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共计1.8万多字,重点围绕“数字内容”“工艺美术”“创意设计”“现代传媒”“文化旅游”“文化装备生产”等福州市文化产业六大优势行业,以及“人才引领工程”“文化与科技融合工程”“文化品牌提升工程”“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文化消费促进工程”“对外文化贸易工程”“榕台文化合作工程”等七个重点工程进行阐述,对于指导、推动今后五年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福州市文化产业“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
(2021-2025年)
|前言|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现实基础
一、发展现状
(一)产业实力不断增强
(二)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十三五”期间,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福州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文化企业,加强建设文化强市,福州市针对性出台了《福州市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福州市“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州市保护发展传统工艺美术的实施意见》、《福州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等一批政策性文件;形成了“目标性引领政策—规范性管理政策—支持性激励政策”三层结构金字塔形的政策集群,促进了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重点产业优势明显
(四)产业集聚效果显著
(五)龙头企业实力增强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规模以上文化企业939家。积极培育龙头文化企业,开展福州市“文化企业十强”和“最具潜力文化企业”评审认定,一批文化企业先后成长为业内领军企业。网龙公司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文化企业30强,市文投集团获第十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十三五”期间,共有网龙公司、德艺文创等8家获评省“文化企业十强”,麦克赛尔、闽兴编织等9家获评省“文化企业十强”提名企业,智永信息、葫芦文化等14家获评“最具潜力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全市有13家企业获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21家获评“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六)重大项目持续推进
推进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冶山等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保护修复工作,加快闽越古城、中国船政文化城等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海峡奥体中心、海峡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相继落成,为文化产品供给、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自2018年起,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落户福州,成为中国信息化发展政策发布、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展示、数字中国建设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举办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等大型活动。充分发挥福州对台区位优势,举办海峡青年峰会、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海峡两岸中青年篆刻大赛、海峡两岸船政文化系列交流活动、海峡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等两岸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台胞对祖国大陆同根同源认识。举办“我把福州寄给你”文创设计大赛、“宜夏”榕城文化艺术季、海峡创意设计周等活动,培育“一碗福州”“福州有意思”“四季的福州”等文化产业发展服务平台。
二、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期间,福州市的文化产业发展,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对多重挑战,只有直面挑战,攻坚克难,破旧立新,才能加快转型发展。
(一)面临机遇
1.新时代迎来文化产业黄金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为深刻认识新时代文化建设新使命、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明确了前进方向,是新时代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航向标”和“路线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产业“既是一个迅速发展的产业,也是一个巨大的人才蓄水池”,必须格外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即将正式颁布并成为我国文化产业首部统领性、基础性法律,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进一步凸显。新政策、新需求、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新投资,整体更新迭代,文化产业迎来加快发展的“黄金期”。
2.多区政策组合支持文化产业大发展。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对文化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福州市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设立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贸区、“海丝”核心区、新区等多区政策“组合拳”效果显现。良好的营商环境给文化产业提供发展的优质土壤,福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全国第一,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从全球第七十三位提高到第二十八位,城市信用排名从全国第二十五位提高到第三位,获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成功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将在福州召开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也给福州的文化产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机遇和发展空间。
