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新民晚报发布《拆不了?苏河景观路上的“危墙”违建,一“堵”竟然十多年,“背后”竟然还收费》,报道静安、普陀两区交界的安远路人行道上,“危墙”背后,违法停车场收费十多年。在街道成立专班处置四个月过后,“外围车场”仍“岿然不动”,车越停越多,物业加装监控、强光牢牢控制“人行道”,阻碍市民通行。
“外围车场”外来车辆乱停乱放堵死人行道新民晚报记者王军摄(下同)
街道处置四个月
房办城管管不了
此前报道,在安远路16弄外的人行道上,曾经的“存量违建”门面房上,贴有宗鑫物业管理处《告知》:外场车位管理权,归物业统一管理。
物业擅自划设人行道停车场
2015年9月10日,安远路人行道被康苑物业占用经营,圈为“外围车场”。2017年,康苑物业法人将小区管理权转给其子经营的延乐物业继续经营,居民反映更换物业并未公示。
那么,到底谁同意物业“经营”人行道的呢?一家物业擅自划停车位,占道经营却未被取缔,更未遭处罚。宗鑫公寓朱先生反映,某业主自称“他的资源”搞定了人行道停车,还向物业讨要好处,当年的延乐物业徐经理承认,每年要发红包求太平。居委、居民还反映有车位不缴费,甚至每月600元被转租牟利,但物业表示业主已补缴。真相究竟如何?这笔钱既不公示,也无监管。
前物业经理手写情况说明,“外围车场”利益交织是非不断
参照小区150元包月停车费,不算车辆临停费,十多年23个车位,实际停25辆车,总额超过40万元。居委及居民反映,有外来车辆支付双倍费用,落入保安口袋。然而这一大笔钱既没有上缴,也没有进入小区公共收益。延乐物业对锦绣里居委会称,“外围车场”不在小区红线内,与公共收益无关。媒体报道之后,长寿路街道高度重视,组成专班调查。第三方审计物业经营所得只有27万元,差额悬殊是真有车辆免费停?
“外围车场”车辆越停越多
是非之地惹事端
投诉高发难平息
延乐物业至少安装4套监控和强光照明,全天覆盖“外围车场”。但道路、治安部门的监控一个都没有,成了“管理盲区”。延乐物业保安王队长甚至将监控对准了安远路9号静安区环卫公司,和某人一道反复投诉,阻挠车辆停放。
物业加装强光、监控“控制”人行道
被物业解雇的“外围车场”前管理员小胡的三轮车一直被投诉,甚至殃及安远路9号静安区环卫公司也屡遭投诉。理由千奇百怪,令人啼笑皆非:允许外来人员进出上厕所、停放车辆等,就为驱赶“知内情”的小胡。此前,一名姓徐的人员还向小胡的门面房前泼粪。安远路9号工作人员对此哭笑不得,对方还投诉隔壁工地,不许工人在普陀一侧人行道停放单车,说不是静安区人行道。静安区一位网格员想扶起共享单车摆放对面人行道,但遭对方驱赶。“外围车场”颇有“占山为王”的“霸气”。
监控甚至对准安远路对面静安区单位
11月4日,“人行道停车场”再起事端,停靠在人行道上的小胡三轮车被徐某打砸。5日,徐某继续砸小胡车辆,双方争执后,小胡的妻子被殴打。王队长说他是“业委会主任”。街道反馈徐某被处行政拘留。
居委多次建议更换保安队长,业主反复向12345投诉,但街道房办回复“管不了”。针对物业的投诉工单往往石沉大海,成为“循环单”没有下文。居委很是头疼,基层治理缺少支撑。
两区交界人行道
如何管如何执法
街道没想到,当初为缓解居民停车难,“外围车场”如今成“是非之地”,希望市级主管部门牵头处置。
上海市交通委积极牵头市、区、街道三级部门召开协调会
国务院颁发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明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允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经营收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条例》都明确,禁止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康苑物业、延乐物业圈占人行道,划线经营停车场,相当于违反两个条例的多条规定。对此,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指出,物业公司明知没有权限收费,还私自划停车位欺骗市民群众,使市民误以为物业有收费权限而缴付钱款,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就构成诈骗犯罪。
现场比对道路设施红线,安远路及两侧人行道道路附属设施,其产权和管理权均属于静安区建管委。静安区曾安装人行道禁车装置,但多次被破坏,苏州河畔安远路也迟迟未列入道路设施品质提升改造。
依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安装地锁、划设标线等方式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道路权属方的执法部门静安区交通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开具限期整改单,要求物业去除车位划线,恢复道路原状,并将根据整改情况处罚。经讨论,物业公司未经允许私自加装监控、强光,监控道路公共设施等属于违规行为,要求街道责令物业整改。
居民车辆如何疏导?与会的普陀区建管委、普陀区交警支队已相继指导长寿路街道正推进恩平路20多个停车位申请为智慧停车场,缓解居民停车难。静安区建管委表示,后续将结合区域定位,及周边居民需求,对句容路至西苏州路的安远路段“大装修”,“还路于民”使市民有更多获得感。
两区交界道路交通如何执法?记者询问市交通委停车管理部门,明确几个执法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