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88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我校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二、培训课时及课程
2024年培训公共科目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湖南省“两会”精神解读、乡村振兴、“4×4”现代化产业体系、职业道德、国家安全、国防教育、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禁毒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处分规定解读等主题。专业科目的培训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三、培训方式
四、培训结果应用
1.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职称晋升、职务晋升、岗位等级晋级、考核奖励、评奖评优等业务,须提供上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具体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无2024年度培训合格证书者,取消2024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五、培训工作要求
1.各部门(学院)务必引起重视,确保通知本单位所有人员按要求参训。
六、说明
1.原“事业单位管理培训平台”网站暂时转移到省人社一体化平台。
2.第三种培训方式“(三)入驻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的培训机构提供的网络培训”的培训机构,因网络培训管理平台暂未开通,待上级机构通知后再开展培训,另行通知。参培人员可通过第(一)(二)(四)三种方式参与培训并获得培训学时。
联系人:宋晓丹刘国荣联系方式:8486660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88号
附件2:部分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一览表
附件3:《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湘人社发〔2023〕14号)
附件4:《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湘人社规〔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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