3.智能科技赋予文化产业新动能。随着5G、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边缘算法等技术在文化领域应用的扩大,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模式与传统业态日趋融合,文化产业与科技、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加速融合发展,数字文化消费展现强大生命力,数字文化产业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福州市数字政府发展排名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四位,福州市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创建数字应用第一城的发展目标,福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稳步发展,数字峰会影响力不断提升,首届数博会即将在福州举办,将成为引领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引擎。
4.消费升级创造文化产业新需求。随着福州市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人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持续提升;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拓宽了文化消费场景选择,文化消费能力得到进一步释放,文化消费升级换代需求增强。福州市成为首批60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之一,新型文化体验为传统商业赋能,消费新场景激活了消费潜力,文化消费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远程化、可视化、个体化的消费运营新模式应运而生,文化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时期。
(二)面临挑战
1.文化产业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目前,全国区域发展分化态势明显,国内城市竞逐日趋激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推动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加速了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变革。文化产业与5G、互联网等新技术的融合、文化资源转化利用能力和原创型符号开发能力将深刻影响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2.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亟待解决。在文化产业九大统计大类中,不同大类产业之间在发展规模、利润、税收贡献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部分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层次不高;福州市六区六县(市)之间文化产业政策力度不均,导致各县(市)区内文化企业出现政策性区间流动;各县(市)区之间文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大部分优势文化资源向城市倾斜,导致城乡文化产业发展差距拉大。
第二章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有效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着力提升人民文化福祉。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做到文化发展服务人民、依靠人民,文化成果由人民共享。既要为当代人提供优质精神食粮,也要为后代人留下经典作品,在创造高质量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
2.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把握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统一,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找准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优化提升文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3.坚持两效统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事业建设,守正创新推动闽都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
4.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积极鼓励支持创新,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步伐,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大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5.坚持集约发展。整合、利用文化资源,加快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各县区特色布局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文化产业的品牌效益和辐射效应。扶持工艺美术、创意设计等具有福州传统文化背景的特色产业实现产业集聚,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谋发展;巩固数字内容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网络信息服务、新媒体等新兴产业集约化发展,实现资源集约利用。
6.坚持融合提升。坚持以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为基础,持续探索产业融合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文化产业的渗透、融合与提升作用,促进科技、旅游、金融、贸易等行业与文化产业协调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产业跨行业、跨部门渗透融合,形成融合型的新业态和产业链。
7.坚持开放合作。扩大文化产业的市场开放局面,加快发展文化服务贸易,提升文化产业要素、活动、服务的国际化水平。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拓展文化产业海外发展空间,促进“海丝”文化传播,创新“文化走出去”的模式路径,增强文化产业融入全球经济、吸纳外部优质要素的能力。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文化融合发展新路。
三、发展目标
(一)文化产业实力显著增强
“十四五”期间,努力做到文化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文化产业链条不断完善,文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文化企业活力不断增强,文化产业总体实力持续增强,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力争“十四五”期间福州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保持年均两位数增长,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处于全省领先地位,成为东南区域有辐射带动力的文化中心城市。
