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辅警共89名,其中男性55名,女性3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社会人才,从源头上警务辅助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12月9日(含)至2006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文身;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人员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待遇
2.按规定为被聘用的辅警缴纳“五险一金”;
3.按规定发放工作服装和装备;
4.被聘用的辅警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
2.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后期可以提供与报名表相符的各种材料原件,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5.报考者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全部为客观性题型,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50%。
3.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能测试
1.入围人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试。
2.资格审查(复查)。体能测试前,公安机关负责对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查)。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信用报告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
入围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考生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自体能测试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材料1份。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聘用。
3.体测项目。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800)米跑、纵跳摸高。
5.结果公布。体测结果当场公布,体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测合格人员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一次。
6.注意事项:参加体测人员须穿着运动服及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不应参加体能测试。如参加测试,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心理素质测试
1.入围人选。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人选。
2.测试方式。心理素质测试采用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主要评估报考者的人格特征、心理品质、压力承受能力等方面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满足的各项要求。
3.结果公布。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如有单项异常者,需接受进一步访谈。根据测试结果及访谈结论,筛查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心理测试及访谈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面试
1.入围人选。体能测试合格且心理素质测试不存在不适合岗位需求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公安基础知识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科目考试等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内容中人民警察岗位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七)公示
(八)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辅警,市公安局按照招聘岗位与其签订《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九)试用期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为6个月,期间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作为试用期考核的一项,试用期不合格的、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报考者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由人社部门或公安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分别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聘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
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办法予以相应处理。
从事辅警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附件:阜新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阜新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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