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昌吉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简章
新疆华图|2012-05-10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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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形成充满竞争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更好地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昌吉市委决定面向全疆、昌吉市公开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州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关要求,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考试与考察有机结合的方式,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和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与活力,为实现昌吉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7、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
8、坚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选拔职位(10个)
(一)正科级职位(2个)
1、昌吉市团委书记
2、昌吉市三中校长
(二)副科级职位(8个)
3、昌吉市六工镇副镇长(少数民族,面向昌吉市)
4、昌吉市文物局局长
5、昌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6、昌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7、昌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8、昌吉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9、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副处长
10、昌吉市努尔加水库建设管理处副处长
三、选拔范围
1、新疆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
3、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市援疆干部和在疆挂职干部;
4、中央驻疆单位干部和中央、省区市在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5、昌吉市六工镇副镇长职位限昌吉市范围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选调生。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其它条件说明:
(1)报考正科级职位,需任正科级或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2)报考副科级职位,需任副科级或科员3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部分职位条件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见《昌吉市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计算工作经历、年龄、任职年限截至2012年4月30日。(如:公选职位要求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30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1、报名
报名地点:昌吉市公选办(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市政府大楼负一楼021室,可乘坐52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熊海洲、刘念基
2、领取笔试准考证
地点:昌吉市公选办
3、笔试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六、程序和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A4纸双面打印的《2012年昌吉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4、大学生村官、选调生需提供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需提供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5、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版);
6、经组织推荐的,须出具单位党组织的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2012年昌吉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提供的复印件一般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三)笔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能力素质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邀请市级“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和公选职位所在单位干部代表参加,进行现场监督并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察任用的参考。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昌吉市党建网、昌吉市之窗网上公示面试人员成绩。
(五)组织体检和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得分和面试得分权重2:8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因成绩并列超过比例人数时,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昌吉市党建网、昌吉市之窗网上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昌吉市公选办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比例达不到3:1时,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昌吉市党建网、昌吉市之窗网上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
(六)组织考察
(七)决定任用
考察结束后,由昌吉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报昌吉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经考察,拟选职位如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对拟任人选在昌吉市党建网、昌吉市之窗网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章程办理任用手续,新任职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对进入公选考察环节但未能任用的昌吉市属干部,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七、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在昌吉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昌吉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八、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