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念教育为导向、以教育激励为手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激发和唤醒学生内动力,让广大学生把学习当作天职,把激情化为动力,把理想变成现实。勉励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毅力,教育学生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正确对待挫折,自立自强自信,从“被成长”中产生生命自觉,用自己的力量成长,最终达到成人成才。
二、达成目标
通过励志教育,努力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
1、学生学习上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2、品行上由“不敢犯错误”到“不愿犯错误”的转变;
3、管理上由“我被管理”到“我管理自己”的转变;
4、发展上由“要我成才”到“我要成才”的转变,
三、组织领导
搞好励志教育主题活动,是学校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的良好途径。为此,学校成立励志教育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周景通
副组长:郭金萍姚珊珊贾书薪
成员:级部主任、政工组长、全体班主任
(一)宣传动员
1、学校政工处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自立自强,励志成长”德育教育启动仪式。学校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可结合升旗仪式),发出“自立自强,励志成长”主题活动倡议。各级部和班级根据学校实施方案制定年级活动计划。
2、各班举行主题班会,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了解励志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学习《励志习惯养成方法》,读励志故事,通过不同形式创设励志氛围,激发和唤醒内在动力。
4、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文化长廊等励志教育宣传阵地,宣传开展励志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创设教育氛围。下发励志学习材料组织师生学习,让励志教育深入人心。
(二)活动实施
1、采用“每日三步育人模式”,开展日常励志教育。
C、反省和自我评价。学生在填写成长记录的同时,要反省自己,进行自我评价。评价方式简单易于操作,利用四个笑脸给自己进行每日反馈,认为极好记4个笑脸,很好记3个笑脸,好记2个笑脸,差记1个笑脸。
3、励志教育主题活动(主题班会)。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完成的每月一次的主题活动课,形式上主要以学生喜欢的形式为主,比如励志视频、课堂讨论、励志歌曲、励志故事等,让学生体验领悟,建构认知,调整心态,探求在具体情景下的最佳行为方式,从而不断提升心理品质和道德品质,促进学生成人成才。
(三)活动总结
依据平时检查和集中督查情况,对本次活动中积极参与组织、策划的优秀班级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活动结束后,将评选出10个班级作为“励志教育示范班级”,每班推荐1至2名学生作为校级“励志教育优秀学生”,对获奖班级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制作专题励志教育宣传栏,总结励志教育成果,形成经验材料。
一、学生奖励
(一)奖励范围及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应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称号,并予以表彰及奖金奖励。
1、“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助人为乐、艰苦朴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
(3)身体好
坚持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热心为同学服务,做同学的知心朋友,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识别是非的能力。
(3)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讲究卫生,身体健康。
(4)带头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同学的表率,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方法,组织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有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3、优秀毕业生条件
(1)思想一贯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立志成才,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异。
(3)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
(4)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且又正式考入重点大学者,每人奖励500--1000元。
4、学校考试成绩优异者
(1)考试是指学校组织的每学期的初月考、期中、期末考试计三次。
(2)每次考试取前12名,一等奖为1-3名;二等奖为4-7名;三等奖为8-12名。分别奖20、15、10元或等价值的奖品。
(3)设考试名次进步奖:
对考试名次有较大幅度提高的学生进行奖励:与上一次考试比较每提高10个名次及以上者
奖10元或等价值的奖品。
奖励范围及金额: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月初评,每学年总评,在期末最后一周
评出。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班主任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各有关人员及同学意
见基础上组织民-主评选。分别奖15、20元或等价值的奖品。
3、优秀毕业生在每届毕业学生中产生每人奖励500--1000元。
(三)几项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年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
