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提高教育服务的广度与深度,2013年8月,湖南省教育厅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出台了《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构建省、市(州)、县(市、区)、校四级联动,集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举报投诉等多重功能于一体,“上下联动、横向协调,便民利民、高效优质”的“一站式、一网式”综合型教育服务平台。截至日前,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点击量达67万人次;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受理各类服务事项达80万件。
服务平台:省市县校四级互联互通
为了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了解信息、表达诉求,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教育服务,湖南省教育厅坚持教育服务零距离,着力建好实体窗口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形成了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合理分工、互为补充的服务格局。
窗口服务平台建到群众家门口。湖南省教育厅在全省每一个市(州)、每一个县(市、区)、每一所高校和每一所中小学校都建立了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或教育阳光服务站、点。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建设了专用服务大厅和办公场所,配备了触摸一体机、高拍仪等信息化设备。窗口服务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便民利民、因地制宜”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建在办公大楼一楼,高校要求建在学生学习区或生活区,中小学校要求建在学校门口。窗口服务平台实行标准化建设,统一了logo标示,统一了服务台账登记,统一配备了相应的休息、办事所需的有关设施设备。截止目前,共建设省级教育阳光服务中心1个,市级教育阳光服务中心14个,县级教育阳光服务中心124个,高校一级教育阳光服务中心73个,中小学一级教育阳光服务站、点9727个。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教育阳光实体服务体系已全面形成。
教育服务:一站式、一网式
把教育部门要做的事情和老百姓想做的事情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湖南省教育厅坚持“应进必进”,把凡是与群众密切的服务事项都纳入服务平台,让群众只需“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口、找一次人、办一次手续”就能办完所有事项。
壮大服务队伍。湖南省教育厅设立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由厅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中心主任,通过从直属单位选派和劳务派遣等方式,为中心安排专职工作人员4名,其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等由中心统一管理。湖南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调剂配备专(兼)职人员。其它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教育阳光服务站、点具体工作。株洲市、岳阳市、涟源市、湖南文理学院等市州、县市区和高校纷纷成立了正式组织机构,配备了在职在编人员具体负责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有的将教育阳光服务作为锻炼干部职工的有效平台,将新进职工安排到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工作。有的将教育阳光服务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开展一系列群众服务工作。一些人员编制紧缺的部门和单位,通过抽调、兼职、服务外包等形式组织壮大服务队伍。同时,加大了服务队伍素质提升力度,组织召开教育阳光服务专题培训会,就教育阳光服务日常管理、工作规范、网络操作进行专题培训,切实规范服务标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长效机制:制度、监督、运用三位一体
为了将这一民心工程做实做长远,湖南省教育厅注重夯实制度基础,健全监督网络,扩大成果运用,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长效机制。
湖南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服务事项受理量呈重心下移趋势,2014-2016年,省一级累计受理量仅占总受理量的0.14%,市一级仅占5.35%,县一级和高校一级受理量占比高达94.51%。服务事项受理量呈金字塔型,说明了群众基层的诉求渠道得到了畅通。随着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向纵深开展,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已经成为联通群众的“连心桥”,知晓民意的“晴雨表”和化解教育矛盾的“减压阀”,切实转变了教育行政职能,由命令转为协商、由监管转为服务逐渐成为教育工作新气象。正是通过“要我做”到“我要做”、“嫌麻烦”到主动“自我革命”的思想蜕变,湖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服务意识被充分激发,教育民意测评逐年提高,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真正成为了湖南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