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互联网+教育”
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学校,自治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中小学:
《自治区“互联网+教育”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第3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互联网+教育”十百千万
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助推《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规划(2018—2022年)》(宁政发〔2018〕49号)落实,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信息化水平,选拔培养“互联网+教育”十百千万人才,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理念先进、成效显著、示范引领”的质量目标和“十百千万”的分层建设目标,以研修培训为抓手,以教研项目和名师工作室为载体,推动形成一批优质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成果,实现“互联网+教育”人才的分级培养。通过三年努力,在全区教育系统培养10名“互联网+教育”应用示范顶尖人才,培养100名“互联网+教育”高端管理人才,培养1000名“互联网+教育”高端教学人才,培育10000名“互联网+教育”骨干人才,初步形成高端人才顶天立地、应用型人才铺天盖地的“互联网+教育”人才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区教师队伍信息素养整体提升,为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互联网+教育”应用示范顶尖人才培养计划
面向全区“互联网+”思维和理念超前、推动建设本地(或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工作效果突出、在本地(或本单位)影响力较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市、县(区)教育局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或教学名师,主要通过团队研修、教学研究、建设名师工作室、建设教学资源库和集成示范推广等方式,培养“互联网+教育”应用示范顶尖人才10名。
1.学科团队赴外研修项目。组织培养人选带领学科团队赴区外“互联网+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成果丰富的教学科研机构或学校开展研修学习。
2.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支持培养人选组建研究团队,开展“互联网+教育”教学理论及应用研究,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提升“互联网+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3.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支持培养人选打造自治区级“互联网+教育”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在“互联网+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吸引优秀年轻教师跟岗研修,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骨干教师团队,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建成一批研究成果丰硕、示范效果显著的“互联网+教育”教学高水平名师队伍。
4.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支持培养人选建设一批面向全区教育系统的“互联网+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库,广泛收录“互联网+教育”教学理念、信息技术手段应用教学视频、优秀课件、教学设计、教学素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免费提供“互联网+教育”线上培训资源,实现网络教学资源共享。
5.集成示范推广项目。支持培养人选建设一批“互联网+教育”教学与管理集成示范推广项目,总结梳理适合我区实际的“互联网+教育”教学优秀成果、成熟技术、典型案例、先进模式,在全区教育系统推广应用,探索先行先试机制,带动我区“互联网+教育”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实施“互联网+教育”高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面向全区各级各类“互联网+教育”项目建设单位和试点学校的管理骨干,主要通过管理研修、团队建设和模式推广等方式,培养“互联网+教育”高端管理人才100名。
1.管理研修项目。组织培养人选开展“互联网+教育”管理研修培训,学习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互联网+教育”管理模式。
2.管理团队建设项目。支持培养人选牵头建设“互联网+教育”管理团队,开展“互联网+教育”管理研究,推动“互联网+”在教育管理中的创新应用,探索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新方法新路径,建立适合我区教育实际的“互联网+教育”管理模式。
3.管理模式推广项目。支持培养人选作为带头人的管理团队在本市、县(区)教育系统或本单位推广先进、成熟的管理模式,加快“互联网+教育”全流程应用,带动所在单位(或区域)“互联网+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实施“互联网+教育”高端教学人才培养计划
面向全区各级各类“名师网络工作室”“职业院校技能大师网络工作室”“双百头雁工作室”等专项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优秀教师,主要通过教学研修和演示推广等方式,培养“互联网+教育”高端教学人才1000名。
1.教学研修项目。组织培养人选开展“互联网+教育”教学研修培训,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智能教学手段和成熟的“互联网+教育”实践案例,提高信息化教学综合素质、储备足够的工作技能,在创新工作方法、引领新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步。
2.教学演示推广项目。支持培养人选在本市、县(区)教育系统或本单位演示推广1-2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带动各级各类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提高和信息化教学覆盖率提升。
(四)实施“互联网+教育”骨干人才培育计划
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通过线上+线下大规模培训方式,培养“互联网+教育”骨干人才10000名。
信息化应用培训项目。邀请区内外“互联网+教育”领域专家学者,围绕“互联网+教育”发展趋势、信息化技术应用、教育教学课程和资源推广等内容,依托国家教师发展智能化测试系统、宁夏教育云、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等平台,广泛开展中青年教师线上线下“互联网+教育”培训,不断强化“互联网+教育”意识,强化信息技术课堂应用,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教学水平,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遴选范围
1.“互联网+教育”应用示范顶尖人才:以自治区教育厅为主组织开展,主要从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市、县(区)、全区数字校园示范校、“互联网+创新素养教育”示范校、“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试点单位、“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示范校、“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应用试点校,“网络名师工作室”“职业院校技能大师网络工作室”“双百头雁工作室”等专项信息化建设项目单位中推广“互联网+教育”理念和方式、促进“互联网+”管理和教学广泛应用的校长或教学名师中遴选培养。
2.“互联网+教育”高端管理人才:以自治区教育厅为主组织开展,主要从各级各类“互联网+教育”项目建设单位和试点学校的管理骨干中遴选培养。