1、有旷课现象者
2、受通报批评和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者
3、破坏公物者
4、有不文明行为和不尊敬师长者
5、谈恋爱者
二、学生惩处
(一)行政惩处级别
对违反校纪的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分以下五级予以行政惩处:
1、通报批评:处罚2-5元2、警告:处罚5-10元
3、记过:处罚10-15元4、留校察看:处罚15-20元
(二)各级惩处范围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
(1)吸烟、喝酒、乱用电器被发现一次者
(2)故意损坏公物,情节较轻者
(3)考试违纪者
(4)不遵守校规校纪,经常迟到、早退、值日不负责者
(5)无故旷课一天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顶撞教师,辱骂同学情节较重者
(2)吸烟、喝酒、乱用电器被发现二次者
(3)有意损坏公物,情节较重者
(4)无故旷课连续二天者,或累计四天者
(5)打架斗殴情况较轻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顶撞辱骂教师职工严重者
(2)吸烟、喝酒、乱用电器被发现三次者
(3)打架斗殴情况较重者
(4)无故旷课连续四天者,或累计八天者
(5)受过警告处分,尚未解除,又违犯校纪,其程度达到警告处分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处分:
(1)找校外人来校打架斗殴者
(2)受过警告处分,尚未解除,又违犯校纪,其程度达到记过处分者
(3)偷窃学校或个人财物,情节较轻者
(4)有意聚众闹-事,破坏学校正常秩序,其情节较轻者
(5)无故旷课连续6天或累计12天
说明:
1、损坏公物,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予以赔偿经济损失和罚款。
2、乱用电器,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没收电器并相应予以罚款。
3、“各级惩处范围”所列内容,只是惩处的主要范围,未尽之项,参照执行。
为激励我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学金评定对象
凡在我院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全面发展,表现突出,均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等级、金额和比例
(一)特等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金额为3000元。
(二)一等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金额为_元。
(三)二等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4%,金额为1200元。
(四)三等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6%,金额为800元。
第三条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等奖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综合素质测评优秀;
(二)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三)考查课优秀以上;
(四)任课教师评定优秀;
二等奖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
(二)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三等奖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
(二)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第四条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后一次性发放。
(二)奖学金原则上以班为单位进行评定,在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中按综合测评分由高到低择优评定,严格坚持标准,高等级名额不满时可在低等级中相应增加名额,适当调整各班的比例,但不得突破本系总名额。
(三)奖学金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不够条件弄虚作假者获奖的现象。
(四)学生的综合测评分由操行成绩(30%)、学习成绩(60%)、任课教师鉴定(10%)组成。
(五)综合素质测评按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执行。
(六)学习成绩为学校必修课的分数。
(七)任课教师签定为任课教师对参评者学年内课堂纪律、完成作业、考试成绩等情况的总评。
(八)综合测评分相同的,学生干部优先;都是学生干部或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分相同,学习成绩列前者优先。
(九)符合上一等级评比条件的学生,如因名额限制和排序没有评上,进入下一等级评比。
第五条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各班召开班会作个人总结,本人申报等级。
(二)辅导员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各科成绩及操行考核情况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及等级。
(三)各系对各班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学生处审定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四)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典礼时由院领导统一颁发。
第六条限制条件
(一)受处分的学生学年处分没有解除的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二)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规定活动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三)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缴费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但学期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或旷课三次以上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比。
