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地位
当前,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包括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在内的综合国力的较量日趋激烈。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上海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不断提高城市的信息化、市场化、法治化水平,发挥国际大都市的综合优势,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争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带来的新挑战,上海要抓住机遇而不丧失机遇,开拓创新而不因循守旧,在迎接挑战中争取新的发展,关键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才和其他各类干部在内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特别是领导人才队伍。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党80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近年来,全党按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目标,围绕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积极开展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推动了党的事业的顺利发展。上海发生巨大变化,关键也在于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德才兼备、能够担负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重任的干部队伍。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还不适应甚至很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干部队伍新老交替的任务仍很繁重。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地位和重要意义,从确保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代代相传,确保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我们党永葆活力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大力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开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二、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为全面推进上海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服务。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创新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能力,走在时代发展的前列,能够担当上海新世纪发展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工作目标。
坚持开创性、坚韧性、操作性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围绕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锻炼、业务能力等内容开展教育培训,努力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继续构建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大型城市特点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优化配置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组织推动与市场拉动,分级管理与分类培训,计划调训、自主择训与竞争参训相结合的充满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
(三)基本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围绕“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的要求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干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教育广大干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联系思想实际,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突出教育培训重点。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真正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在继续抓好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局、处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加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的建设。
———注重教育培训质量。着眼于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的调查研究,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优化教育培训内容,精心选编教材,提高师资水平,改进教学方法,严格教学管理,逐步建立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和考核制度。
———教育培训与使用结合。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上海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引导干部把教育培训的成果运用到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中去。通过建立和完善先培训后上岗、在职定期进修和自学制度,运用述学、评学和考学等手段,把干部学习、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全面推进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更新教育培训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探索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律,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确定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要求。
围绕新形势对干部在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知识水平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把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放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
继续把理论建设放到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干部。重点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二、三卷以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江泽民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同时精读马列和毛泽东同志的重要著作。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提高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现实问题的本领,并在实践中创新理论。
继续加强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党性党风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党性修养,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成果。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对干部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广大干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带头遵守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成为全党和全社会的表率。
继续抓好干部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根据上海“十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组织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领导管理知识、金融贸易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等,提高干部的外语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大分级分类培训的力度,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规划好全市性的培训项目,各行业和单位要按照干部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大力开展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自主培训。着眼于上海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需要,充分利用国境内、国境外两种智力,抓紧培养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各类急需人才。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积极拓展与国(境)外高等院校和大企业合作培训的渠道,有计划、多渠道地精心选送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境)外学习进修。
(二)具体任务。
———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完善脱产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三位一体”的理论学习格局。坚持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行政院校等培训基地参加脱产轮训的制度;加大调训力度,做好各级党校生源的规划和组织工作。坚持党委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天集中学习研讨的制度,抓住制定计划、完善制度、学习理论、指导工作等环节,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学习成效。坚持经常性在职自学制度,加强管理,做好组织和引导工作。在选送干部分别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有关部委干部院校进修及专题研究班学习的同时,每年安排400名局级在职领导干部参加市委党校进修班学习。每年还组织一定数量的局级领导干部参加市委党校的短期培训或专题研讨。逐步把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和街道、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纳入市委党校的轮训范围,每年安排若干期,5年内共安排3000人。各部委办和区县局要根据以上要求做好学员的选送工作,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其他党政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培训轮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年轻干部。针对年轻干部缺乏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系统学习,缺乏对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深入了解,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艰苦环境和基层工作锻炼的实际,建立有效机制,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推进交流、强化监督、完善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坚持选调年轻干部培训与培养后备干部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继续办好市委党校和委办、区县党校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青年干部培训班。5年内,市委党校培训中青年干部1000人。采取挂职锻炼、交流轮岗、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组织年轻干部到基层单位或条件艰苦的环境中接受锻炼和经受考验,促进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市委有关部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德才素质好、有发展潜力、年龄在4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矛盾和困难比较多、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基层单位挂职锻炼。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参加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等工作,在锻炼年轻干部的同时充实基层干部队伍。
———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等工作人员。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和高素质、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目标,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对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加强晋升领导职务前后的任职培训,逐步做到先培训后任职;做好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以及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课程教育。党的机关和人大、政协机关以及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也要参照以上要求,根据各自工作的需要和特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企业经营管理者。结合上海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企业家队伍。重点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工商管理、WTO实务、企业与金融、外经外贸、电子商务等知识的培训。继续按照中组部的要求选送国有大型企业的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等的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领导干部参加市委党校的政治理论进修;做好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中方推荐的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为社会各级各类企业特别是新经济组织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培训,重点抓好科技专
