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云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统一开展2022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省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详见《2022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省州(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省州(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3.中央和省直机关设在我省州(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州(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二)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三)资格审查公开遴选机关在收到报名人员《报名推荐表》后1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发送《报名推荐表》的,公开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7月27日9:00至7月30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开遴选机关均可以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由公开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遴选机关也可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公开遴选机关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面试前,公开遴选机关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开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开遴选机关有权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组织。公开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公开遴选机关按照报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按2:1的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公开遴选机关组织开展。
(三)考察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公开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级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云南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开遴选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笔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2022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