓的“敢死队”,计划于2017年暴力袭击昆明某派出所、抢劫驻军弹药,并实施断水断电、纵火等行动。
此前肃某已经考察过云南边境路线,早就为行动失败做好了准备。
2019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决,认定肃某犯颠覆国家政权罪。
其中,危害国家安全罪在刑法一百零五条中有明确规定:
处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本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处罚。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现年68岁的肃某曾在云南某干部培训学校任教,期间有两年挂职任副县长。2016年10月,肃某在成都被国家安全机关带走调查,其后被保释。2017年再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被判刑4年。
近年来,西方国家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的的幌子」,「策动港版颜色革命」,操控2014年的「香港占中」、2016年的「旺角鱼蛋革命」及2019年的乱港黑暴运动。
在近期发文强调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的重要性,将把防范抵御「颜色革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主线。
唯有做到自己内心的真正的强大,这是一种立足于社会之本,也是我们维护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