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转型期,也是毕节教育实现新跨越的战略机遇期。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贵州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毕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教育决策部署,发扬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埋头苦干、同心攻坚的新时代毕节试验区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发展动力,实现了“十三五”教育规划目标和教育脱贫攻坚“两个圆满收官”,教育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为“十四五”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开启2035教育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较好基础。
一、“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各类教育实现新发展。全市有幼儿园2351所,比2015年增加1758所,在园幼儿30.14万人,比2015年增加5.9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0.17%,比2015年提高14.1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1.46%,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3.38%。有小学1673所,在校生86.7万人;初中391所,在校生40.2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16%,比2015年提高8.66个百分点。有普通高中学校84所,在校生20.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6所,市内中职在校生3.57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07%,比2015年提高5.38个百分点。有高职高专院校5所,其中民办学校1所,高职高专在校生3.34万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6.87%。有普通本科院校1所,在校生1.19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籍)学生24.65万人。有特殊教育学校9所,在校生9984人,“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23%。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学校19所,在校生2.93万人。毕节广播电视大学在册(在籍)学生7668人。全市民办学校858所,在校生28.46万人。
专栏1:“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增长情况
主要指标
2015年
2020年
增加值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
76.07
90.17
14.1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86
95.16
9.16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5.69
91.07
5.38
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7
7.71
0.71
二、教育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十三五”期间,全市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与发达省(市、区)和省内其他市(州)相比,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相比,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还面临着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是教育质量不高。全市仅有省级示范性幼儿园4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3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0所。七星关区、赫章县、威宁县无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整体不高。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程度不深,办学特色不突出。本科院校无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立项较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标志性成果不多,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强。
二是协调发展不够。各类教育发展不协调、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公办幼儿园占比不高,大多数乡镇只有1所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缺学位45000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镇挤、乡村弱”问题突出。普通高中与中职结构不合理,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突出。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培优难度大,校政、校企、校校合作办学程度不高,与实力较强的企业合作不够,高质量实习实训基地较少。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71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2年、全省平均水平1.04年。
三是保障能力不强。财政保障能力不足,县(市、区)教育投入能力普遍较弱,一些县(市、区)尚未真正建立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各学段教育教师数量不足,学科结构性缺编严重,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较少,高等院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困难、流失严重。体制机制创新滞后,教育要素保障不到位,“放管服”还需要持续深化,教师激励机制还需要持续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基础条件较为薄弱。党建引领还需要再加强,安全保障还需要再加力。
专栏2:“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与全省、全国水平对比
毕节
全省
全国
90.3
85.2
95
95.2
90.7
91.2
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
教育年限(年)
8.75
9.91
第二节环境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提高教育治理效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教育应对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刻变化和国内改革发展挑战增多的重要时期。全市教育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在危机中育先机,在变局中开新局,在发展中出新绩。
一、面临机遇
(一)发展机遇。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教育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评价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国教育正从大国向强国迈进。教育为推动我国成为人力资源强国,推进毕节从人口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大市迈进提供了强劲动力。毕节教育在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二)政策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毕节试验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将毕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毕节教育将在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得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等文件,毕节教育将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中获得更多政策红利。
(三)改革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毕节教育将迎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优化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以及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教育评价、教育督导等改革新机遇。
二、主要挑战
“十三五”期间,全市教育发展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纵、横向比较,毕节教育发展现状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发展的期盼和服务新一轮产业发展和科技变革的要求等还存在较大差距,面临诸多挑战。
(一)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发展的新期盼。“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毕节后脱贫时代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教育驱动和支撑。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高质量的新特点,如何在发展目标、发展思路、资源配置、任务举措等方面体现高质量,实现从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成为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的新期盼。
(二)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使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部署,对毕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在教育理念、教育管理、教育体系、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教育治理效能,已成为“十四五”毕节教育肩负的时代使命和重任。
(三)新一轮产业发展和科技变革的新要求。当前,贵州坚持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作出了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总体部署,市委提出了打造“一区三高地、五个新毕节”的战略定位,为毕节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兴起,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推陈出新,对创新型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
第二章发展战略
