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产权导刊》朋友反馈,产权交易界诸多从业者同行和有关监管者朋友,对此有所忧虑。一些同志提出疑问:如此重要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为何没有“产权市场”的提法呢?希望就此问题做出必要的廓清。我们认为,准确理解生产要素的内涵、产权与生产要素的关系,以及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机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清产权市场发展的新趋势。本文探讨四大问题,与经济理论界特别是产权界朋友共同切磋。
一、生产要素范畴究竟包括多少元素——我们的理论认识
(一)两要素论
(二)三要素论
(三)四生产要素论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入,传统“三要素论”的内涵得到拓展。1997年9月十五大报告在谈到“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时,明确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里在“三要素”的基础上明确地把“技术”列入生产要素范畴。
一年后,逻辑不顺的情况有所矫正。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其中要求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建设,以及“加快发展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并从现实操作角度,强调“规范发展产权交易”。
(四)五生产要素论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健全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的论述中,除前面提到的四要素外,增加了“管理”要素,从而形成“五生产要素”论。“管理”要素的确立,意味着人们对企业家等管理者已经给予高度重视。
(五)七生产要素论
二、“产权”与“生产要素”是什么关系——我们的“生产要素生命论”
产权与生产要素到底是什么关系?这里阐述我们的“生产要素生命论”。简要谈三点认识:
第一,“从广义上”说,“产权”是覆盖到各种“生产要素”上的。
我们的产权理念,一开始八十年代也是“狭义产权”。只是到了21世纪初,随着实践的进一步展开和认识的深化,才逐步实现由“狭义产权论”向“广义产权论”过渡。
过渡的标志,是本文第一作者2003年为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起草工作所提供的有关产权问题的基础性内部研究报告——《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年5月20日上报中央《决定》起草组)。建议中央“从广义上”把握“产权”。第一,在产权定位上,不应局限于狭隘的“企业产权制度”,而应超越企业层面,从更高的层次提“现代产权制度”;第二,在产权内涵上,建议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以及劳动力产权和管理产权等,“从而使要素产权体系完整化”;第三,在产权制度构成中,建议包括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交易和产权保护四个支柱制度。
第二,“产权”是“生产要素”的内在属性,并构成其“生命”。
需要说明的是,前面说到的一度流行的“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一句,如果从不严格的现实市场来说,人们是可理解的,但严格来说,逻辑上是不顺的。因为,这里的“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产权”与“生产要素”不是平行的关系,它是潜藏于“生产要素”之中的,即是说,每一种要素中都有自己的产权。土地要素中有土地产权,资本要素中有资本产权,劳动力要素中有劳动力产权,知识要素中有知识产权,技术要素中有技术产权,数据要素中有数据产权,管理要素中有管理产权,等等。
那么,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里讲的“产权市场”是什么?我们理解,指的是当时存在于现实的“各类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
第三,“产权制度完善”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中国经济改革的两大重点。
我们认为,“要素”(factors)重在“素”,即元素或资源;“产权”(propertyrights)重在“权”,即权利或权益。各项生产要素的根基和载体都涉及产权制度,在实践中各项生产要素的配置和流转都涉及产权交易。产权不同于一般的生产要素,而是高于一般生产要素的权利。可以说,产权是各种生产要素的生命和精髓。这就是我们所持的产权:“生产要素生命论”。
三、关于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与“产权市场”的位置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重点,就是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鉴于我国经济结构性矛盾的根源在于要素配置扭曲,因此,要结构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本途径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完成这项重大任务,2020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面结合要素市场,谈谈我们的看法。
(一)牢牢把握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四大原则
《意见》提出了四大重要原则:“一是市场决定,有序流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要素流动渠道,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二是健全制度,创新监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政府调节与监管,做到放活与管好有机结合,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三是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针对市场决定要素配置范围有限、要素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根据不同要素属性、市场化程度差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分类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四是稳中求进,循序渐进。坚持安全可控,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培育发展新型要素形态,逐步提高要素质量,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二)关于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内容:建议扩展为“六大要素市场”
目前报刊见到的要素市场体系,内容表述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五大要素市场体系”。这种表述涉及两个大问题:
一是关于知识与技术市场问题。我们认为,去年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所表述的知识要素和技术要素之间,虽有交叉但并非同一概念,将来应细化为知识与技术两个并列的市场。在我国技术要素市场化起步期,鉴于日常运用存在着交叉,《意见》初步将头脑中的“知识”与实际形成的“技术”合并为“技术”,暂在一个市场上运行是可以的,但远期看,应按两个要素市场加以完善。
(三)关于要素市场排序:建议将劳动力的地位置于首位
劳动力是各生产要素中最具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的要素,牵动其他各要素的优化配置,应当置于首位。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或称为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它涉及“人的自身解放”问题。在各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或称人力资源)是最活跃、最重要的要素。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市场迅猛发展,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也有所提高,但是在劳动力流动过程中还存在“障碍人的自身解放问题”。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应着重抓住三大要点。(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畅通农民工落户城市渠道,少数特大城市除外;(2)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这涉及到“平等就业”问题;(3)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现在技能评价问题甚多,要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完善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给一线劳动者提供通畅的“上升管道”。
在劳动力要素市场之后,可依次排土地要素市场、资本要素市场、技术(知识)要素市场、数据要素市场和“管理要素市场”或称“企业家市场”,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要素市场体系。“管理要素市场”或称“企业家市场”放在后面,这并不意味着其重要性就弱,而是基于“企业家”是企业各种生产要素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指挥者,是居于综合地位的其他各种生产要素整合者。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指挥。”企业家就是乐队指挥。
基于这种认识,土地要素的产权是土地所有者或家庭承包者或经营者固有的,资本要素的产权是资本所有者固有的,劳动力产权是劳动力所有者固有的,知识产权是知识的创造者和拥有者固有的,技术产权是技术创新者和拥有者固有的(因此需要确立并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切实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管理产权当然是管理者自身固有的。
(五)产权市场在现在的五大要素市场中放在哪里为好?
