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学院2023-2024学年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更好地服务全院师生、服务学院发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要求,成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学院信息公开部署、协调、监督等各项工作。
(二)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修订《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形式、程序等事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工作作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矩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2024学年,学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2.通过印发学院文件、制度汇编、学生手册、招生简章等书面资料公开信息。
3.通过信息公告栏、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信息。
5.通过召开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会议、学代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专题工作会等有关会议公开信息;
6.其他形式。
(二)公开信息内容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在教代会上以书面形式对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的财务预算(草案)进行公开,让每位代表详细了解学院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通过学院官网发布财务预决算情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等。通过政府采购网和校园网发布基建工程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进行招投标工作,并及时公布中标结果,接受投标方和社会的监督。
此类事项信息公开网址为:
校外网站公布信息,主要包括学院基建工程项目、重大设备采购招投标情况,预算、决算情况等进行公开,公开链接有: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逐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研讨教学工作、通报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教学改革、审议教学重要议题等。建立并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制定《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管理办法》《教育教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常态化与周期性教学诊断与改进有效结合。引入第三方权威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平台,在生源与招生、学生学习体验与成长、毕业生培养质量等方面开展重点评估,发布《教学质量与改进报告》。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由学术委员会公开、公正行使学校科研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各类科研管理制度汇编成册,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结果通过公告栏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8.通过其他途径公告的信息。根据学院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学院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总结,部分教学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任免信息、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教职工考勤情况等信息,通过公开栏、学院文件及会议纪要等形式进行公开。
9.未涉及信息情况。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我院不涉及下列信息:保送、自主选拔招生,研究生招生,校办企业信息情况,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本科生、留学生情况,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授予学位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通过在网站设立“书记﹒院长”信箱、24小时服务热线及在校内重要公共场所设立“意见箱”等形式,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2023-2024学年度学院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学院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并增强与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互动与交流,较好地满足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需求。2023-2024学年,学院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总体满意。
四、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学院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动参与性不够等,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梳理并公布各学院、部门“责任清单”,提高各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3.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学院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开展实务培训,全面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
4.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