第一节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目标,为推进毕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全面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实施“五育”并举,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坚持优先发展、凸显地位。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切实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资源保障上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凸显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
(三)坚持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着力解决学位不足和“大班额”问题。推进普职融通、中高职贯通,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增量提质发展。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推进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和终身教育发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四)坚持深化改革、突破瓶颈。以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教育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改革教育人事制度、完善教育治理体系,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教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依法治校、安全发展。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着力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新格局。推进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法治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着力防范和化解教育风险,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三、发展思路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国、特色教育强省的各项举措,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统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发展为动力,重点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着力优化结构、补齐短板,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夯实基础。
第二节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推动教育发展方式向高质量发展、内涵式发展转变。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力争初中毕业生全部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高中阶段毕业生全部升入本科院校或高职高专院校就读,努力实现“愿读尽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进各类教育布局合理、发展协调、活力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使教育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全面提升教育服务毕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教育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实现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有质量的普及和发展。
二、具体目标
(一)教育普及程度提高。到2025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达7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5年左右,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城乡学位满足需求。到2025年,补充学前教育学位45000个、初中学位6万个、普通高中学位8万个,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三)城乡教育差距缩小。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并健全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到2025年,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并向农村倾斜,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均等化。
(四)优质教育资源增加。到2025年,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180所,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初中学校以及各县(市、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进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朝着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迈进。各县(市、区)建成1—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特色示范高中。教师数量、学科结构满足需要。
(五)教育信息水平提升。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市“大数据+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实现光纤宽带网络全覆盖、优质资源班级全覆盖、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全覆盖,实现教学点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数字校园基本普及,智慧校园建设不断推进,基本形成“大数据+教育”新格局,形成智慧教育环境下人才培养新模式、“互联网+教育”供给新模式和现代化教育治理新模式,实现中小学在线优质教育资源应用常态化。教育管理部门政务信息化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应用水平显著提升。
(六)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到2025年,形成以金海湖新区为中心的职业教育带,职业院校核心办学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力争建成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1所、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1所、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高职特色骨干专业群3个、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1所、贵州省中职强基工程学校8所、省级中职特色骨干专业群5个、省级高水平实习实训平台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0个、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联盟)3个。培育一大批职教名师名徒,形成“毕节工匠”品牌。职业院校在校生达10万人以上,社会培训量超过在校生人数的50%。
(八)教育治理效能高效。到2025年,政府教育统筹力度得到加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权利得到更好保障,社会广泛参与支持教育发展的机制、渠道更加完善,教育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形成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协同发展的新型关系。“县管校聘”教育人事制度基本建立,学校办学自主权得到扩大,教育督导法治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五项”(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加强,“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成效明显,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5+2”深入实施。教育财政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25%左右。
专栏3:“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学段
单位
2025年
学前教育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81.46
85
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
63.38
7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九年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7.5
高中
阶段
教育
普通高中在校生
万人
20.4
21.9
市内中职学校在校生
3.57
4.5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
33.35
50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高等
高等教育在校生(市内)
5.34
6.0
成人本专科生人数(市内)
1.03
1.5
人力资源开发
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8.5
注:带“*”符号的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其他为预期性指标。
第三章重点任务
第一节建设高质量全面培养体系
一、落实立德树人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育为先,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完善“三全”育人机制和学校家庭社会协调育人机制,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贯穿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等人才培养体系,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调育人。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大力开展爱国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四史”学习教育以及先进典型、英雄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创建文明校园。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转变教育评价观念,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二、提升智育水平
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推行走班制、选课制等教学组织模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加强教育科研,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组织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推进书香校园、书香家庭建设,推进政府、学校、企业共同创建城市阅读空间和乡村阅读空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强化体育健康