上面我们谈的包含有企业家要素的市场六大要素市场中有“资本市场”。《意见》对资本市场提出了重要任务。特别重要者,有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包括发行、交易、退市等制度;投资者保护、证券民事诉讼、多层次股票体系建设等制度);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包括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并探索对公司信用类债券实行发行注册管理制度等)。我们建议,在资本生产要素市场部分,可以提出继续发展并完善产权市场的命题。因为,产权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已有明确表述:产权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市场平列,同属于资本市场。现代产权制度的第三要义是产权“流转顺畅”,目的是通过一定程序的产权运作(交易)使产权各种权能的所有人获得产权收益。每类生产要素都有产权,都需要上市流转,因此需要建立产权流转市场,可以归到非标的资本市场,未来的六大要素市场都能与此建立联系,这样,资本要素市场的作用就可以大大发挥。
四、产权市场发展的新趋势与当前任务
(一)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央关于市场体系建设的精神实质
2017年10月十九大报告在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之后,早就强调:“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上述两段引文的关键词是三句话:“要素自由流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我们必须在这三句关键话的前提下,来理解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这就是本文的要旨。站在这个高度上来认识产权市场与要素市场化配置,就能“不畏浮云遮望眼”了。
(二)当前任务
结合中央的最新要求,如何抓住宝贵政策机遇,更好发挥产权市场功能优势,从广度(要素范畴)、深度(向内挖潜)和质量(高效公平)上做好要素市场化配置,产权市场大有可为。
1、广度上向所有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进军,开拓交易新领域
产权市场建立发展32年来,交易对象由企业国有产权逐步扩展,但是依然有局限性。中央《意见》为我们开辟了广阔天地,拓展到劳动力、土地、资本、知识技术、数据和管理等多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比如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首创者是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自2014年12月投资成立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以来,先后推出2016年“数据星河”战略、2018年“数+12”战略。2019年3月宣布启动增资扩股计划,扩大股东阵容、打造数据交易“朋友圈”,增强核心竞争力,成为全球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2019年12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投资并控股的省数据交易公司在济南成立,大数据交易有了载体,成为全国第二家,这都是具有战略前瞻眼光的创新探索。
2、深度上向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形成进军,发挥产权市场新能量
中央《意见》指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目前,我国部分要素市场定价机制仍然不够完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还有很多体制机制障碍,这不利于市场化配置资源,因此,需要深化要素市场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结合上述六大要素市场,要点是:(1)推进资本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机制和人民币汇率弹性形成机制;(2)完善土地市场价格形成机制;(3)完善企业劳动者报酬和工资收入形成机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形成机制以及机关公务员工资收入形成机制;(4)完善技术成果的转让价格形成机制;(5)完善数据“数价”和信息使用费形成机制;(6)完善管理者(企业家)的“身价”形成机制等。
3、质量上(高效公平上)向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进军,彰显资本市场新功能
第一,按照“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的要求,下一步产权界应积极参与“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工作。重点是: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规范要素交易平台治理,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上述这些功能要求,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产权市场的基础交易功能,而属于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如何更专业、更优化、更高效、更公平的新职能。这对于已过“而立之年”、一直砥砺前行的中国产权市场来说,既是新的使命和挑战,更是宝贵的发展新机遇,我们应抓住机遇,肩负起历史的责任。
【本文作者:常修泽,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建立产权市场构想》(1987)和《广义产权论》(2009)提出者;何亚斌,湖北产权市场创始人,中国产权协会原副秘书长、党委原副书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