(二)打造闽都文化国际品牌
深入挖掘三坊七巷、船政、昙石山、寿山石等闽都文化资源内涵,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闽都文化国际品牌。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保存好城市历史和文脉。实施文化产业全产业的品牌融合和品牌提升战略,将古厝文化、温泉文化、名人文化、船政文化等优秀文化内容贯穿于文化产业全链条,建设具有福州本土特色的文化品牌系列。
(三)文化市场主体不断壮大
积极发展优势文化产业集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一批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行业领军企业,聚焦一批发展潜力大、特色鲜明的骨干文化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强化市场主体要素保障,夯实市场经济发展根基,培育文化产业生态协同机制,构建文化产业良好生态。
(四)产业融合进一步加强
(五)产业发展平台逐步完善
推动文化创意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构建区域性、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大平台,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借助网络化、数字化技术打造文化服务云平台。
第三章加快发展优势文化产业
“十四五”时期,落实创新驱动与高质量发展战略,促进数字内容、工艺美术、创意设计、现代传媒、文化旅游、文化装备生产等行业全面协调发展,以重点行业的跨越式发展助推福州成为全国一流的文化产业强市。
一、数字内容业
(一)发展目标
贯彻福州打造“全国数字应用第一城”的城市设计规划,大力推动数字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以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意设计、文化赋值提升城市数字经济的内涵。保持和强化动漫游戏、数字教育等优势,扶持和培育电子竞技、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进一步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提升产能,增强福州数字经济在全国市场的竞争力和品牌引领力。
(二)重点发展方向
1.形成数字化内容建设的丰硕成果。围绕5G、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开发,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革命历史文化、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城市级公共文化传播平台,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福州)建设。通过网络直播、移动短视频、云游戏、空中课堂等形式创新应用场景,在数字影视、智慧文博、智慧“非遗”、智慧旅游等方面建立多层次的数字文化内容体系,推动数字化文化场馆和交互式数字化内容体验区建设。以数字文化产业的丰硕成果推动福州“智慧城市”进程,展示数字文化经济的惠民共享性质。
3.扶持培育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巩固网络文化产业新业态。支持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直播节目和网剧等高质量原创作品的生产和传播。推动电子竞技产业发展,支持电子竞技龙头企业来榕落户,承办高规格电子竞技赛事和电竞直播,形成有区域优势的电竞产业链,优化电竞产业生态圈。加强对网络文化企业的政策扶持,推动企业的规模提升和行业龙头企业的培育。明确培育壮大云演艺、云展览、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业态的具体路径,引导激发产业创新潜力,形成更多新增长点、增长极,增强发展新动能。
4.做大做强数字教育特色产业。以福州市入选2020年度“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区域名单为契机,大力推动数字教育产业发展。支持网龙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打造百亿级互联网教育企业,引领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提升福州数字教育格局。以VR/AR、AI、3D、大数据等前沿科技为基础,加强数字教育的创新性和科技性。鼓励数字教育与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的跨界融合和协同发展。鼓励数字教育企业提升能级,发展优质教育模式,致力于打造未来教育体验地、教育创新策源地、教育资源聚集地以及中外教育融汇地等数字教育市场新领地。
二、工艺美术业
巩固工艺美术产业优势,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调整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层次和效能,加强品牌的宣传和保护,提升工艺美术品质。引导产业合理集聚,加快工艺美术特色区域培育,发挥优势产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1.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立福州传统工艺技艺保护机制,对寿山石雕刻、脱胎漆器、软木画技艺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给以政策保护。鼓励传统工艺行业创新发展,支持打造传统工艺展示、销售平台;创建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支持行业通过产品转型、设计创新、精品打造、消费落地等方式适应现代市场需求。实施工艺美术品牌提升战略,进一步宣传和强化福州“中国脱胎漆艺之都”和“中国寿山石文化之都”城市品牌符号,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工艺美术品牌,提升福州工艺美术的整体影响力。推动中国(福州)木根雕示范基地、福州工艺美术城、漆艺基地提升计划、海丝时尚居艺小镇等重点项目建设。
2.持续做强日用工艺品行业。保持金银首饰、竹编、草编、藤编、铁艺等行业优势,促进日用工艺品行业与现代设计的融合。逐步转变日用工艺品出口外销的市场局限,引导行业通过转型升级,开拓国内市场,增加内销比重。充分利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政策优势和“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经贸平台,开拓“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继续深化产业关联与跨界融合,鼓励工艺美术关联产业加强联动,完善市场产业链条;提高工艺美术与旅游休闲、家居装潢、工业制造等产业关联度。
3.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活态传承路径。加快非遗传承展示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非遗传承示范基地、非遗传承示范校园、乡村非遗传承示范传习所,推动扶持一批非遗工坊。推进“政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支持开展传统技艺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推进非遗活态传承,创新非遗技艺生存空间的保护模式,引导鼓励非遗生产性保护,提升“非遗进古厝”“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两马同春闹元宵”等非遗品牌影响力,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非遗节庆活动,积极发掘非遗技艺与现代城乡生活的汇聚点,使非遗融入大众生活。
