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及《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嘉定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人才蓄水池储备教师招聘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嘉府办发〔2023〕1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25学年第一批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35名、储备教师596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备注: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等五部门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24〕309号),本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一并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结)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不含跨年结转毕)。本市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心理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3.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和职业技能等。
(三)学历条件
应聘中小学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对口的师范类高校本科毕业生(省部级师范类高校优先);
(3)专业对口的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门认定,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上海高校临时集体户口不视作上海户籍。
*为深入贯彻本市《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证书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持证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或面试成绩合格证明,符合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以上均须承诺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样张详见材料清单)。教育部与市教委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应聘者须具有学位证书。
(3)应聘英语学科需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国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上述证书,需提供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95分及以上证明材料。
(4)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2.社会人员
(1)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者须具有学位证书,若应聘者拥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2年(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须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优先考虑区级骨干教师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的教师。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核
11月5日前,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将完成对应聘人员的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状态显示“审核通过”,获得岗位报名资格。11月6日考生可登陆查询审核结果。
(四)第一轮网上岗位报名
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11月6日至11月8日,根据报名时选择的学段、学科和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进行岗位报名。岗位公布时已区分教师岗位与储备教师岗位,第一轮岗位报名教师岗位与储备教师岗位每人最多一共可报3个。
(五)第一轮面试与试教
11月15日前完成面试及试教,各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成绩及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共同对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对试教成绩由到低分进行排序,并结合面试情况按不超过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推荐学科测试人员名单并排序。有意向人员的应聘状态显示“有意向”,其他应聘人员的应聘状态显示“无意向”。
面试与试教采取双向选择方式,应聘者仅能作为一所单位的推荐人选参加学科测试。第二轮岗位报名、面试与试教于学科测试成绩公布后进行。
(六)笔试
(七)确定笔试合格名单
(八)第二轮网上岗位报名、面试与试教
(九)心理测试
2.2025年1月上旬,公布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名单。
(十)政审及体检
2025年1月底前,完成健康体检及政审工作。
(十一)公示
体检及政审结束后,在嘉定教育频道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组、区教育局、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对招聘学校的招聘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应聘者报名信息失实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嘉定区教育系统任何岗位;若已经录用的事业编制教师,由学校解除聘用关系;已经录用的储备教师,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聘用及用工方式
(一)政审由招聘学校负责。招聘学校对通过心理测试的拟录用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能力、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确定考察结果。
(四)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拟录用事业编制教师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拟录用储备教师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
四、具体招聘岗位
详见《2025学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第一批)》(附件1)及《2025学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储备教师计划(第一批)》(附件2)
五、其他说明
2.储备教师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管理,报酬比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培养培训等待遇,其专业发展路径、考核要求、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与事业编制教师一致,实行统一管理。在劳动合同期内,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在本校招录事业编制教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即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嘉定区教育系统储备教师,应聘本校事业编制教师的,经学校遴选推荐,无需参加学科知识测试,直接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附件1:2025学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第一批).pdf
附件2:2025学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储备教师计划(第一批).pdf
附件3:嘉定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清单.docx
(责任编辑:小今)
上海人才网是由滨兴科技(839880)开发、今日招聘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运营的人才网,未经上海人才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