家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训。以上海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实施以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增强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每年脱产学习不少于72学时,具有初级职称的每年脱产学习不少于42学时,接受继续教育的面要达到90%以上。同时,在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基础上,加强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和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国际国内一流的科技人才和一支高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促进上海人才高地建设。
———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其他政法干部。按照依法治市、科技强警的需要,根据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实际,组织政法系统的干警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增强党的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公正执法。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强化法官、检察官和警官任职前的资格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政法工作领导人才和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优化政法干部队伍的人才结构,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市政法系统各部门要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市委政法委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基层干部。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重点,通过在职自学和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干部管理学校以及各种教育培训基地,对基层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认真搞好全市县区部门、乡镇、村领导班子和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经常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政策法制教育和无神论教育,逐步增强基层干部的全局观念和宏观思维能力。扎实开展社区工作者“社区管理”岗位培训活动。
抓好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等的教育培训。围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与西部地区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合作。
四、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党校教育是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0号精神,大力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各级党校要建立和完善教学新布局,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成为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阵地和党性锻炼的熔炉。市委党校要适度扩大办学规模,进一步落实好局级在职领导干部、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和街道、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等的轮训任务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等的培训任务。委办、区县等党校要进一步落实好其他党政干部包括副处级、科级和基层党员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等的培训轮训任务。
行政院校是培训国家公务员的重要基地。上海行政学院要继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紧密联系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本市公务员队伍的素质状况,合理设置班次,不断完善教学计划,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上海特点的适应政府工作需要的公共管理课程体系,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其他各类干部院校、干部培训中心是干部教育培训不可缺少的力量。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落实好所承担的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干部理论及业务培训任务。高等院校等要积极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服务。
优化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优胜劣汰机制,采取行政措施、政策引导、市场调节等手段,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重组,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网络体系,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投入产出效益。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扶持和建设市委党校等若干所拥有现代化教学设施、具有较强教学能力和辐射作用、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在保证干部教育培训任务落实的情况下,撤并那些办学方向不明确、生源不足、无独立办学能力和实际需要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二)努力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通过教学工作、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途径,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在充分发挥现有教师作用的同时,尤其要重视对中青年教研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等拔尖人才的培养。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柔性流动”机制,构建开放的、高层次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网络。注意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高等院校、社科院所和其他部门的专家学者中选聘专职或兼职教师,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遵循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律,围绕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科研工作。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实际情况,完善课程设置。针对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学习和运用现代教育的方法,采用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实地考察、对策研究等方式,着力提高干部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充分运用电化教育设施、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和远程教育网络开展教育培训。
从上海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组织编写反映时代特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的干部教育培训大纲、教材或学习资料,为干部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服务。
(四)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
不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自主权。同时,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形成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教学质量的社会监督机制及评价体系,逐步做到定期组织评估。在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先在党校和行政院校系统建立办学质量评估制度。
(五)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在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基本经费的基础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营的投入。对重要教育培训项目,给予重点保证。改革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拨款方式和使用办法,引入市场机制。多途径、多渠道地筹集资金,支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六)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4号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规定,根据上海和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切实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局、处级党政干部等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党政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由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试中心设在市委党校。党委组织干部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反映干部学习培训情况的专门档案,对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工作进行系统管理。
五、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加强领导。
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建设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推进上海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各级组织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同步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政策等重大问题,研究和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完善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合力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是市委、市政府管理干部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宏观调控、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监督。市委组织部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并承担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研究制定上海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全市各部委办和区县局的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市委管理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等的培训。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干部的理论学习,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及职业资格培训。市教委负责全市干部的国民教育学历培训。
各部委办和区县局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等干部教育培训领导机构,并根据全市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对本系统、本地区、本部门干部的教育培训。
(三)完善体制。
市和各部委办、区县局要充分发挥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和组织部门主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及时制定和修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政策、制度和规定,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举办各类培训班、研究班,要继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申报制度,经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一下达招生计划,避免多头重复抽调学员。
干部教育培训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政治观念、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不正之风。干部培训工作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各部委办和区县局可参照本规划的要求,根据本系统、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具体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