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在中国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它们是国有企业的带头大哥,也是中国经济制度的重要保障,甚至也是中美贸易战中重要的谈判“砝码”和“焦点”。2018年,大家都知道民营企业很困难,但中央企业的收入、利润均创造了史上最佳成绩。网络上有太多关于央企的“误读”,本文正本清源,和大家聊聊央企那些事儿,包括:央企的种类、央企的级别、如何进入央企、央企福利分房、央企待遇分析、央企求职排序等等。
(一)中央企业种类
一是国资委系央企,目前96家,未来央企还会继续重组和缩减,这类央企均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是金融系央企,四大国有银行、四大保险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等,这类央企一般由财政部、汇金系等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是部委管理的其他央企,如铁总,烟草等,这类属于改革不彻底遗留下来的企业,往往涉及的资产较大或是行政级别原因,暂时不宜划给国资委管理。
(二)中央企业级别
1998年,朱相对国有企业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大家都记住了百万国企职工下岗,但不晓得还有一条非常重要的改革措施“废除国企行政级别”,以便从根本上解决“政企分开”。20年后,虽然从理论上讲,中央企业也没有行政级别之说,但实际上,无论是组织部门还是其他政府部门,大家都是默认央企的行政序列的,最典型的例子,央企领导可以与国家部委进行职务调动。央企的级别说起来比较复杂,我分几类说明一下:
一是国资委系的央企。目前96家央企,大家可以去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上看一下,序号1-49的49家中央企业为中管(副部级)央企,领导班子由国资委企干一局管理,其中企业正职由中组部任命;序号50-96的47家中央企业为司局级央企,领导班子由国资委企干二局管理。
二是金融系央企。目前大概有27家,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国开行、口行、中投、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太平、中信保、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等15家金融企业领导班子由中央和中组部管理。行政级别方面,中国投资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集团、中信集团,由于历史原因,均定为正部级央企,其他包括五大商业银行等为副部级央企。
华融、东方、信达、长城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再等12家金融企业为正局级单位,领导班子正副职由国务院对口的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机构管理。举个例子:其中,华融等四大资产公司脱胎于四大行,刚脱离时为了稳定领导干部,当时一把手视作享受副部级待遇,但后来随着领导干部人事权交由银监会后,实际上在国家编制序列中是按照正局级金融央企对待。有的网友说,为什么华融董事长赖小民明明只是一个正厅级干部,他去和地方领导接洽,一般都是和副省级干部“平起平坐”,主要原因是赖小民掌握着投资地方的重大权力,同时其也是全国人大代表等。
三是某些特殊的央企。存在“高职低配”的情形,在国资委系央企中,有副部级领导人担任正局级央企的例子,这种就是高职低配。还有一些央企领导人员本身是中委或候补,主要集中在军工系,这种领导人政治待遇会更高一些。但都不能将领导人行政级别或政治待遇和央企自身级别混为一谈。
四是某些央企,虽然自身级别是正局级,但其全国各地的子企业由于历史原因,也视为正局级,子企业正职也按局级干部管理。这种在国资委系的中央企业中比较普遍。
(三)中央企业优势
一是职业平台高。中央企业大部分都是某个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资源垄断优势的企业,前些年被称为“共和国的长子”,很多央企前身也是脱胎于国家部委,所以,在央企工作平台是比较高的。
二是解决北京户籍。所有中央企业中,80%的央企总部均设在北京,未来有一部分迁徙到雄安。央企解决北京户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应届毕业生落户,这种户口指标较多,即使这两年指标进行了大幅缩减,一般的央企也都在30—80个指标之间,这些户口指标是国家人事部批的,不受北京市人事局政策的影响;二是人才引进落户,这种户口指标较少,一般央企只有3—5个指标,极其稀缺,一般都掌握在央企主要领导手中。
三是职业风险小。一方面,央企的工作有点类似于“半体制内”工作,按部就班,只要遵纪守法就没有被“裁员”的职业风险。另一方面,央企收入受市场风险冲击较小,下面我会专题聊到央企收入情况。
四是职业通道广。中央企业的职业通道比较广的,尤其是金融央企,比如,在四大国有银行混到一定级别或者掌握一定资源,如果不满意收入和发展空间,跳槽到股份制银行当一个行级领导并不难,收入会翻几番,当然压力也会更大;另一方面,对央企高管人员,也有一定的“仕途”机会,这些年从央企高管步入官场的并不少见,金融央企更多一些,比如,官至常委的都有;国资委系的央企,主要集中在航天、军工、石油、电力等央企,调入工信部、能源局等国家部委。
(四)央企福利分房
1998年开始中国逐渐废除“福利分房”制度,中央企业普遍于2000年左右停止了普惠性的福利分房,但有些中央企业仍存有一些未分配完毕的住房,故2000年以后仍有一些央企有零星分房的情况。
我总结了一下,近些年央企所谓“福利分房”的规律,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该央企在城市拥有土地,按照城市规划具备土地变性条件;二是项目立项较早,通常2012年以前;三是通常走的企业集资建房以及合作开发的方式,10%—20%房源交给国管局,以换取国管局的支持;四是央企单位领导有决心、敢担当,不怕阻力和分配不公等问题。我大概总结了一下:近些年中央企业中有分房实践的央企,两桶油(少量)、农机院(奥体附近)、中煤(北五环)、有研院(北三环)、建研院(北三环)、中国电子(北五环)、三峡(总部搬至北京,公主坟,使用权)等等。
按照上述这些条件分析以及我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央企分房以后会越来越难,央企分房这种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目前,尽管北京市出台了“鼓励国有企业自建房”的政策文件,但央企响应并不积极。取而代之的是,在一些地方(比如,北七家),国有企业兴建职工宿舍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