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为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的岗位,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三个阶段之一的求学期间取得该类专业毕业及学位证书即认定为满足岗位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说明为准。
应聘人员英语水平应达到CET6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或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外留学经历;日语水平需具有大学日语四级证书或国际日语一级证书。临床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其中口腔类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口腔类),中医类医师岗位需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护理岗位需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dmu-1.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2);
(2)《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清晰照片或扫描件(要求手写签名);
(4)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7)个人简历一份。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工作包括个人情况介绍、科研汇报、现场问答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科研潜力、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情况。
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评价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核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dmu-1.com)公布。
(六)考察
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dmu-1.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医院将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