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3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3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内监督和《中共合肥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组织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党委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抓。2020年9月3日反馈会结束后,学校党委立即召集全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梳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2020年9月4日,学校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孙江陵为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付后勇同志、党委委员、副校长胡伟同志为副组长,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查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有序推进。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校党委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3个方面共26条问题和5条整改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梳理分析问题症结原因,明确77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经市委巡察办审核后,印发《中共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委员会整改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保证了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
(三)加强调度,保证成效
为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校党委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了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查缺补漏,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学校结合整改方案序时进度,强化调度、牵头领导,督促各有关责任部门有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学校党委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经过三个月的整改,巡察反馈的26条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3条,基本完成3条。挽回经济损失156946元,建立健全制度24项。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学习流于形式。党委中心组学习普遍存在仅传达学习,未开展深入研讨的现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不主动、研究不深入。
(2)学习有缺项。2018年、2019年党委中心组学习未安排学习市委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全会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合肥电大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方案》,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在合肥电大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学习中安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议》和《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议》。在合肥电大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次和第2次学习中安排《赵乐际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三是重新修订《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特别强调再次将中央、省、市委全会和纪委全会精神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安排专题学习。四是主动与市委、市政府、市纪委联系,畅通重要文件精神获取渠道,按照市纪委工作通知,拟于2020年12月完成市纪委监察外网建设。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2017年至2019年校长办公会极少布置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存在差距,存在“两张皮”现象。
2.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不规范。
(4)党委会临时动议、随意决策的问题较为普遍,针对讨论事项议而不决。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职能混淆。党委发文编号混乱,多次出现重号、空号、跳号现象。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摆问题不深入、整改不力。
(5)2016年以来各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重复出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梳理问题中,对教职工反映的部分问题未纳入整改落实“四清单”,聘用人员工资调整仍未到位,教职工普遍意见较大。
4.风险防控流于形式。
(6)针对学校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排查发现的问题,缺乏整改的具体制度、措施、目标、时限、责任主体,且无相应的跟踪问效与整改结果反馈情况,防控措施空泛、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理清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形成《合肥电大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经重新梳理排查,共排查建立权力清单56项,梳理出廉政风险点123个,制定防控措施123条,并明确责任主体。二是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半年报制度。结合《合肥电大党委关于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若干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学院每半年向校纪委汇报本部门、本学院对每个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控和处置情况,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情况。做到岗位责任、工作目标、责任主体“三个明确”和用权有监督、失职有追究、违纪有处分。三是严肃查处学校师生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制度执行力,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立起问当其责、罚当其过的鲜明工作导向,对破坏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做到精准问责。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坚决杜绝法不责众、法毁于随。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5.公务接待审批报销不规范。
(7)未严格按照“五单合一”办理报销手续,存在无公函接待、接待无菜单和无公务接待清单的现象。存在报销在前审批在后、申请日期与接待日期倒置、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6.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偏多、偏滥
(8)2016年至2019年参加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研讨多达126次,存在参会人员随意改变行程、绕道其他城市、超规定天数、公务私事混淆、差旅费补助多计、违规报销出差费用等乱象。
7.津补贴、劳务费等发放不规范。
(9)奖励名目设置不规范,2016年至2019年,发放奖励项目98项。每年发放暑假教学保障、假期招生值班、招生现场确认咨询等劳务费。2018年举办培训班期间违规发放个人交通补助费。2019年支付12名兼职档案员档案补助费。
8.超范围发放评审费。
9.固定资产管理账实不符。
(11)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学校资产清查、盘点不严格,未及时登记入账,动态管理更新不及时。日常管理较为混乱,固定资产领用不规范,手续不完备。
10.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校政府采购业务对口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工程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学校总务、财务部门对2016年以来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反思政府采购中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对自行采购的规范操作。学校立行立改,通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提升采购效率、规范招投标程序,做到自行采购规范运行。三是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合肥广播电视大学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采购计划编制、明确招标程序和招标方式、采购合同与验收、入库与报销和采购招标工作的管理监督与纪律。
(1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监督不到位。未严格按照招标程序支付工程款,实际付款超出工程合同规定包干价。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2016年以来未严格按照招标程序支付工程款的项目情况,尤其是实际付款超出工程合同规定包干价现象,明确要求总务部门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时注重合同变更的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流程。提醒财务部门,把好支付关,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监督,杜绝实际付款超出合同规定包干价的现象再次发生。对于合同变更的情况,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和要求组织实施及资金支付。
(14)工程建设招标监管不力。2018年-2019年存在支付工程款时无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问题。
11.党委班子存在官僚主义。
(15)党委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之间信息交流不畅,对基层和一线情况掌握不够;对编外教职工现状不了解、不清楚,关心帮助不到位。学校虽出台《校长接待日制度》,但未严格落实。
1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3.“三转”落实不力,监督执纪主责主业不清晰。
(17)纪委书记分管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同级监督工作乏力。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工作方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校党委加强领导统筹,全力支持校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召开党委会,重新调整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校纪委书记不再直接分管除纪检工作以外的业务部门。二是落实纪委“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职责定位,纪检监察干部不再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经济活动的具体业务工作,切实做到纪检监察干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专职专干。三是建立纪委工作向党委报告制度,纪委每年定期向上级纪委、校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4.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失当。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15.党组织引领能力不强。
(19)遵规守纪意识淡薄。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将违反交通法规和社会秩序的行为校内“合规”化,客观上放任违规违章行为。
(20)党建工作质量不高。学校党委对党建和发展双融双促办法不多,指导督促党支部工作力度不够,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不经常、不及时,组织生活会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党员对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积极性不高。
16.党员管理存在“宽松软”。
17.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2)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学校7名在职中层正职平均年龄49岁,35岁以下副科级干部仅1名。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0年7月-8月,完成2名正科、5名副科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进一步完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学校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4.6岁。二是2020年7月24日,学校组织开展拟提拔科级干部及新入职人员集体廉政谈话。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新提拔中层干部的任前谈话,给年轻干部压担子、交交心,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持续奋斗。
(23)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考察和推荐环节混淆,干部任职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完善和规范我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结构合理的中层干部队伍,由校办公室草拟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合肥电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办法》。二是校办公室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确保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科学,及时做好程序准备和资料整理工作。
(24)因私出国(境)备案范围不全,重点岗位干部未备案,证件领取交还台账管理不够清晰。新提拔干部未能及时予以登记备案,退休干部未能及时撤销备案等。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管力度,制定《合肥电大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出国(境)审批、保管制度,严格出国(境)违规问题查处。二是完成对学校现有全体中层干部备案工作核查,确保备案管理全覆盖。三是不断加强教育,规范离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2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同志入档材料不规范,入档材料归类不正确。
18.对巡察、审计等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26)2018年,审计指出“宣传公示费和机票费未执行定点采购”的问题,学校未整改。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更严更实作风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三个月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七巡察组的有力指导下,全校上下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察的认识,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治。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巡察整改中形成的一些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在工作中落实,对比市委要求和师生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校党委将按照市委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校党委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校党委始终以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为镜鉴,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深查细照,全面客观剖析问题根源。自加压力、提高标准,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提升党委班子管理水平,树牢正确政绩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进行问题整改。
三是全面推进开放大学建设。坚持严字当头、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为动力,聚焦忠诚干净担当,着力提高抓大事、谋长远、解难题的能力,进一步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推进合肥开放大学建设中,全力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完善顶层设计、提升教学质量、丰富办学内涵,及时解决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师生利益、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努力开创学校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