四、重视美育熏陶
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展演活动,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帮助学生了解世界和中华优秀艺术,增强文化理解,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按照国家及省颁标准配齐配足艺术教师,通过购买服务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加强艺术学科功能室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少年宫、青少年实践基地等的作用,统筹整合公共文化艺术场馆等社会资源服务教学。建立校际教师共享和城乡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
五、加强劳动教育
专栏4:推进“五育”并举
1.坚持立德树人
完善“三全”育人机制和学校家庭社会协调育人机制;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教育体系、学科教育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打造一批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强化学生行为习惯和法治意识养成;开展先进典型、英雄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强化网络游戏微视频等的价值引领和管控,创造绿色健康网上空间。
2.提升智育水平
开齐开足各门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充分发挥教师主渠道作用,强化课堂教学效果;广泛开展读书活动,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强化体育健康
补齐体育教师、体育场馆、器材短板;教会学生掌握1—2项专项运动技能;建立学校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运动队;建设一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建立儿童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体系。
4.重视美育熏陶
配齐配足美育教师;落实音乐、美术、书法课程;配备美育学科功能室和设施设备;广泛开展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探索将艺术类学科纳入中考改革试点。
5.加强劳动教育
将劳动课程纳入课程体系,在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校园劳动、家务劳动、校外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职业体验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节建设高质量协调发展体系
一、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
(一)优化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加快配建城镇街道、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幼儿园,确保幼儿园规模、数量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农村幼儿园主要向乡镇中心和人口密集村寨集中,每个乡镇在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原则上3万人以上的乡镇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有实际需求的村建设公办幼儿园,有实际需求、具备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脱贫村公办幼儿园应建尽建。小村联合办园,以游戏小组、巡回支教点等形式解决边远农村居住分散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将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改办成公办幼儿园。
(二)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按照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按每千人45名学前教育儿童、每班平均30人测算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数量和规模,按3—12个班的办园规模和每班30人的班级规模建设幼儿园。坚持以公办园为主的原则,城镇小区同步配建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等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确保县域内学前教育普惠率达85%,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70%以上。将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确保学位供给。到2025年,各县(市、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按规划年限通过国家督导评估,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三)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大力推广安吉游戏,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每个乡镇建立1个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确保教研指导责任区覆盖城乡公办、民办幼儿园。积极开展教研教改,通过校本教研、联片教研等提高保教质量。积极构建“家校社”合一育人模式,普及育儿知识,转变育儿观念。推进3—6岁农村儿童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
二、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一)加快规划建设城乡学校。构建以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为主体、乡村小规模学校为补充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留必要的边远山区教学点。新建、改扩建一批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推进乡村教育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加快完善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每个乡镇设置不少于1所寄宿制小学和1所寄宿制初中学校。建设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学校、地质灾害搬迁学校、新增人口聚集区学校、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学校,着力破解“城镇挤”“乡村弱”问题。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对照标准推进优质均衡。启动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积极申请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市级财政对启动和通过国家认定的县(市、区)予以支持。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对照优质均衡发展国家标准,补齐短板弱项,稳步推动师资力量、校园校舍、仪器设备提档升级,全面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不断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能力水平。进一步织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网,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三)深化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深化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增效的政策与举措。认真贯彻教育部等六部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加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和质量监测。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体办学实践,实现资源共享、教师互动、捆绑考核。继续采取城镇学校托管农村学校、强校+弱校等方式,鼓励城镇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成校际联盟,全面提升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实施公办强校计划,扩大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推进6—15岁农村儿童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
三、优质特色发展高中教育
(一)扩大普通高中资源供给。贯彻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县城高中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3000人规模的普通高中学校30所,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快速补足高中学位。制定落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到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基本达到国家和贵州省办学标准,大幅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到2025年,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二)实施普通高中示范引领。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到2022年,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所左右,现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通过复评。到2025年,各县(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全覆盖。鼓励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与薄弱普通高中学校结成校际联盟,引领薄弱普通高中学校提升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探索创新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模式,以学校特色学科、特色课程、特色活动和特色文化等为支撑,提升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发展素质教育。
(三)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组织开展新教材教师全员培训。建立完善学生全面发展的高中教育评价制度,突出学生综合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和育人质量,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市级层面统筹搭建高考综合改革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各县(市、区)和学校推进新高考改革。强化考试管理队伍建设,升级和扩建标准化考点,提升考试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扩容提质发展职业教育
