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要求,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培训对象
每年安排500名省部级培训
(1)省部级领导干部
中央每年就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500名左右省部级领导干部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会同教育部定期举办中管高校主要领导干部高级进修班。
(2)市(地、州、盟)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3000名左右厅局级领导班子成员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副厅局级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3)县(市、区、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地、州、盟)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中央组织部定期安排新任县委书记到中央党校参加任职培训,每年安排500名左右县委书记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正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各级组织部门统筹制定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保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
规定指出,加强脱产培训,保证不同类别干部每年达到一定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脱产培训学时数。拓展网络培训,保证网络培训达到一定覆盖率和人均年学时数。
培训内容
既有党的理论又有知识教育
(一)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培训。
(二)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培训。(三)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教育。加强党章学习培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部保持廉洁操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高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加强党史国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将其作为必修课。
(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五)着力加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培养。
(六)积极开展各种知识教育。着眼于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泛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军事、国际等方面知识特别是各种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
5年内所有公务员轮训一遍
(1)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司局级及以下干部开展示范培训,每年安排300名左右司局级干部到国家行政学院培训。
(2)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对本部委司局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全员培训。
(3)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4000名左右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参加选学。
(4)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5年内将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轮训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