4.打造国际性艺术品展览、交易平台。进一步强化现代会展和交易平台的集聚效应和宣传功能,推动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工艺美术参与高规格的行业展会,鼓励国际性、全国性行业展会在榕落户。自主策划高规格的行业展会,将福州国际漆艺双年展打造成国际漆器专业性品牌展会。发挥福州技术市场、福州脱胎漆艺制作中心、寿山石鉴定中心等资源优势,发展传统工艺文化产权交易、文化产品鉴定、投资等业务,构建福州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行业经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工艺美术产品的标准化体系建设。
三、创意设计业
聚焦平面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及城市园林设计、新媒体创意设计的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设计企业。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黄金珠宝、工艺美术等行业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培养引进创意设计人才,提高产品文化内涵。
2.搭建创意设计平台。重点支持优势设计领域发展,推进建筑设计、环境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艺品创意设计等行业发展,建立若干个研发中心,打造设计领域的人才、项目、资源、工艺的综合性产业链。构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企业组建或共建工业设计机构,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推动优秀设计成果转化,支持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设计应用型研究。
3.打造“福州设计”系列文化品牌。发挥“我把福州寄给你”文创平台的孵化和服务功能,培育福州特色系列文化衍生品IP品牌。支持德艺文创等龙头企业做强自身设计品牌,鼓励拥有“福州设计”显著特征的企业走出去。推动古建筑修护设计行业发展,培育一批古建筑设计领域的品牌企业和知名设计师。着力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与环境融合设计领域,将福州特色文化符号融入城市建筑、道路、公共设施、景区等设计之中,彰显福州历史文化特色的同时体现智慧城市设计元素。
4.聚集创意设计资源。通过外引和内培相结合的方式,吸引国内外一流创意设计人才入驻福州。充分发掘海峡两岸创意设计合作潜力,广泛吸纳台湾地区的创意设计人才。积极搭建创意工作者、设计师、企业、政府、高校、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交流平台。举办创意设计细分领域的大赛或论坛,主办或承办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创意设计展览等活动,展示国内外创意设计业的最新成果,推进福州创意设计产业发展。
四、现代传媒业
发挥现代传媒的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功能,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推进传统媒体的经营转型和结构优化,大力发展融媒体、数字出版、数字视听等现代传媒新业态,增强传媒产业的内容和技术赋值,提升产业效益。围绕“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的品牌建设,落实影视产业扶持政策,提升福州影视产业活力。
1.推动媒体改革和融合发展。支持市属媒体改革发展,推动媒体在人员、机构、平台、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打造与沿海省会城市地位相适应的新型主流媒体。深化市县共建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福州模式”,设计省市县三级融媒体传播渠道。提高内容原创能力,壮大“掌上福州”“福视悦动”等核心平台。深化内容生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传媒品牌创新创优工程,加大内容资源品牌化、高清化、系统化、移动化开发力度,实现传统媒体向全媒体产品服务商的转型。构建5G环境下广播电视传播新生态,推进“智慧广电”建设。
2.推动媒体经营转型。鼓励媒体利用传播技术、渠道资源和平台优势,积极拓展街区运营、文化创意、会展、演艺、研学等产业链条,发展多元经营模式。深化“媒体+文创”融合发展模式,加快推进闽剧大观园、广电融媒体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福州有意思”“一碗福州”等文化产业品牌。
3.优化提升出版印刷产业。加快新闻出版的数字化进程,着重培育数字出版新业态,建设福州数字出版内容发布投送平台和出版资源数据库。优化调整印刷发行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数字印刷、智能印刷、绿色印刷等新业态,提升企业技术装备、产品工艺、节能环保和信息化水平,打造高端印刷高地和品牌。推动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模式,扶持实体书店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和体验消费,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特色实体书店。完善智慧城市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建设,开拓现代城市阅读空间。
5.大力发展网络视听产业。积极申报设立中国(福州)数字视听产业基地,发挥网络视听平台和产业园区融合集聚作用,构建新时代大视听全产业链市场发展格局。加大视音频节目、短视频、竖屏节目等移动端视听产品制播力度,支持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VR视频、全景直播和云游戏等5G高新视频内容制播。推动AI智能主播、虚拟主持人、全息影像等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加快发展。鼓励电视大屏、手机小屏情景互动节目制作和应用,构建互动视频应用场景,提供全息化、沉浸式、交互式视听体验。
五、文化旅游业
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构建多产业融合的现代文旅产业生态体系,把福州打造成为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推进智慧旅游,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文化旅游业为抓手,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结合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古厝修复等,积极申报世界遗产。加快推进重大文旅融合项目建设,积极打造闽都文化特色演艺精品。大力推进会展经济,把福州建成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会展名城。