(一)加快职业院校建设。努力打造川滇黔结合部职业教育发展高地,推进毕节双山职教城二期工程建设,改扩建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推动以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创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毕节市财贸学校创建毕节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实施中职“强基”、高职“双高”培养工程,推进中高职协同发展,实现中高职扩容增量、提质培优。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特色专业,取消办学规模小、质量差的同质化专业。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培养乡村振兴技术技能人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增加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技术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教师中的比重,力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以上。
(三)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广现代学徒制。鼓励职业院校引进行业、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实训基地。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依法支持企业通过资本、技术、知识、装备和人才等多种要素斥资职业教育,允许企业通过承租、托管等方式,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或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职业院校。搭建行业企业牵头、职业院校参与的产教融合示范平台,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发挥双山职教城公共实训资源、教学科研资源、基础设施资源等集聚效应,推动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五、内涵提升发展高等教育
(一)推进本科高校内涵发展。支持本科高校特色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在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赋予本科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双一流”建设,建设省级以上高水平教学和科学研究平台,实现国家一流专业和省级区域一流培育学科新突破,支持申报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推动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毕节医学院。
(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实施“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重点建设能源、煤电煤化工、有色金属、农畜产品加工等学科专业,加快培养公共卫生、家政、健康、养老、儿科、文化、旅游、幼师等社会领域专业人才。持续推进穗深毕教育“组团式”帮扶,推进高等院校与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高等院校交流合作。本科高校立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0个以上,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奖3个以上,在校生代表性成果达50项以上。
六、构建服务全民终身教育
(一)拓宽人才成长渠道。拓宽在职人员学习—就业—再学习通道,拓宽全体劳动者进入职业院校继续教育学习路径,实施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提升线上教育水平,增强线下教育能力,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探索实行学分银行、弹性学制等办学模式,使所有学习者都有机会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学习等多种方式成长成才。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将毕节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毕节开放大学,推动各县(市、区)成立开放教育学院,形成“全市一盘棋”开放教育办学新格局,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
(二)搭建终生学习平台。建立完善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培训制度和学习平台,面向行业企业、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待业人员、残疾人、农村实用人才等社会群体,开展多样化教育与培训服务。构建市民终身教育学习平台,深入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提高学习型社会建设水平。将老年学习教育纳入终生教育体系,支持各级各类教师参与老年教育工作,合理合规领取课酬。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以及家长学校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社区、服务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
七、重视支持发展民族教育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改善民族地区寄宿制中小学办学和生活条件。实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加强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支持威宁自治县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特色示范高中,做好高校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稳步推进实施“同语同心乡村振兴”计划,加强民族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确保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八、保障扶持发展特殊教育
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探索推动常住人口较多的县(市、区)新建第二所特殊教育学校。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建立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康教结合机制,完善特殊儿童融合教育保障体系。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收残疾人入学,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差别化、个性化的教育、康复、保健和就业服务,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九、转化矫治办好专门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的要求,坚持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造就人才“的办学方针,立足转化、强化矫治,促进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重返学习课堂,成为阳光少年。
十、支持规范发展民办教育
(一)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坚持民办教育公益性,优先扶持办学质量高、特色明显、社会效益显著的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差别化扶持政策。创新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和专业化成长机制,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进修培训、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二)规范民办学校管理。按照“存量提质、增量优质”的原则,规范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行政审批,停止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设置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落实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加强民办学校年检及公示制度。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
十一、促进乡村教育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积极改善乡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学校学科教师结构,采取公费师范教育等方式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提高乡村教师专业化水平。保障和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对长期在乡村任教的教师,在培训、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通过高校领办乡村薄弱学校、东部对口支援学校引领乡村学校等举措,促进乡村教育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扎实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各学段困难学生资助、农村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成果。
专栏5: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1.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00所,园舍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0所;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180所。
2.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工程
新建、改扩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135所(小学90所,初中45所),校舍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打造义务教育标准化寄宿制学校800所(小学500所,初中300所),改善规划保留的300个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
3.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工程
新建、改扩建30所普通高中学校,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新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或特色示范高中1—2所。
4.职业院校增量提质工程
全面推进职教城二期工程,改扩建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推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毕节市财贸学校创建毕节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5.本科院校建设发展工程
推进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双一流”建设,支持申报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推动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毕节医学院。
