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职业行为,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8〕37号),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制定《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省发展改革委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务员职业活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公务员政治信仰、工作宗旨、职业理念和道德品质的具体体现,对引导和规范其正确履职尽责具有重要作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好干部标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职业道德的培育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把知与行、自律与他律、示范与引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导向鲜明、约束有力、简便管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完善教育培养、从严管理、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体制机制,使广大公务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履职行为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真正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进一步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委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省发展改革委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海昆
副组长:李晓南吕勤于明臻郗海明平志强
杨扬杨光任小森郭顺宁
史瑞明侯宝健宋常青
成员: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省价格认证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人事处,李延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增刚、马仲贤、李荣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具体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职业道德建设与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按照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的要求,结合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不同阶段,针对突出问题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
(二)坚持教育引导、行为规范、实践养成相统一。把教育引导作为塑造公务员道德习惯和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环节,发挥行为规范对公务员的约束作用,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到日常工作和言行中,成为广大公务员的自觉行动。
(三)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在整体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级公务员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坚持推进工作与完善制度相促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完善公务员制度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
四、主要内容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突出政治性、示范性、约束性、可操作性,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
“坚定信念”要求公务员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做到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
“忠于国家”要求公务员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权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主团结;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服务人民”要求公务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做人民公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恪尽职守”要求公务员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甘于奉献,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认真负责,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精通业务知识,勤勉敬业、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公正廉洁”要求公务员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办事出于公心,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坚守道德法纪防线;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尚俭戒奢、勤俭节约。
五、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健全行为规范
1.健全报考诚信约束机制,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凡在考录、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调任等工作中,发现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乱纪、弄虚作假、不遵守社会公德行为的,一律不得进入公务员队伍。(人事处、机关纪委)
2.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把公务员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列入诚信记录范围。将诚信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和单位配合)
(二)强化教育培训
4.开展典型安全剖析、警示教育展览等活动,利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吸毒、参与或者支持迷信活动等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机关党委牵头)
5.依托“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全委公务员参加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网络课堂,选修《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课程。(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和单位配合)
(三)推动实践养成
6.加强公务员忠诚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宣誓活动。(人事处)
7.深入推进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积极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国家有模范、行业有标兵、单位有榜样、身边有先进的良好氛围。(人事处、机关党委)
(四)加强考核监督
8.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在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等工作时,注重了解职业道德表现情况。(人事处)
(五)完善奖惩机制
9.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职业道德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恪守职业道德、履职尽责、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给予通报表扬。对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有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人事处、机关纪委)
(六)坚持分类推进
10.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公务员职业道德,把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敢担当、作风正作为重点;普通公务员要把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办事公道作为重点;执法一线公务员要把增强法治观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公务员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各处室和单位督促所属公务员落实)
(七)营造良好氛围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8年3月-4月)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全面部署。
(二)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19年12月)
根据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发动,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坚持统筹兼顾,将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效能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制度,细化要求、注重实效。及时研究解决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督促和检查,使建设活动不断焕发活力。
(三)总结阶段(2020年1月-3月)
认真总结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经验、做法、成果。结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通报、表彰、奖励职业道德模范公务员,深化宣传先进人物典型。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做到常抓常新、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