1.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以点串线,点、线、面结合,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争创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争取至2025年,推进福州市辖区内70%以上的县(市)区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助推福州市争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持续提升永泰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争取再增加1-2个县(市)区入选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鼓山旅游景区、中国船政文化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推进西湖公园(含左海公园)等创建4A级旅游景区。
2.统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举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和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的联合申遗工作,加快福建船政文化和永泰庄寨申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录等工作。加强对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的挖掘,推进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文化产权板块建设。对具有市场潜力和开发价值的文化遗产项目,推动文化遗产与旅游、演艺、会展等业态的融合。大力推进中国船政文化城、梁厝历史文化街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福州古厝”保护样本。
3.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发展理念、产品创新、业态培育、品牌打造、公共服务等层面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创建2-3个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争创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拓展文化资源的旅游功能,充分发掘三坊七巷、古厝文化、船政文化、红色文化、海丝文化等多种文化的旅游价值,打造文旅融合拳头产品。创新智慧旅游模式,提升数字技术服务水平,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结构升级。支持文创企业融入文化旅游产业链,丰富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增强旅游产品的文化体验,以文化创意赋能,推动传统景区转型升级。
4.推进文化演艺繁荣发展。科学整合现有的创作、院团、剧场、经纪等演艺资源,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演艺产业链,促进剧本创意、演出策划、剧场经营、市场营销、演艺产品、衍生品开发等紧密衔接,相互合作,良性发展。继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增强国有文艺院团市场竞争力。培育闽都文化旅游演艺产品,以景区为空间载体,打造独具福州地域特色的大型实景主题旅游演出剧目。完善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机制,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争取每年至少1个剧(节)目入选国家级资助项目,全力冲刺“五个一”工程奖和文华奖。
六、文化装备生产行业
1.优化文化装备及终端生产领域产业布局。加大对现有重点文化装备企业的扶持力度,继续保持在文具、玩具、胶带、薄膜生产等行业中的全国领先乃至国际领先优势。支持文化制造重点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优势发展,带动福州市文化装备制造产业实现产业规模和发展速度的飞跃。借助中国(福州)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平台,大力培育发展新型文化科技装备制造业,积极发展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游戏设备等新型智能型信息产品,实现文化装备产业的优化布局。
2.实现文化装备生产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加大数字开发投入,加大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结合“数字福州”建设战略,丰富文化装备生产的内容与形式,最大程度地满足日益提升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需求。提升文化装备生产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链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全面提升产业整体实力。
3.提升文化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文具、玩具及信息服务终端制造业加大知识产权研发投入,与内容创意产业合作,集合福州特色文化内容,将三坊七巷、古厝文化、船政文化等现有地缘文化IP资源融入文化制造业,创作生产一批能够凸显福州文化特色、符合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鼓励企业争创知名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从OEM(原始设备制造商),向ODM(原始设计制造商),进而向OBM(原创品牌制造商)的转型升级;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第四章重点工程
一、人才引领工程
(一)营造人才发展环境
(二)实施创智引智工程
(三)建立政产学研联盟
二、文化与科技融合工程
(一)深化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
以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为基本动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技术基点,用科技力量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升福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水平。支持文化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单体类)基地、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快传统文化产业的改造升级,催生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创造更多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性成果,为高质量文化供给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完善文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从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研发、从创意设计到内容生产、再到智能化传播的创新链条,构建开放高效的文化产业创新网络。实施文化科技攻坚行动,支持文化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承担国家、省、市级文化科技项目。加大文化科技领域国家、省企业重点实验室与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文化产业园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开展文化产业创新创业活动,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构建文化产业大数据应用生态体系,加强文化产业大数据公共服务支撑。
