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绿色金融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全球低碳转型的必要举措,同时也是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选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并作出关于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一系列重大部署,预示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保险资金服务绿色金融现状
我国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保险资金在发展绿色金融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发布《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绿色投资倡议书》,提出保险机构践行绿色投资发展理念、打造绿色投资特色体系等六项倡议,拉开了保险资金绿色投资的序幕。2022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系统地从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投融资决策流程等方面对银行保险机构践行绿色投融资进行了规范。此后,行业规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和自律性文件《绿色保险分类指引(2023年版)》《保险机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指南》相继印发,旨在统一绿色保险和保险投资标准,鼓励保险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强环境、社会与治理(ESG)信息披露。
作为国内首家专注于另类资产的大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结合保险资金优势和另类投资特点,在行业内较早地将ESG理念全面融入战略发展、公司治理和投资决策全流程,精准支持国家绿色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制定另类资产ESG评价标准,夯实绿色投资能力。公司借鉴SASB、IFC等国内外ESG标准和领先实践,结合我国政策要求及行业特点,在保险业内率先开发了另类资产的ESG评价和尽职调查工具,采用分类分级原则对投资项目、客户开展ESG评价,重点考虑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绿色因素,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求贯彻到投资决策流程,积极引导保险资金加强对具有良好ESG表现公司的资金支持,促进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提升。
三是强化投研驱动,持续加大绿色投资力度。公司坚持创新引领和前瞻研判,紧跟国家生态文明政策进展,持续开展气候变化、绿色金融专题研究,积极探索新能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汇等新兴投资机遇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先后投资全国首单清洁能源类公募REITs基金、国内首只绿色Pre-REITs基金,携手社保基金开展另类投资领域首次项目合作,并设立京港地铁基金、宝武绿碳基金股权计划等一批绿色主题基金,为风电核电等新能源、绿色基础设施等提供多样化金融支持。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股权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板块的绿色投资签约规模840亿元,在管规模3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97%,显著高于行业平均增速;不动产投资板块中已有LEED、WELL等绿色建筑认证不动产投资项目10个,在管规模490亿元,占不动产投资规模的40%,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
保险资金服务绿色金融发展的问题与挑战
第二,资金成本较高,市场竞争存在劣势。保险资金具有久期长、规模大的优势,但也存在着负债刚性的限制,在前期保险业高速发展时期,大量保险产品预定利率较高,伴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利率中枢下降,较高的资金成本正逐步放大保险的利差损风险,并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提出了更高要求。国际经验表明,绿色资产由于享有估值的“绿色溢价”,其投资收益率较传统资产收益率低。尤其自“双碳”目标提出后,绿色资产价格普遍有所抬升,投资收益进一步压缩,保险资金投资绿色资产将面临投资收益难以弥补负债成本的现实约束。同时,从保险资金投资实践看,负债刚性的保险资金相较于银行、信托等低成本资金在绿色投资中处于劣势地位。保险资金较高的成本不仅削弱了其在投资项目获取时的竞争优势,同时也限制了保险机构对低经济收益但具有良好生态收益项目的投资意愿。
政策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保险资金投资绿色的激励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结合保险资金负债刚性、注重当期收益的特点,为激励保险资金更加积极主动发展绿色金融,提出如下建议:在财税支持方面,切实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激励手段,对保险资金投资具有良好正外部性效益的绿色项目给予财政补贴、税收贴息优惠;在监管支持方面,将绿色投资纳入保险机构监管评级考核,给予绿色投资占比较高、具有突出贡献的绿色创新业务模式的保险机构适当的监管评级加分奖励;加快明确绿色、可持续发展挂钩及低碳转型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标准和发行要求,相应简化保险资管产品发行流程,通过产品发行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绿色和低碳转型领域的资金支持;在金融支持方面,可充分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和工具,鼓励银行机构在绿色项目投资中加强与保险资金合作,并基于银保合作程度给予差异化的支持利率,以充分调动长期保险资金开展绿色投资的积极性。
第三,创新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模式与产品。保险机构应充分结合绿色技术、传统产业低碳转型、碳汇、生物多样性等绿色领域的资产特点,借鉴国际经验开发特有的绿色保险资管产品。一是大力发展混合融资,通过混合融资解决绿色技术、碳汇等绿色前沿领域发展不成熟、商业和盈利模式不清晰、行业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限制融资支持的特有问题。二是丰富绿色和转型投资产品矩阵,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多样化的投资优势,针对债券、股票等公开市场重点开发低碳/净零策略的投资产品,明确与国家双碳目标、巴黎协定气候目标进行挂钩的低碳/净零标准;针对另类投资开发转型与可持续挂钩、“双碳”/生物多样性等绿色主题的债权/股权投资计划、策略性私募基金、母基金等产品,助力转型金融发展,并通过“投早投小”促进绿色技术融资和商业化发展。
第四,持续加强ESG投资能力建设。一是加大绿色金融/ESG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吸纳并培养具有环境、气候、经济金融等多样化背景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可持续发展培训、ESG数据等资源投入,为绿色金融业务开展和绿色运营提供专业支持。二是适应绿色项目的资产特点,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自然资源风险等ESG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切实将ESG评价嵌入投资决策流程,做到对环境、社会风险的“投前识别、投中缓解、投后监测”。三是加强数智管理和赋能,合理利用外部服务机构的信息和技术优势,探索利用卫星遥感、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绿色项目识别能力和风险监测能力,逐步建立健全覆盖ESG评价、碳排放、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等在内的ESG科技系统,为公司更好将ESG纳入风险管理和投资策略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强化以信息披露促进能力提升,主动参照欧盟SFDR、ISSB、保险业自律ESG披露指引等国内外ESG披露标准,定期开展ESG一般性信息披露和特定议题专项信息披露,以信息披露识别公司ESG管理短板,持续促进ESG投资管理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