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个,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个,设有联合国地球宪章教育中心,与35个国家的158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精心打造孔子学院品牌,分别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共建孔子学院。
一、招生计划
二、推荐免试
三、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3.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报名
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网上报名要求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②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③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⑥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所受奖惩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⑧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要求
②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具体要求见网上报名时所选择报考点的网上公告。
(2)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①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四)招生考试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复试时学校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代码为125400]、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考核内容具体见本章程附件三《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备案标准执行,具体参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教育收费公示。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比例约为40%,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申请参评学业奖学金。
七、其他事项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5.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附件一: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三: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