6.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程
改善市、县(市、区)民族高中、乡镇民族初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市、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在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设立特教资源教室。
7.服务全民终生教育工程
建成毕节开放大学和各县(市、区)开放教育学院。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健全教育系统党的组织。严格党员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机制。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建立完善教育系统党的各级组织,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在办学治校、教书育人中把方向、管大局、促发展、保落实的重要政治作用,努力把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打造成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坚强战斗堡垒,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充分发挥市委教育工委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党组织生活和党建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学校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相结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机制,健全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阵地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打造过硬教师队伍
(一)大力补充各类教师。通过义务教育“特岗”教师计划等多种形式补充各学段教育所需教师,足额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要求,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积极争取省教育厅定向招募应届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到我市乡镇学校从事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学,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逐步压缩或取消非教学人员编制,采取编外聘用、同工同酬等方式,聘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配齐农村学校校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充中小学幼儿园保育员以及安保、保洁、食堂、宿管等工勤人员,所需资金从县级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加大面向市外教育名师、高层次人才和学术团队的引进力度。把好教师“入口关”,从源头上防止师德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二)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加大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园长)、教师培训统筹力度,特别是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养,通过“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和校本研修等途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推进中小学教师、校长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大力培养省级、市级、县级骨干教师,建立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促进校长、教师专业化发展。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强化政治素质,注重为人师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强化教师政治教育、思想教育、专业能力和法治教育,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落实教师师德教育和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建立教师诚信记录、教师失德查处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三)激发教育队伍活力。进一步落实政府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的主体责任,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推进学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学校越边远艰苦补助越高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以乡镇为单位,按一类、二类、三类边远艰苦地区每月分别给予教师500元、400元、300元生活补助,并将公办乡村幼儿园教师纳入生活补助发放范围。提高班主任津贴补助。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配套政策,加大在绩效工资、职称评聘、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倾斜力度。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建立学校教师与行业企业、科研机构高技术专门人才和研究人员的双向流动机制,促进教育人才优化配置。
专栏6:师资队伍建设
1.教师补充和培养
补充各级各类教师1.8万人。培训校长、教师10万人(次)以上;培养省级“黔灵名师”120名、省级“黔灵名校长”30名、省级骨干教师700名、市级名教师250名、市级名校长60名,市级骨干教师1500名,名师名校长工作室20个;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70%以上;中高职学校专任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建成市教师发展中心和各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
2.师德师风建设
建立教师诚信记录、教师失德查处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创建市级师德师风示范校50所。
三、提高教育信息水平
(一)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继续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教企合作”的方式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重点打造“一个中心、两个平台”,即市级教育云大数据中心、教育资源和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改造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全面提高终端设施普及水平和配置标准。全市学校网络带宽达100M以上,无线网络覆盖所有校园,5G网络光纤到班级应用逐步普及,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达到标准要求,班班通配备率稳固在100%。乡镇中心小学和以上学校配备录播教室,推动智慧远程互动教室、多媒体教室和电子备课室普及。
(二)推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依托国家和省、“毕节教育云”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的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开发地方优质资源,建成一批优质校本资源库。丰富和完善集教案、学案、教学课件、教学工具与软件为一体的与课程改革配套的数字化教学核心资源,形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体系。开展教育信息技术、智慧教育课题研究与应用,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与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融合创新。加强“三个课堂”建设和应用,促进教育信息化水平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协调发展、共同发展。
(三)提高教师教育信息化水平。建立多层次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体系,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和远程培训,提升教师和各类管理人员获取、应用与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能力。全市中小学每校配备专业对口的信息技术专任教师及网络管理人员,建成一支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应用和管理队伍。加快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引导师生利用网络空间及大数据分析工具开展智慧教学和研究。开展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电子书包”等新型载体的应用探索,以新型载体、智慧决策促进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创新。
专栏7:教育信息化建设
1.网络全覆盖
升级“毕节教育云”为“毕节智慧教育云”,各县(市、区)建立智慧教育节点。
2.建设数字校园
建成中小学数字校园400个,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
2.建设智慧校园
建成中小学智慧校园50个,建成优质教育资源库,建成教育监测智慧评价中心。
四、加强教育科学研究
五、强化教育督政督学
(一)加强督政力度。重点督导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包括办学标准、教育经费、教师编制、控辍保学、教师减负、教育工程和校园安全等情况,同时抓实教育热点、难点、重点及重大教育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工作。把教师工资发放和教育经费到位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县域发展综合测评工作。
(二)夯实督学力度。建立完善挂牌责任督学履职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落实常态化督导,提高教育治理能力。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办学行为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和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深化督导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贵州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毕节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设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推行督学任职资格制度、督学委派制度,配齐配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反馈、复查和整改制度以及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以“长牙齿”的教育督导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一)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依托“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积极探索教育对外开放新途径,深化高等院校对外交流合作。完善学校、师生与国外双向交流合作机制,支持优秀师生参与国际志愿服务,参与国际教育援助和国际项目合作,积极向国际组织推荐实习生。引导和鼓励大中小学生、教师参加各领域的中外人文交流,支持各类优质学校招收国际学生。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高等院校开设“小语种”,培养国际化人才。
