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理由】他认真履行法援职责,他是一位真正的律师,他抵抗住种种威胁和诱惑,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他用真情和爱心谱写了一曲曲法律援助的动人乐章,他的坚定使“公共利益”这样的概念有了事实的血肉,得以如此真实地诉说。
6、曹大澄,男,77岁,离休老干部
由此,2006年12月,全国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打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和强迫、诱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07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专门增加了一项重要条款“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以上所有这一切,都源于《救救孩子,救救孩子——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的作者——曹大澄!
【事迹简介】2006年初,在深圳,77岁的北京离休老干部曹大澄,对街头流浪乞讨儿童进行详细调查两个多月,揭开了流浪儿童被残害、胁迫行乞的真相。随后,他将两万字的调查报告《救救孩子,救救孩子——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上书温家宝总理,总理做出重要批示。据此,深圳市展开专项整治行动,19个拐卖、残害、胁迫未成年人犯罪团伙的“头目”依法受到处理。
截止到2007年8月,各地公安机关查处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和强迫、诱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3600余起,铲除犯罪团伙320余个,解救未成年人4200余人。
2007年9月,《“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中要求,3年内我国多数城市要拥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设施。
7、武秀君,女,46岁,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村民
【推荐理由】“人死账烂”,在常人眼里似乎顺理成章,但是武秀君,为亡夫还债的举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农村妇女,诚信为本、一诺千金的传统美德,她用最纯朴、最真实的方式实现着自己对债权的尊重、对合约的践行。
【事迹简介】武秀君夫妇从事建筑施工生意多年,凭借诚信经营,树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5年前,武秀君的丈夫赵勇因车祸去世,留下个人名义的外债270多万元、债权300多万元。武秀君在承受巨大的家庭痛苦的同时,仍然没有忘记诚信,顶着家庭和债务双重压力,走上了代夫还债之路。
8、王子英,男,49岁,北京市一名消费者
【推荐理由】在追求司法公正的今天,王子英作为成千上万消费者的代表,对一个行业的潜规刚提出了一场公益诉讼。“开瓶费”官司,无疑成为2007年最深入百姓人心,涉及千家万户的一场诉讼,而王子英,无疑成为使餐饮行业更加规范合理的强有力的推动者。
【事迹简介】2006年9月13日,王子英在酒楼就餐时,因自带酒水而被酒楼强行收取了100元的开瓶费,王子英认为酒楼的行为严重妨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及自主选择权的正常行使,遂将酒楼告上法庭。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王子英胜诉。
王子英起诉“开瓶费”官司胜诉,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2007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更是在全国率先以立法的形式对“开瓶费”说不。
随后,越来越多的人,对于餐饮业收取“筷子费”、“纸巾费”等潜规则开始提出质疑。
2007年12月1日,商务部制定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应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
9、林文,女,19岁,福建人,大学生
【推荐理由】在中国,禁毒不仅是一种现实需要,更是一种历史情结,在一个深受毒品祸害的国度,一个孩子坚持10年帮教戒毒,这已经不仅是一种难能可贵的个体精神,更是一种宏大的民族禁毒意志的强烈反映。
10年后,为了更好地帮助更多的人,林文成为一名医科大学的学生,未来,她希望能有机会去联合国做禁毒防艾大使。林文曾经是我国年龄最小的注册禁毒防艾志愿者。她被团中央授予“中国百优青少年志愿者”称号,当选联合国“携手儿童青少年抗击艾滋病”爱心大使。
2007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我国的宣传主题为“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林文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这一目标。
10、京城胡同“拍记队”,群像,北京,涉及职业诸多
【推荐理由】他们奔波、呐喊,像保卫自己的亲人一样,用影像的方式挽救着北京文化的印记。在一个古老城市被现代化冲击得摇摇欲坠的现实中,在我们借2008年奥运之际展现民族风情、传播中国文化的背景下,这个保护民间文化古迹的群体所做的努力显得异常珍贵,也体现了现代公民依法保护文物、传承历史的公益心和法律心。
【事迹简介】在北京现存为数不多的胡同内,活跃着这样的一群人,他们用镜头捕捉着北京的胡同、四合院的点滴影像,用一张张鲜活而真实的照片向世人诉说着胡同的“美”以及四合院的“雅”。他们自发集结而成了老北京网的拍记队,一支京城的胡同“自卫队”。为了不让北京的胡同历史出现断档记载,他们现在
就是进行抢救性的民间挖掘工作。他们用镜头唤起人们对老北京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