一、奖励
1、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给予奖励,颁发奖状,奖品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等级可分为班级奖,年级奖,学校奖,上级领导部门奖。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档案。
2、每学年评定一次“三好学生”、“文明学生”、“特长生”,三好学生占总人数的10%,文明学生占总人数的8%,特长生占总人数的10%。(特长生和三好学生必须是文明学生)。
3、凡在各次学科竞赛及各种比赛活动中获得县、镇级及其以上名次的学生,其资料记入学校档案并予以表彰奖励。
二、处分
1、学生违犯反《小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及社会治安条例而屡教不改者,可视其情况,分别给予批评、严重警告、纪过等处分。
2、对违犯纪律的学生要耐心细致地进行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对学生处分要严格手续,首先由班主任写出书面材料,提出处分意见,报教导处。受警告、严重警告和纪过处分的由教导处研究决定,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3、受警告、严重警告和纪过处分的学生在一个月内若有明显进步,确实改正了错误,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研究批准,可撤消其所受处分。
附:
1、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
(1)骂人或说脏话,行为缺乏文明礼貌,经帮助教育不思悔改;
(2)不讲卫生,到处抛撒纸屑或故意以其它手段破坏环境卫生者;
(3)说谎话,欺骗师长和同学,造成一定影响,给他人学习和工作造成影响者;
(4)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5)考试违犯纪律,但认错态度较好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破坏或损坏门窗,玻璃,教具,家具等公物,故意影响他人学习和工作者;
(2)经常旷课或扰乱课堂秩序,屡教不改者;
(3)捣乱课堂纪律,多次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不尊敬老师,当面顶撞,背后诋毁,给老师取绰号者;
(2)欺侮同学,影响较坏者;
(3)经常违犯校纪,在师生和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抽烟,喝酒,经教育不改者;
(5)有盗窃,敲诈勒索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1)学生由于以上过失和错误,给国家、个人财产和个人健康,工作造成损失,除给予以上处分,另应赔偿经济损失,如医疗费,财产损失费等。对违犯国家法律的还要由公安部门追究行事责任。
(2)上述办法如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为了进一步完善激励性和制约性相结合的学生思想品德与学业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和良好学习习惯,营造“勤奋学习、积极健康、不断上进”的浓厚学习氛围,切实转变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充分发展,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学生学业成绩奖励评定办法》。
一、评奖原则
1、坚持品德为先,学业为主的原则;
2、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时效的原则。
二、学习优秀奖评奖内容:
1、全科合格奖;
2、成绩优秀奖;
3、学习进步奖;
4、知识竞赛奖。
三、各类奖项的评选条件
一全科合格奖评选条件
1、在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或检测考试中各科成绩(包括音乐、体育、美术、劳技等学科)均达到60分(含60分,按百分制计算)以上;
2、能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书面作业,作业完成率达到学校规定次数的95%以上,且无抄袭记录。
3、在各类考试中无违纪行为。
二成绩优秀奖评选条件
1、在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中各科成绩均(包括音乐、体育、美术、劳技等学科)及格(按100分计算),并且均分达到70分以上;
三学习进步奖评选条件
1、各学科成绩期末比期中考试成绩均提高5分以上;
2、学习态度有明显好转,学习自觉性有明显提高;能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书面作业,作业完成率达到学校规定次数的95%以上,且无抄袭记录。
四知识竞赛奖评选条件
在各类知识竞赛中荣获奖项名次的。
四、各类奖项的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全科合格、成绩优秀奖评选办法
1、由班主任根据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达到资格条件的按时上报教导处审查;
2、由教导处严格审查学习表现与成绩,政教室审查品德表现,合格者列入奖励名单上报校委会审议决定。
3、本项奖励按期中期末兑现。全科合格者奖励100元,在此基础上均分每提高1分奖励5元。
二学习进步奖评选办法
1、此项奖励每班每学期评选1名,若个别班级达不到评选条件,由教导处将名额分配给其他班级;
2、学期初由教导处严格审查各班级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后备案;
3、在教学过程中由科任教师平时观察和记载学生的学习表现,由班主任按期中期末两个阶段小结学生的学习进步情况,每学期末及时汇总上报教导处;
4、学期末由教导处严格审查各班级上报的材料,政教室审查品德表现,并联合筛选确定奖励名单,上报校委会审议决定。
三知识竞赛奖评选办法
按活动方案确定的名额进行奖励;
五、具体要求
1、各科任教师要建立对学生平时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评价表,善于发现、捕捉学生的特长,及时给予客观、正确的评价,以此为突破口,积极鼓励、培养学生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热情。
2、各科任教师对学生的学期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各类评价、作业评价(次数、等级等)、能力考查等的平均成绩]、期中、期末三项成绩按三三四比例进行评定。