(二)深化教育国内交流合作。继续巩固和推进东西部协作教育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校长轮岗、教师交流、学生互访和文化交流等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与港澳台地区开展常态化交流合作,缔结姊妹学校。依托毕节试验区政治优势,继续争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等帮助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助推毕节教育发展。
七、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和化解教育重大风险挑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学校安全责任制,牢牢守住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底线。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基础能力建设和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实现校园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侵害未成年学生权益的排查、报告、干预、处置等闭环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完善校园“大安全”定期研判、调度、督查、考核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师德师风、食品卫生、规范办学行为整治等暗访问责,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加强师生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和网络舆情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为全市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八、深入推进教育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出台的各项教育改革举措,重点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以党委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单位为主体,加快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改革,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在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改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以及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义务教育“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5+2”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可供借鉴和示范的改革成果。建立教学成果奖励制度,成立基础教育质量专家咨询委员会。
九、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一)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巩固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成果,推动形成以学校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章程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和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组织会议、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大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党组织在校长选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县域内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完善学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扩大和保障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在遵循学科教学要求的基础上,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专题教育活动、社会事务“进校园”,严禁抽调中小学教师参与教学无关的“留痕”工作,坚决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依法保障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落实教育惩戒权。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工作机制
二、落实各级政府责任
三、强化履职考核问责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对“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全过程管控。要大兴真抓实干之风,确保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按年度高质量推进、高质量完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要制订考核方案,并会同市督查考核局,对规划推进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对重点工作任务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要将规划实施情况和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加大财政投入
一、建立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建立完善教育投入支撑体系。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等相适应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按规定用于教育事业。土地出让金、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按规定比例用于教育。
二、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教育资金监督管理
全面改进经费管理模式,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确保教育资金使用安全。强化教育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审计,建立完善教育经费公示制度。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学校资产管理,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节推进规划落实
一、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建立既重规划编制,也重规划评估的工作机制,采取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在教育系统开展规划评估的同时,委托研究咨询机构独立开展第三方评估。完善以规划实施效果为依据的评估制度,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适时组织开展跟踪调查和实施评估,全面检查和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规划实施督导评估
实施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在全面评估、系统评估的基础上,对“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和教育改革等进行重点评估,对未达到规划进度要求的指标进行认真分析,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做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有描述、有评价、有数据、有分析,通过督导评估提出完善规划、破解难题的对策建议。
三、营造规划实施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不定期公布“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的监督,引导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十四五”规划实施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成果展示、典型引导、召开现场推进会等,推动“十四五”规划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是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或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等导致实际情况偏离“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应及时调整规划内容。
第五章环境影响
第一节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实施的各类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运输、水泥沙石的堆放及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行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废气和粉尘等;施工期间各种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各种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等,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建筑废料、工程土石废弃物以及投用后师生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
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和投用后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集中到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后,达到环保规定标准排放。采用湿法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粉尘,降低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总量较小,要求符合环保规定的排放标准。施工期间选用的设备,要求按照国家环保标准降低噪声。施工地点如距离居民点等对噪声敏感区域较近时,使用隔音墙防止噪声污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投用后加强校园绿化美化,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三节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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