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全县县级以上(含县级)领导干部,各级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成员。
二、清单体系
三、首要任务
四、共性内容
(二)学习民法典。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带头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党内法规理解力、领悟力、执行力,用党内法规维护群众利益、捍卫党员形象,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五、个性内容
六、学法方式
按照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
(三)法治实践。坚持法治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出庭应诉、讲法治课、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法治调研、学法参观交流、志愿服务、执法司法普法实践等活动。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指导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依法治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等,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七、载体抓手
全面推行“六个一”要求,保证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落细。
(一)列一份学法清单。每年初,各级党委(党组)组织领导干部制定个人年度学法清单,主要包括年度学法内容、学习方式、学时等内容,并且结合实际具体细化学法内容。共性清单内容由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讨论决定;个性清单内容由领导干部按具体分管业务领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二)参加一次庭审活动。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本部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和活动计划,选取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深刻法治教育和警示意义的案件,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直播、录像视频、现场旁听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活动,推动以案为戒、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三)主讲一次专题法治课。领导干部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讲座、辅导培训、工作交流等形式,带头讲授法治课、作学法表率。每年不少于1次,讲授法治课情况记录在年度述法报告中。
(四)通过一次学法考试。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关于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要求,按时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完成必修课各项课程内容,并通过考试。
(五)完成一次年度述法。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在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过程中,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个人学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形成“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考评机制。述法内容包括学法、参与法治实践、指导执法司法普法实践、落实普法责任制、学法成效等情况。
(六)开展一次法治调研。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与调查研究工作结合起来,主动到联系点开展法治调研活动,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深化学法用法实践成效。
八、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是促进领导干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树立法治信仰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根本目标,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保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前进。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清单制度,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不同领城、不同岗位,分层分类细化清单,增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要及时组织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对学习贯彻法律法规作出重大决策部署的,要及时纳入清单,确保贯彻落实。
三要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学用结合,学思践悟,把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防止流于形式。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档案电子化,提高科学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