3、班主任要建立班级多元评价体系和班级德育成绩档案。重视过程评价。学生的总成绩以考试、平时(各类评价、作业评价等)、综合表现(德育)相结合,及时按要求向教导处和政教室上报班级基本数据。
4、政教室及时记载门卫、宿管室、各科任教师,以及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对学生违纪现象的反映,及时备案,并建立班级德育成绩档案。
5、教导处及时汇总各科成绩,严格管理学生的学习成绩,建立班级学习成绩档案。
6、教导处、政教室联合审查资格,及时进行评选、兑现奖励。
7、各类奖项若无达到条件者不降低评选标准。
8、每次奖励后要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制作宣传橱窗,张贴优秀生照片,广播报道,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六、附件
1、获得学习优秀、进步奖的学生在三个月内有不良行为者(学习表现及品德等方面),及时除名,进行通报批评,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获奖学生将奖金拿去用作请客等肆意挥霍者,及时除名,进行通报批评,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在高中部,另以学生的总成绩实行末尾留级制。
七、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教导处解释。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建设培养合格人才,鼓励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及自身进步显著的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者,学校给予奖励:
1、遵守国家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德等级为良以上。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成绩名列年级、班级的前矛。
4、关心集体,积极主动完成班级、年级、团队组织交给的工作。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有责任心,成绩显著。
5、在校期间,若被发现吸烟,该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也无资格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6、有奉献精神,善于与同学合作,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
7、自身进步显著的学生,需经全班同学充分酝酿、民主推荐提名,班委讨论,班主任同意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由年级组长审定,教导处批准。
8、凡获得奖励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并张榜公布名单,颁发奖品。
奖励办法:
本方案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后,学校给予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以奖励。
■抓住你了
每周都努力“当场抓住”表现好或做好事的学生。让被“抓住”的学生把自己的名字和所做的事写在纸片上,然后把纸片放入一个“好事罐”里。每到星期五,从“好事罐”里随机取出几张纸条,给被选中的学生发小奖品。
■红黄绿卡制
■发奖励券
■胜利之舞
■班级经济制度
让学生在班里管理自己的“金钱”。如果学生按时完成班里的任务,有好的行为表现,取得优异成绩或进步显著等,就“挣钱”。如果没有按时交作业、在课堂上走神或行为出问题,则会被“罚钱”。学生可以用自己的“钱”换取相应的奖品。到了学年末,让学生们把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如玩具、图书、电子游戏带到班里来,组织一场拍卖会,学生们用自己的“钱”来竞拍这些物品。
■给教师挑错
教师也是会犯错误的。当学生给你指出了一个错误,就给他们一张“通行卡”,持该卡可以插队一次。
■答题奖励
将招贴纸裁剪成小的纸片,把有趣的题目写在纸片上,用一个大信封装起来,把信封挂在一个小黑板的旁边,小黑板上写“”。如果全班学生都表现得很好,或得到了其他老师的表扬,或有特别出色的课堂表现,就从信封里取出一张纸片,把它贴在小黑板上。如果学生们回答对了纸片上的题目,就给全班同学一个特别的奖励。
■惊喜!
将SURPRISEE(惊喜)这个单词写在黑板上。课堂上,如果出现学生吵闹或未经允许离开座位,便从末尾开始擦去一个子母。如果出现所有人都表现得很好,则按顺序添回被擦去的字母。结束时,如果这个单词是完整的,那么就给学生们一个惊喜的奖励。(可用一句中文来替代“SURPRISE”,如学生正好需要学习的成语或诗句,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多姿多彩的“奖品”
·坐老师的座位(讲台)
·照顾班里饲养的小动物1天
·让学生和他最喜欢的人一起吃午餐
·排队站在最前面
·减少作业量
·挑选午餐音乐,让学生从家里带来磁带或CD
·把班里的录音机带回家一晚
·使用彩色粉笔
·邀请校外嘉宾来班里做客
·随时可以喝水
·随时可以用卷笔刀
·把班里饲养的小动物带回家一晚
·在低年级学生的班里做服务
·给图书管理员做帮手
·邀请其他班的`一个朋友来班里共进午餐
·给老师选择一本书,让老师读给大家听
·按自己的意愿换座位
·把动物玩具放到桌子上
·跟老师共进午餐
·午餐第一个吃饭
·获准用班里的录音机录一个故事
·在游戏中做主持人
·读书给低年级的学生听
·休息的时候第一个挑选活动器材
·为班里选择课堂上观看的影片
奖励学生的十条建议:
2.给学生的奖励要对他们有意义。给予他们选择的机会是特别有效的一种奖励。
3.用奖励来促使学生开始养成一个好习惯。
4.循序渐进,一次只聚焦一个行为,让学生们一起来选择。
5.特别奖励那些表现出责任感的学生,把课堂管理的任务逐渐从教师转移到学生身上。
6.一开始可以奖励得比较勤一些,然后逐渐减少,一直对学生保持高要求。
7.对学习成绩要保持一贯的奖励。
8.随着学生的进步,逐渐提高获得奖励的标准。
9.奖励要及时,迟到的奖励不会起作用。
10.对于那些有严重行为问题的学生,可有针对性地对制度进行调整,经常性地对他们进行小奖励效果会更好。
为培养我中心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励刻苦学习,创建良好学风,特制定本制度+积分规则
1.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加1分
2.学生完成作业后检查、修改作业加1分
3.学生作业字迹工整加1分
4.学生数学作业错误在两个或两个以内加2分
5.学生作业做完后复习、预习课程,复习完后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加2分