3.“互联网+教育”高端教学人才:以五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区属中职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主要从各级各类“名师网络工作室”“职业院校技能大师网络工作室”“双百头雁工作室”等专项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教师中遴选培养。
4.“互联网+教育”骨干人才: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区属中职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主要从各级各类学校中应用“互联网+教育”技术手段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卓有成效的教师中遴选并组织培训培育。
(二)培养模式
“互联网+教育”应用示范顶尖人才、高端管理人才、高端教学人才培养周期均为1年,培养期内分类别实施研修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名师工作室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集成示范推广等项目;骨干人才由各县(市、区)分年度遴选培训。
(三)管理运行
1.申报和遴选
(1)“互联网+教育”应用示范顶尖人才:由申请人申报,所在学校推荐,五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属中职学校)审核并组织初评筛选,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评审并研究确定培养人选。
(2)“互联网+教育”高端管理人才:由申请人申报,所在学校推荐,五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属中职学校)组织遴选推荐,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评审并研究确定培养人选。
(3)“互联网+教育”高端教学人才:由申请人申报,所在学校遴选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初审通过后,报五市教育局评审确定培养人选进行培养,同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各高等学校(区属中职学校)根据分配名额自行组织实施,实施情况每年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4)“互联网+教育”骨干人才: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分配名额组织遴选,并确定培养人选进行培训,实施情况每年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各高等学校(区属中职学校)根据发展实际选择性组织实施,实施情况每年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互联网+教育”高端管理人才和应用示范顶尖人才经评审确定为培养人选后,应与自治区教育厅签订项目任务书;“互联网+教育”高端教学人才经评审确定为培养人选后应与五市教育局(高校和区属中职学校人选与自治区教育厅)签订项目任务书,并严格按照任务书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计划开展工作。
2.项目实施
3.考核验收
“互联网+教育”高端教学人才培养人选承担的演示推广项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五市教育局考核验收(高校和区属中职学校人选承担项目考核验收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互联网+教育”高端管理人才和应用示范顶尖人才培养人选承担的各类教学研究、团队建设、模式推广等项目考核验收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照各类人才项目培养人选提交项目任务书中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计划,原则上组织现场验收。通过验收者予以结题或认定,不通过的延长半年工作期进行整改,达到工作目标任务的再予结题或认定。自治区教育厅每年将对各类人才项目培养人选工作开展情况和五市、各县(市、区)或各单位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于管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
(四)资助经费
自治区“互联网+教育”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期限为三年,所需经费由自治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支持,每年420万元,三年共计1260万元(其中含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费15万元)。经费预算及资助标准见下表。
项目经费预算及资助标准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计划类别
项目类别
人均经费
数量
总经费
项目组织和经费管理权限
1
应用示范顶尖人才
赴外研修
1.5
10
15
教育教学研究
2
20
名师工作室
教学资源库
集成示范推广
小计
95
高端管理人才
0.5
100
50
管理团队建设
150
管理模式推广
350
3
高端教学人才
1000
500
五市教育局
教学演示推广
0.3
300
800
4
骨干人才
“互联网+教育”骨干人才作为培养“十百千”三类人才的后备力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互联网+教育”示范县、示范校等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经费自筹。培训组织较好、效果显著的,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等各学段教育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予以奖补。
县(市、区)教育局
合计
1245
四、保障措施
(二)强化条件保障。自治区教育厅、五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属中职学校)以及培养人选所在单位要切实加强交流沟通,形成培养工作合力,切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培养人选的遴选、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及时核拨培养经费,积极提供培养人选工作所需的场所和后勤保障等软硬件条件,并指导帮助培养人选用好培养经费。
(三)注重评价激励。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培养人选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评价和考核细则,考核评价要注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培养过程表现与日常工作业绩相结合,个人特长与本地区本单位“互联网+教育”整体发展相结合,探索通过集中观摩展示等形式加大地区、单位间交流学习力度,扩大特色创新工作的社会影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强化激励示范作用,“互联网+教育”应用示范顶尖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完成培养任务、通过考核验收的,在参与职称评审时,等同于“主持完成自治区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互联网+教育”高端教学人才完成培养任务、通过考核验收的,在参与职称评审时,等同于“主持完成市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四)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梳理总结培养过程中产生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创新方法技术,广泛开展各类研讨交流,在全区教育系统全方位示范推广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成熟技术、典型案例、先进模式,带动引领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提高“互联网+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形成互相学习交流、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