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国防建设,提高参军入伍士兵整体素质,进一步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继续施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政策的通知》(抚征〔2022〕1号)规定,抚顺市事业单位拟面向2022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进行定向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继续施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政策的通知》(抚征〔2022〕1号)规定,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往届全日制专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应为抚顺户籍或抚顺生源,从设在我市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沈阳工学院、抚顺职业技术学院符合条件入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服满下士兵役后,留在部队继续服役的(延期退役的除外);
4.退役后不回抚顺安置的;
5.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市、县(区)属事业单位共提供103个岗位(本科生岗位83个,专科生岗位20个),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岗位83个,县(区)属事业单位岗位20个,具体岗位将在岗位选择前公布。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五、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初审)
市人社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查询审查结果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七)面试
本科学历应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专科学历应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2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并列的,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综合能力测验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八)体检
本科、专科学历应聘人员分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在岗位选择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九)岗位选择
(十)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各招聘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岗位选择、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各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四川
四川省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军人
(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公开招考公务员
(参照管理工作人员)644名
2024年11月1日-7日上午8:00
涉及退役军人的招考信息
一起来看看
一、招考对象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4年11月1日前退役,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四川省户籍或在四川服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024年11月1日前退役、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退役军人。报考者可选择户籍地或退役前服役地所属市(州)艰苦边远县(市、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军人(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至少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力。报考者应在截至2024年11月1日(报名第一日)具有公告所要求的学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基层机关(单位)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招考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
(2)截至2024年11月1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纳入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招考对象:
(1)优秀工人。截至2024年11月1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实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人员。
报考者可选择当前工作所在市(州)的职位,也可选择户籍所在市(州)的职位。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招考对象:
(2)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4年11月1日前退役,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四川省户籍或在四川服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4)2024年11月1日前退役、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退役军人。报考者可选择户籍地或退役前服役地所属市(州)艰苦边远县(市、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
优秀工人农民年龄为18至40周岁。
4.优秀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涉藏州县放宽到初中);优秀工人农民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放宽到高中〈中专〉);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至少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力。报考者应在截至2024年11月1日(报名第一日)具有公告所要求的学历条件。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开除公职处分的;
3.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787名,其中: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114名,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29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军人(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职位644名。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优秀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服务(工作)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优秀工人农民报考,应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事业编制人员报考,应由个人向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一)网络报名
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确认缴费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放宽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报省委组织部汇总审核。省委组织部将在报名网站公告职位调整情况,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科技基础、公文写作、乡村振兴、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
(二)资格复审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般应当深入到项目组织单位和服务单位,了解其在基层的工作表现和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以及考核等情况;对于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一般应当到就读的高校和服役部队深入了解学习和服役期间的表现情况;对于报考工人农民职位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甄别、准确认定其务工务农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州)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未明确具体工作单位的,由市(州)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作出安排。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人员原则上回现任职所在县(市、区)安排。从第一书记中考录的人员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原则上回帮扶所在县(市、区)安排。
七、纪律与监督
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1.联系方式
3.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或考试机构在报名网站或市(州)党委组织部指定网站上公告。
5.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附件:
1.四川省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四川省2025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报名信息表》填表说明
4.网上报名指南
5.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报考指南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31日
陕西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
发布2024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告
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024年11月6日
(8:3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
延安市安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26办公室(区政府大楼6楼)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定向招聘2021年从安塞区应征入伍并正常退伍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自主就业大学生退役士兵8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须为2021年从安塞区范围应征入伍2023年退伍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自主就业大学生退役士兵。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对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三、招聘安置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由延安市安塞区2024年大学生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延安市安塞区2024年大学生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2024年11月6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延安市安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26办公室(区政府大楼6楼)。
1.报名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入伍批准书复印件2份、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延安市安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
(4)《延安市安塞区2024年大学生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结束后,将在安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多名考生报考同一岗位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余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无人报考或有空缺的岗位,岗位选择后,不允许进行二次选择。
(四)体检
(五)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人员名单同时报区网信中心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24年延安市安塞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表.xls
2024年延安市安塞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doc
延安市安塞区大学生退役士兵事业单位
定向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借章)
贵州
近日,贵州省黔东南州
发布2024年事业单位
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方案
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2024年11月4日9:00-11月8日17:00
为更好激励引导优秀大学生士兵扎根军营、长期服役,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4年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2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征地为黔东南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退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或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2024年完成学业的退役士兵);
2.黔东南州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已安置且在编在岗的或2024年符合安置条件未安置的)。
每人仅有一次报考机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在部队服役满2年,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1月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5.需在2024年9月1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6.符合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部队受过处分或者提前退役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0.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11.已经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按规定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专项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3.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其中: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兵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实施。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黔东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报考人员须在“证件资料”处上传退伍证(或退役证明)(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
4.所填信息、照片及证件资料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考生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证件资料上传有误、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证件资料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考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4年11月4日至11月7日期间,每日17:00后,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统一在“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职位(如所有职位均已达到比例,将不再公布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各县(市)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1月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11月8日17:00至2024年11月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人员向县(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人社部门、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意后,报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县(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人社部门、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意后,报考务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考点设在凯里市。
笔试考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退伍证(或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6.“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2份;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退伍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州征兵办、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凯里市。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选岗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进行。考察工作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以及本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考察也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审查备案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次招聘如遇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以及放弃体检、考察、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本次专项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专项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解释。
附件1:黔东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黔东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广东
近日,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直属事业单位(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广东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
广东省军用供应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4年11月3日9:00-11月10日17: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4个,分别是: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广东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广东省军用供应站。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全省集中供养的一至四级重残军人的长期康复、疗养和养老工作;承担全省分散安置的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伤复发的短期治疗、康复和疗养工作。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
(二)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全省五至十级伤残军人、带病回乡、无传染病且生活能自理的复退军人及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康复、疗养和养老工作。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西路59号。
(三)广东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
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收治省内复退军人、各类优抚对象及社会精神病患者。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通站路。
(四)广东省军用供应站。
公益二类,正处级。主要任务:保障过往部队、新兵、退伍兵、民兵、预备役人员食宿供应工作。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21楼。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
(七)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考
(一)报名。
2.报名方式
除填报基本信息外,考生还在应在招聘平台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全部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等学习阶段的证书。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和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一旦提交了报名信息,将不可修改。
3.注意事项
(3)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4)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除《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考生信息初审。
(三)笔试确认。
(四)笔试。
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其他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评。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本公告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如“60分以上”即指60分或以上分数。
(四)本公告由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附件: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