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行为屡禁不止,正在一步步蚕食着国家的公信力和人民的拥护;只有重拳出击,对一些腐败分子坚决依法执行死刑,才能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十八大以来,国家加强反腐力度,不管官职的大小,是否退休,还是退休多年,倒查20年,只要查到有贪污受贿事实,最终难逃法网。
对贪官给予仁慈的法治不是成功的法治!
建议贪污满50万元应判处死刑,只有措施严厉惩治手段要过硬才能刹住贪污风,并且对各地贪污腐败现象严查严打,让贪污份子及其家人付出代价。
市委书记身为市里的一把手,负责所在市一级区域内的党务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更是所在城市的党委最高负责人,所在城市执政最高领导。
如果身为一把手的他们腐败起来,其问题可谓是严重至极,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湖北省反腐捷报,看看都有哪几位市委书记落马。
公开资料显示,郭有明,男,汉族,1956年12月生,贯籍隶属湖北省随州人,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程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26岁的郭有明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农田水利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第一份工作是在湖北省水利工程三团担任技术员一职,并且郭有明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从一名普通员工历经14年官至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0年6月,44岁的郭有明担任宜昌市委副书记,并且在四年后成功转正,成为宜昌市委书记,当之无愧的一把手。
2011年8月,55岁的郭有明被任命为湖北省政府副省长、兼任中共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实现了大多数正厅级干部到副部级干部的转变。
经过纪委人员的审查,郭有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并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其道德败坏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郭有明此次被查还涉及到三峡全通工程问题。
2015年12月9日,法院公开审判,贪污受贿2380万余元的郭有明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其违纪违法所得的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何光中,男,汉族,1962年11月生,湖南华容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
值得一提的是,湖北师范学院中文专业毕业的何光中一毕业就成为湖北省蒲圻县中伙镇副镇长,这其中有没有家人运作不得而知。
2021年8月,59岁的何光中成为湖北省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更是担任湖北省政协常委一职。
本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何光中在这一职位上风风光光的到退休年纪,但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2023年5月,据权威发布,湖北省政协常委、原秘书长何光中突然被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走,紧接着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何光中最终因为何事被抓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通过其他贪官污吏的事件,其中涉及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大搞钱权交易等等是少不了的,但最终证明其所做何事还是等官方通报吧。
公开资料显示,余红星,男,1961年1月出生,汉族,贯籍隶属湖北监利人,党校研究生文化,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4年4月,43岁的余红星担任援藏时任荆州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正县级)。
2009年7月,48岁的余红星成为石首市委书记(2009年11月明确为副厅级干部)
2012年1月,余红星担任荆州市政协副主席。
但俗话说得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4年6月,余红星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他人举报,最终引起纪委监委人员的注意,被立案调查,并且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1月1日,经纪委监委人员的调查,余红星因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并且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等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的财物,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一起送到检察机关进行立案审查起诉。
2017年4月,法院公开审判,余红星受贿罪终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余红星犯罪事实:
公开资料显示,刘善桥,男,汉族,1956年11月生,贯籍隶属湖北随州人,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3年10月,27岁的刘善桥成为共青团湖北省随州市委书记,一个二十多岁的市委书记,可谓是罕见至极。
1994年11月至1996年8月,刘善桥担任湖北省宜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7月,50岁的刘善桥成为湖北省黄冈市委书记;正式成为黄冈市的一把手,可谓是权力滔天。
2013年1月,57岁的刘善桥官至湖北省政协副主席。
但俗话说的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2017年6月,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刘善桥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2017年7月14日,经中央纪委立案审查,刘善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
尤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的财物,并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一起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立案审查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在官方通报中,刘善桥在担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就已经开始涉嫌严重违纪行为,在这其中更是利用手中的权利,无所不用其极,可谓是让人唏嘘不已。
2018年9月4日,法院公开审判,贪污受贿数额高达1790万余元的刘善桥最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人民币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