6.学校单元测试成绩有进步加2分
7.学校单元测试成绩90—94分加5分
8.学校单元测试成绩95—100分加10分
-扣分规则1.抄作业、抄答案扣5分
2.学习时吵闹,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扣5分
3.不爱护卫生、随地吐痰、扔垃圾扣2分
4.辱骂、欺负同学,写同学坏话扣5分
5.损坏课桌椅、公共用品照价赔偿并扣10分
奖励办法
优胜奖一名:满足以下条件
1.本月内单元测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平均分90分及以上;
2.在本中心学习积分需不低于110分。奖励10元书籍或同等价值礼品一份
表现奖一名:满足以下条件
1.本月内在本中心学习积分第一名者(积分必须不低于110分)。奖励价值5元礼品一份
进步奖一名:满足以下条件
1.本月内单元测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进步明显者;
2.在本中心学习积分需不低于100分。
奖励作业本或小礼品一份
注:1.以上奖项不能重复得奖;
2.所有考试卷子及分数必须交由老师审核,记录分数。
3.优胜奖、表现奖如有几名同学同事满足条件,单元测试平均分最高者得奖;
4.学结、表彰后,当月分数归零,次月重新统计;
ps:创业初期,随着学习中心的发展奖励奖品价值会有所提高。
为培养我中心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创建良好学风,特制定本制度。
奖励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积分细则如下:
1、每天按时上课得1分。无故迟到者扣2分。
2、每天能认真的独立完成所有作业,不出现错误者,得1分。
3、在学校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排名在前三名,得15分。4~15名,得10分,余下每进步一个名次加1分。
4、在辅导班每周周练中前五名依次获得6、4、4、2、2分。
5、班内大声说话,扰乱其他学生学习者扣3分。
6、上课玩手机者扣3分。
7、打架、辱骂别人的扣15分。
6、每周评选并公示的“习惯之星”、“学习标兵”得5分。
■奖励规则:
累计积分100分,奖励10元书籍1本或同等价值礼品;累计积分200分,奖励30元书籍1本或同等价值礼品;累计积分300分,奖励50元书籍1本或同等价值礼品。累计积分500分,奖励100元书籍和同等价值礼品。
奖励形式由学生自由选择,以上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减。
辅导中心学员积分奖励办法2017-07-2316:12|#2楼
为提高辅导效果,增强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员优良的行为习惯和荣誉感,特制订此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本中心全体学员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没有迟到现象,准时到校。
(2)课堂注意力集中,学习主动,学习积极性高。
(3)讲义完成质量高:正确率高、书写认真、上交及时。
(4)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5)每次辅导过后课桌保持清洁、干净。
(6)在辅导中心语言文明,多用礼貌用语。
(7)成绩进步较大,超过自己制定的目标。
(8)到辅导中心后主动做家庭作业者。
(9)不带影响学习的物品到辅导中心者。
(10)主动帮助其他有困难的同学。
(11)节约,不浪费本中心水电纸张者。
(12)诚实守信、知错就改者。
(13)勤学好问,知难而上者。
(14)课堂上积极主动回答老师问题者。
(15)课后不到处乱跑、大声喧哗者。
(16)爱护辅导中心公物者。
(17)辅导前后不在路上逗留者。
(18)做讲义、测验、考试的时候自主完成,不作弊者
(19)未经允许,不随意玩动辅导中心的电器设备者。
(20)敢于主动维护班级秩序、维护辅导中心声誉者。
(21)见到辅导中心有不清洁的地方主动清扫者。
(22)积极介绍其他同学来我中心参加辅导者。
(23)被评为优秀学员者。
二、奖励原则:积分给予本着不苛刻,不滥给,视学员优良表现斟酌给予的原则。
三、奖励积分标准:
1、在每天辅导结束后对表现优秀的学员进行积分奖励或者扣减,根据具体情况每项每次最多奖励(扣减)5分。
2、暑期辅导结束前综合学员表现给予集中奖励。
3、第(22)项符合一次奖励20分。
4、班级积分奖励情况制作成统一表格,张贴在班级醒目位置。
5、学员个人积分奖励情况放入学员档案盒。
四、可以给学员奖励的人员:辅导中心所有教职员工。
五、扣除积分原则:扣除积分本着不滥扣,视学员犯错情况轻重酌情扣分的原则。
六、扣除积分标准:
对于违反第(1)至第(21)项的学员按次扣除积分,每次按照学员犯错轻重扣除1---5分。
七、一等奖:积分超过200分;
二等奖:积分在150分——199分;三等奖:积分在100分——149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分团委学生会运作,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内部人事管理,提高成员的责任意识及工作热情,依据《黄山学院学生手册》制定本制度,望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惩罚和附则四个部分,针对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和所有成员。
第二条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本奖惩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进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组织部考核和分团委书记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惩对象: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二章奖励制度
第五条奖励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六条奖励项目
(1)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最佳部门奖先进部门奖和谐部门奖
(2)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最佳干部奖先进个人奖优秀工作者
第七条奖励方式
(1)授予荣誉称号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锦旗或证书
(4)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5)其他
第八条奖励条件
(一)获得最佳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
