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育+互联网”更有利于人的发展和教育完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起步、应用、融合、创新四个阶段。近些年来互联网硬件建设已基本完成,已进入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和创新阶段,这个阶段重点要推动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方法及评价方式创新。
使用哪种组合,语义的差别是一层,但不能仅限于语义的讨论,还要看在实际生活中怎样才有利于人的发展和教育的完善。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当你面对教育和互联网的时候,怎样选择利用这两者的组合,合理而有效的方式当然是先选定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再确定如何利用互联网获得这样的教育,沿着“教育+互联网”的方式使用,更有利于人的成长。
在“互联网+教育”的思维下,出现了大量良莠不齐的互联网教育实体,2015年中国从事在线教育的企业数约为2400至2500家,专门从事在线教育的人员达到8至10万人,拥有数十万门在线教育课程,用户达到了近亿人次。这些在线教育企业如同蘑菇那样速生,也如同烟云那样很快消散,其原因当然有多种,但其中共性的原因是他们并不真正了解教育,采取了外科手术式的“互联网+教育”方式,互联网并没有真正加到教育深层,多数仅是浅层的包装,而非内生变换的“教育+互联网”方式发展。
从“互联网+教育”转向“教育+互联网”,要从转变教育理念、态度开始,让教育积极主动地去加上互联网。
从历史发展看,教育总体上是每个时代相对保守、封闭的社会构成,而互联网却是当下社会技术和理念传播的前沿,是开放的。一些人担心,“教育+互联网”是否会在实践中拖整个社会前行的后腿,甚至认为,“教育+互联网”是在传统教育基础上嫁接互联网,教育行业传统思维占据主导,无论技术、人才,还是运营管理等都与互联网特质相去甚远,产业升级速度缓慢。“互联网+教育”才能使互联网思维占主导,颠覆以往的教学主体、教育模式和运营思路,并对传统教育体制产生倒逼作用。
实际上,这种希望通过互联网对教育做“颠覆”的认知,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岂不知唯有将这部分力量激活,转化为积极主动的力量,变革才是理性和良性的。
以“教育+互联网”的方式推进实践,强调的是教育内部变化的重要性,而不仅仅是有了互联网技术就意味着先进,需要切实以学生发展为本,依据互联网技术所能提供的新的可能性,遵从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灵活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主动地在教育哲学、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模式、课程内容、学习方式、评价技术、教育管理、教师教育、教育环境、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学校组织等多方面谋求变革,而非被动地成为互联网的拖曳或补丁,从而实现对整个教育生态的重构。
在具体的教学中,“教育+互联网”不是要沿袭教育的保守和封闭,而是要教育当事人积极主动迎接变化,就是要尊重每位学生的个性特点,参与到开放、互联、互动的多元建构中,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真正意义上的差异化学习,实现每位学生的个性化健全发展;注重互联网产品的实际教育应用效果是否有利于教育品质的提升。
4.“教育+互联网”的管理应对
互联网用于教育亟须教育的管理变革,这种变革的关键在于行动要依据互联网特性、符合互联网精神。
从不同角度看互联网可以得出互联网特性的不同表述。从管理角度看,平等、开放、互动、共享是其主要特征,而传统的形式化或制度化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都相对比较封闭,难以共享,互动性不够,也存在等级性。这种等级性不只存在于师生之间,还存在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师生之间相互选择,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相互选择。其结果是不当的教学会使学习者远离而被淘汰;不当的管理者会使被管理者逃离而被淘汰,因此教学、管理乃至评价更接近于多方协商而达成共识,形成共同认可的规则,并遵循共同认可的规则。
从符合互联网精神的角度看,服务是互联网的基本精神,从管理角度看,实现由管控到服务是“教育+互联网”在管理上的本质性转变。
有鉴于此,“教育+互联网”需要整体更新管理理念,让各方以开放的心态,平等参与规则制定,共同维护互联网教育良好秩序。同时依法对互联网进行管理,避免非专业话语对专业话语的“绑架”。(储朝晖,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