三、文化品牌提升工程
(一)打造闽都文化国际品牌
加快三坊七巷、上下杭、船政、昙石山等品牌IP资源的开发和传播力度,实施闽都文化挖掘研究、传承保护、展示交流、创新转化、旅游发展、传播推广等六大行动计划,打造闽都文化国际品牌。加快福州城市文化品牌构建与升级,以产业创新、内容生产、平台升级和品牌传播为重点支持环节,打造以公共品牌、园区品牌、集聚行业品牌、活动品牌等为内容的闽都文化品牌体系。
(二)支持文创企业品牌建设
(三)引进扶持新锐文创品牌
四、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一)积极培育市场主体
加强对中小文化企业的指导和培育,鼓励文化产业领域内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地方资源特色和政策优势,催生更多本土文化企业。加大对创新型文化企业的扶持,针对不同文化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需求,进行梯度培育。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力度,对文化科技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给予创新券补助。对传统型文化企业进行差异化改造,强化创新转型,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实施文化企业龙头培育计划,持续开展福州市“文化企业十强”和“最具潜力文化企业”评选工作,聚焦优势文化产业,重点培育一批有独特竞争优势的行业领军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资金和荣誉。支持龙头文化企业开展标准活动,主导或参与制定各级各类标准。
(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让不同企业主体同台竞技、公平竞争,让企业家有获得感,真正激发企业主体的热情与活力。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园区的运营水平,完善园区公共服务、技术交流、信息传播平台,提高企业服务效率,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健全文化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
五、文化消费促进工程
(一)实施文化消费促进工程
(二)制定鼓励文化消费措施
(三)拓宽文化消费场景选择
利用云+数字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云观展”“云旅游”“云演唱会”等新兴文化消费场景选择,线上线下互联共通,开辟新的消费场景。利用网络直播等新兴传播模式,探索在传统文化行业的产品开发、营销推广和服务模式方面的新路径、新入口,让出版、传媒等传统产业焕发新生。
六、对外文化贸易工程
(一)培育对外文化贸易重点企业
坚持改革开放,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鼓励本土文化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扶持和发展一批优质文化服务贸易重点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文化出口企业。到2025年,力争对外文化贸易额超15亿美元,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文化企业达25家。
(二)搭建对外文化贸易平台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借助海丝国际电影节等平台,推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对外文化贸易、交流合作的深入开展。在上下杭片区建设国际艺术交流基地,拓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间在产业对接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大力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大型展览及展销活动,依托各类文化机构,举办各种文化巡展,提升福州文化品牌与产品知名度。
七、榕台文化融合工程
(一)深化榕台文化交流融合
提升文化交流质量体量能量,围绕“青年、民间、基层”主线,强化宗亲、乡亲、姻亲、民间信仰“四大纽带”,共同传承闽都文化、船政文化等祖地文化。发挥三坊七巷、马尾船政文化园区、福州海峡青年交流营地、台湾会馆等资源优势,打造更多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交流平台。持续办好海峡青年节、海峡两岸船政文化系列交流活动、陈靖姑民俗文化旅游节、“两马”同春闹元宵、海峡两岸中青年篆刻大赛等榕台特色文化交流活动,培育一批新的对台交流基地、台湾青年体验式交流中心、基层交流示范点。
(二)营造榕台文创发展环境
创新榕台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推动榕台文化产业要素资源互补共享,加强榕台在创意设计、建筑设计、动漫影视等方面的合作,引进知名企业、设计团队、工艺大师来榕创业。加强福州海峡青年交流营地两岸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建设三坊七巷(黄巷)台湾特色文化街区。借鉴台湾在文创园区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持续提升福州海峡创意产业园、唯美客文创聚落等榕台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的运营水平。加强与台湾文创机构的合作,推动嵩口古镇保护开发、“乡建乡创”等榕台合作项目建设,打造更多榕台共建、文化振兴的新样板。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与监督推进功能,全面落实监督规划的执行推进。完善项目落地机制,把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发展项目层级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单位,指导项目落实单位制定规划实施细则对规划项目进行衔接与细化。构建统计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发布文化产业发展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等信息,根据指标科学评估规划实施阶段性的完成情况。健全规划实施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规划的实施效率。
二、政策保障
三、机制保障
四、服务保障
培育市场交易、人才培训、技术服务、品牌推广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文化产业服务水平。有效利用行业协会对市场反应敏锐和行业政策熟悉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支持文化产业行业协会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在畅通企业与政府沟通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发挥中介组织在开拓文化市场、畅通文化要素流通等方面的重要功能,着力培育文化经纪、技术交易、代理服务等文化中介组织,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