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环境,构建和谐天津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具体成果。“中心”构建了“行政审批、要素配置、社会服务、效能监察”四个平台,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管理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行政审批平台
主要是组织各进驻部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该平台设有4个办事大厅、16个功能服务区、160个窗口、66个审批室。市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68个主体部门,除6个不宜进入的部门外,其他62个部门全部进驻“中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02项进入“中心”集中办理。同时,6个中央驻津部门的32项审批事项,以及市级部门116项行政服务事项也进入“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
要素配置平台
主要是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督。创建了“5+1”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模式,将有形建筑市场、政府采购市场、药品采购市场、土地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5个市场整建制进驻“中心”或实行计算机联网。通过采取“统一联网、集中交易、行业管理、行政监督”的运作方式,由“中心”统一进行运行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对各自市场的行业管理与监督,做到“监督上一个主体,运行上一个载体”,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社会服务平台
效能监察平台
“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是牢记执政为民,作为落实根本宗旨的具体实践;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具体措施;三是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审批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四是促进经济发展,作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
“中心”的工作理念
一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设阳光行政的大厅;二是遵循便民、高效、服务的原则,建设高效行政的大厅;三是遵循人民受尊重,权力受监督的原则,建设廉洁行政的大厅。
天津市“网上办、不见面”
政务一网通平台由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各部门业务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等基础支撑平台共同组成,通过互联互通、数据交换、业务协同、身份认证,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个人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线上申报办理。
(一)用户注册:
用户注册分为“个人注册”和“法人注册”。
1.个人注册: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按要求填写后,点击“注册”即可。
2.法人注册: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填写后,点击“注册”即可。
二、事项申报
(三)定位申报事项。
1.切换申报区划。根据用户实际需要,可通过点击,网厅首页左上方“天津市”后,在下拉列表中,选择相应“区级”或“市级部门”;其中选择“区级”后,可同步选择“街道”和“乡村(社区)”。
2.定位申报事项。有两种方式,可在首页右上角查询输入框中,输入事项名称,进行查询定位;也可以通过首页—>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输入查询定位。
(四)事项申报。
以“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除剧毒、爆炸、放射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事项为例:
在完成事项定位后,可通过点击“操作规程”,查看该项有关的详细信息;点击“在线办理”可实现在线申报。
1.操作规程。
2.在线办理。
(1)申请须知。在图中勾选后,点击“同意”。
(2)办理人信息填写。
(3)电子材料上传。
根据“材料位价”要求,依次点击所需材料进行上传,其中“容缺后补”材料可采用承诺审批办理,不必上传。
材料上传有三种方式:
上传本地文件:本地计算机上存贮的电子文件。
获取空间文件:用户以前上传过存贮在网厅个人空间的电子文件。
获取证照库文件:通过调用数据共享可获取的电子文件。
(4)上传签字承诺书。
阅读承诺书后,下载,签字后,完成上传签字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5)材料递交方式。
可选择“窗口提交”和“物流速递(物流)”,其中“物流速递(物流)”,需要填写详细地址,疫情期间请选择“物流速递(物流)”。(注:选择此项业务所产生的寄送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6)结果领取方式。
可选择“窗口领取”和“物流速递(物流)”,其中“物流速递(物流)”需要填写详细地址,疫情期间请选择“物流速递(物流)”。(注:选择此项业务所产生的寄送费用无需用户承担)
(7)申请成功。
三、事项办理进度查看
(五)网厅“个人空间”。
用户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线上申报办理完成后,可通过“个人空间”的“我的办件”的四个子栏目(“承诺补正件”、“在办件”、“办结件”、“暂存件”)查看所申请事项的办件列表。在办结件中可对已办结业务开展“好差评”评价。
通过点击具体事项的“查看”后,可进一步看到,此事项办理的申请信息、办理记录、申请材料、业务回执详细信息。
“天津政务服务网”共提供1个市级主站、16个区级分站,分别提供相应的服务。您如需进行站点切换,请点击网页头部,即可切换站点。
“天津政务服务网”用户分为两类,一类为“个人用户”,一类为“法人用户”。
注册时,请先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注册”,在其下拉的两类用户中,点选其一,即可进入用户注册界面。
首先填写基本信息。
为防止他人滥用您的手机号码,我们启用了手机验证码功能。手机号码填写后,点击右侧“获取验证码”,系统发送验证码至您的手机,请将其填至“验证码”栏内。
基本信息填写完后,阅读并同意《天津政务服务网用户注册协议》,点击“注册”按钮,即可完成个人用户注册。
实名认证后,您可在“天津政务服务网”市、区各级站点中实现以下服务:
A、注册之后马上实名认证
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您进行实名认证,可以选择支付宝认证或带银联标志银行卡认证。
B、通过“高级认证”进行“实名认证”
C、网上办事前进行“实名认证”
在进行网上办事时,如您尚未进行实名认证,系统会提示您先进行“实名认证”,点击链接即可进入“实名认证”界面。
支付宝认证:通过登入支付宝帐号进行认证,要求用户已完成在支付宝平台的实名认证。
带银联标志的银行卡认证:通过填写银行卡中的信息进行认证,要求用户持有带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并通过姓名、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三要素审查完成认证。
企业在市场监管委完成市场主体登记1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天津市政务服务网进行企业注册。
“企业用户注册”,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先进行实名认证。
根据界面提示填写“企业信息”,选择企业类型,准确填写“企业名称”、“工商注册号/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阅读并同意《天津政务服务网用户注册协议》,点击“下一步”,进入“创建用户”步骤。
在“创建用户”页面,请填写您的用户信息,同时我们启用了手机验证码功能。手机号码填写后,点击右侧“获取验证码”,系统发送验证码至您的手机,请将其填至“验证码”栏内,完成企业账户注册后,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让您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名信息,完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认证后完成法人用户注册,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有实名认证帐户,系统会要求输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有实名认证帐户名和密码进行绑定。
注意:市级站点仅列出了市级办理事项,市级站点仅列出了市级办理事项,区级站点仅列出了区级办理的事项,如您知道您所需办的事情是在哪一级办理的,请先切换到相应分站,再行查找。
“天津政务服务网”现阶段提供了6项便民服务。点击“便民服务”某个主题名称,即可进入相应主题的服务界面。
我们提供了多种咨询投诉方式:我要咨询、我要投诉。
如您想通过写信留言方式进行咨询投诉,请点击“我要咨询”或“我要投诉”,进入咨询投诉界面,点击要咨询的部门或事项类别,将相应问题提交后,我们会落实反馈。
系统提供两种方式:
如是匿名用户提交的咨询投诉,通过方式二(直接输入信件编号、密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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