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4年5月举行。现将辽宁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报考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24年5月18日至22日。
上午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下午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五、报名渠道
六、报考程序
(一)信息采集。
(二)注册报名。
2.考生需提前准备考试报名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且小于200KB、像素>=295*413,不允许上传模糊、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戴帽子等照片。
(三)报名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辽价发〔2016〕32号”和“辽财会〔2017〕7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6元。
4.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退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及合格人员信息复核。
(六)证书发放。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对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