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具体内容请查看正文。
一、招生专业和名额
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在招生简章发布阶段无法确定,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视为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七)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在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要求:
1.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单独考试
(一)我校法律史、电路与系统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二)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为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