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启东市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园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
附件:2024年启东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启东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2024年启东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4年启东市农机购置补贴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机具及标准
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补贴机具范围和种类。启东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共分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特色农业全面机械化和绿色智能化等3大类9小类,每台机具的补贴额不超过购机金额的30%,同时不高于最高补贴限额。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等信息的铭牌。
启东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先办先补的原则,补贴资金用完即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原则上各级补贴机具均不得享受累加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经销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启东市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对象申请补贴,需提供所在区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
(二)经销商
补贴机具经销商可以是补贴产品的农机生产企业,或是由其指定的经销企业。农机生产企业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三、补贴操作程序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到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处自主办理购机手续,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和资金往来全程留痕。经销商开具税务发票。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购机者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24年启东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附表2),购机者、经销商各存1份,1份交区镇农业主管部门。
(二)补贴资金申请
购机者在手机APP线上提交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后,须及时前往区镇农业主管部门填写《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及《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区镇农业主管部门在收到购机者完成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告知购机者,做好咨询答疑。
申请材料:①《2024年启东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或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②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经有关部门登记或批准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电子发票提供电子原件,各1份);④购机者银行账户原件和复印件;⑤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
2.核实信息。区镇农业主管部门对照补贴目录中机具的主要配置、参数和补贴标准,现场对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进行逐一核实,务必做到“见人、见机、见票”。核实过程中,需对购机者与补贴机具进行“人机合影”拍照留存。区镇农业主管部门对购置机具的真实性负责。
3.镇级公示。区镇农业主管部门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汇总后填写《享受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附件3),在区镇公告栏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公开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严禁对外公布购机者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三)补贴资金结算
1.结算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将各区镇报送的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材料汇总后,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及补贴清册报市财政局。
2.资金发放。市财政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补贴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确保于15个工作日内划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注明“农机购置补贴”)。
购机者补贴资金申请的材料由区镇农业主管部门归档整理,区镇留存一份,报市农业农村局一份。
四、工作职责范围
(一)区镇部门
1.区镇农业主管部门
⑴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⑵组织核实购机者资格和补贴机具情况,受理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⑶公示购机信息,出具结算意见;
⑷做好购机信息档案管理;
⑸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的操作权限;
⑹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2.区镇财政主管部门
⑵对区镇农业主管部门是否按规范性程序操作进行监督;
⑶按规定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⑷配合区镇农业主管部门核实补贴机具。
(二)市级部门
1.市农业农村局
(1)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区镇业务培训工作;
(2)制订申请补贴操作和补贴资金使用的具体方案;
(3)指导区镇农业主管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
(4)审核并向市财政局报送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
⑸对经销商、购机者和区镇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按照不低于购机数量10%的比例,对购机者购机后的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检查,核实补贴机具销售的真实性;
(6)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清册,按规定报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和工作总结。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公开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2.市财政局
(1)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和区镇财政部门业务培训工作;
(2)会同市农业主管部门制订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方案;
(3)指导区镇财政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5)对区镇财政部门进行监管,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补贴机具的监督检查;
(三)购机者
1.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对购置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参与倒卖补贴机具,严禁虚签协议、以小套大、回购等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一经发现2年内取消该购机者各级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资格;
2.取消补贴资格尚未期满的购机者,不得申请补贴资金结算;
3.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4.配合农业、财政等部门办理机具核实等手续;
5.主动接受农业、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6.市级购机补贴申请原则上当月购买当月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延迟至下月办理,不得逾期。
(四)经销商
1.对补贴机具销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参与倒卖补贴机具,严禁虚签协议、以小套大、回购等套取补贴资金行为;
2.明示配置、公开价格、及时供货、出具票据,不得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3.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统一标识。
4.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信守承诺。
5.进、销、存台账资料完整规范,主动接受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协助购机者做好补贴机具的安装、验收、补贴申请等工作。
五、严格监督管理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既是一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各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认真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要在补贴申请与办理、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有力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如上级主管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2024年启东市全程全面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2.2024年启东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
3.享受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4.2024年启东市农机购置补贴清册
附件1:
2024年启东市全程全面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序号
类别
名称
基本参数与配置
最高补贴
限额(元/台)
一、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
1
耕种
收机械
微耕机
≤10马力
1500
铧犁
≥425型
2000
精量播种机具
配套动力22.1-78.8kW
5000
撒肥机
适用有机肥,配套动力:36kW-58.8kW,料箱容积6-8m3
16000
适用有机肥,配套动力>58.8KW,料箱容积12m3
24000
油菜捡拾机具
割幅≥2m,收割效率:6-12亩/小时
油菜割晒机具
割幅1.5m-3.5m
2500
油菜收获机割台
≥4行
花生播种机具
2≤行≤6
悬挂式花生收获机具
工作效率3-6亩/小时
3000
自走式花生收获机具
功率≥30Kw,收获效率≥2亩/小时
45000
花生挖掘机
动力21-55kw
4000
动力80-110kw
6000
2
排灌
机械
单缸柴油机
≤32马力
800
潜水泵
≤5.5KW
300
≥7.5KW
450
汽油机水泵
≥2寸
二、特色农业全面机械化
3
畜牧
饲料粉碎机
≥7.5kW
600
≤5.5kW
400
割草机
1.5KW-2kW
500
4
收获后
处理机械
玉米脱粒机
130
全喂入多功能脱粒机
适用油菜大豆等特经特粮作物,
功率2.2-3.5kW
1000
单管通风机
稻麦用,功率1.8-2.5kW
1200
碾米机
≥5.5kW
5
设施农业机械
蔬菜播种机
6<行≤10(电动)
6<行≤10(燃油)
>10行(电动)
>10行(燃油)
8000
青毛豆采摘机
配套动力≥3kW
9000
6
果园机械
果园施肥机具
自走式,
药箱容量≥250L
剪枝机具
峰值功率≥0.3kW
果品采摘机械
平台最大负载:360kg
12000
果园运输车
配套动力≥6马力,负载≥500kg
机动喷雾机
≤1.8kW
200
7
水产养殖机械
起网机
电压:12V-48V
投饲机
电机功率:100V-120V
三、绿色智能化
8
绿色
农机
智能插喷同步一体机
配套双核隔膜泵,工作压力0.2-0.5MPa
9
智能
精准作业监测
终端设备
智能终端,带北斗导航,静态水平定位精度≤2.5m,测速精度≤0.2m/s
1800
无人植保飞机充电用
发电机组
汽、柴油发电,油箱≥15L
4500
附件2:
2024年启东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
申请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所在
镇村组
身份证号码或工商营业执照编号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经销商
购机情况
机具名称
机具型号
生产
厂家
购机数量(台)
单台价格(元)
发票号
补贴金额(元)
申请补贴合计(元)
购机者签字或盖章确认
区镇农业主管部门核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1.购机者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所在区镇农业主管部门办理购机补贴申请手续。
2.此表一式三份,区镇农业主管部门、购机者、经销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