(3)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注意维护集体形象;
(4)部长能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5)部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获得先进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2)部门创新、创优活动突出,为院系、学校争得荣誉,受到多次表彰;
(3)部门成员能够做好表率作用,部门活动及其他方面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部门,对学生会整体有较大的影响。
(三)获得和谐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
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部门成员关系和睦,团队意识强;
(3)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4)部门能较好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能够积极友好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
(四)获得最佳干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护学校稳定
(2)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3)对学生会工作有重大贡献,受到多次表彰;
(4)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五)获得先进个人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且取得良好成效;
(3)在工作中注意创新与创优,且成绩突出,受到多次表彰
(六)获得优秀工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2)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关心集体,团结同事,热心服务同学,任劳任怨
第三章惩罚制度
第九条惩罚种类
(一)口头警告
(二)警告
(三)严重警告
(四)劝退
第十条惩罚细则
(一)过失
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二次者受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000字检讨
(1)在校内穿奇装异服
(2)在校内抽烟
(3)在校内公共场合,与异性过分亲昵
(4)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5)理奇异发型
(6)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7)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理头发、掏耳朵等)
(8)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
(9)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
(二)严重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一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二次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聚众酗酒
(2)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3)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
(4)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5)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6)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三)重大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二次及二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5)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6)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7)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8)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奖励
(一)各类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集体和个人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二)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三)个人奖项评定中,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者
(2)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
(3)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不合格部门者
(四)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惩罚
(一)违法,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者,直接开除
(二)以上惩罚中,除劝退外,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由组织部考核,并
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三)劝退处分,由组织部整理材料,上报分团委书记批准,方可执行,
(四)如有异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申诉
(五)以上规定中,如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及组织部成员违反,将加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