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样的情况,从发票管理办法看,是虚开;从刑法看,不算是虚开。
二、问:对方让税务机关开来的,我们不知道的,是虚开吗?
答:如果对方采取欺骗的手段,让税务机关代开没有实际交易或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发票,也是虚开。此种情况下,如果你方不知情,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算是善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
四、问:预付款开票算虚开吗?
五、问:预付卡销售,现在是要在售卡时开票,如果后续没有消费,这样会形成虚开吗?
六、问:老师好,公司是物流行业,如果申请了无车承运资质,开出的发票算虚开吗?
1、只要真实从事了承运业务,向交易对方开具符合交易情况的发票,不构成虚开。与是否有运输资质无关。
2、但是考虑到运输资质的严格政府监管问题,建议你公司尽快去办理运输资质。
七、问:老师好,请问,如果开出的发票在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但是不是实际的交易内容,这个税务局可以查出来吗?
八、问:款已收货未发,客户要求开票算虚开吗?
答:如果货物最终发出,肯定不算虚开;即使是货物最终因各种原因未发出,仅仅构成违约,也不能构成虚开。除非你们就没真实的交易意思,而以虚开为最终目的,那就是另外的事情了。
九、问:我们酒店,每月购买不少蔬菜,粮油,都没有发票,这该怎么处理,能到税务局代开吗?
答:税务局可以代开,这是他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提醒注意:这种情况下,申请开具发票方为销售方,非你购买方哦。
十、问:如果收到的是手撕发票,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样有风险吗?
答:手工发票也是合规的发票,如果是真的手工发票,有真实的交易发生,没什么风险。提醒注意:假的手工发票相对较多,要注意真伪识别。
十一、问:A客户付款要求开票给B客户,可以吗?
答:涉嫌为A向B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违法的。
十二、问:不在经营范围之内开票可以开吗?
答:可以。超范围经营的监管是工商行政部门的职责;税务局只管你是否有真实的交易发生。当然超经营范围开票是虚开特别是卖票的典型特征之一,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你公司及时变更经营范围。
十三、问:老师好,发票一般是财务人员开,但是一般是受老板指使,或者销售人员指使,追究责任的话,谁来负责呀?
答:确实很为难,但是如果有问题,你财务人员作为开票人,肯定有责任。
十四、问:A客户付款要求开票给B客户,如果A客户写说明是替B客户付款,可以吗?
答:不建议这样操作,有可能A和B有别的交易,正好缺少发票入账,你直接开票给B,有可能进入为他人虚开的“陷阱”。所以保险起见,谁付款、谁收货,我就开票给谁,严格统一,可有效降低风险。
十五、问:目前餐饮发票不能做抵扣,那么消费者不再去取得餐饮发票,这样造成餐饮服务企业只有进项而无销项,怎么办?
答:那你公司涉嫌逃税哦。
十六、问:老师你好,在税务机关开的普票金额不对,是虚开吗?
答:如果是税务机关开票人工作失误导致的金额和申请开具的金额不符,应不构成虚开;如果是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税务机关开具与真实交易情况不一致的发票,那就构成虚开。
十七、问:虚开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答: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
十八、问:公司员工每月大概有十几次乘坐滴滴车去办事的情况,但一个季度才找滴滴公司开具一次发票,这种会有发票风险吗?
答:只要是有接受了真实的乘车服务,就不构成虚开。
十九、问:开出去的销项品名和进项品名有1个或2个字的出入可以吗?
二十、问:老师,支付的单位不是发票接受方,委托书可以操作吗?
答:这是独立的两件事,建议分别开票、分别付钱。
二十二、问:今天发现前台虚开发票了,直接作废吗?
答:现在税务机关的大多数观点还是说:虚开是行为犯,即虚开行为一旦完成,即构成虚开。后续的作废,只是对危害后果的纠正。建议你公司严格发票开具流程,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答:如果有真实的交易发生,就没虚开风险。现金交易只是交易的一种结算方式,个人本身也可以到税局依法申请代开发票。
二十四、问:偶尔来点普票,没关系吧?不达到一定金额与份数!
答: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也是虚开,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没对虚开的发票种类做出限制;只有刑法对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罪,做了更高的追究标准而已。我的观点:即使是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也是虚开。
答:确实有难处,但是我的意见是:合同是必要的;最好配合服务的验收手续或服务结果的书面文件,以证明服务的实际发生。
二十七、问:债务抵房,开的发票算不算虚开?
二十八、问:你好老师公司一直收到客户的货款,却一直没有开票也没没报过税,今年年底领导要求一下子给对方开完了。这样有风险吗?
答:那在此之前,你们公司就在逃税哦。有风险!
二十九、问:给超市供货,单品50多种,为了省事,只开10种,总金额对上,算虚开吗?
答:这样的情况很多,但是建议将所有的品名都写出来,虽然繁琐。严格来讲,不开足是违反发票管理办法;长期如此,对方也存在进销不匹配的风险。
三十、问:老师好,现在公司虚开了发票,后来离职了,以后查到还会找回原来的财务吗?
答:离职不代表他可以不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涉及虚开刑事案件,公安局会找到他的。
三十一、问:老师您好如果A公司提供发票,委托B公司收款,属于虚开吗?谢谢!
答:不能因此来判断就构成虚开,但是有虚开的重大嫌疑。其实你公司完全可以把钱给A,A再给B啊!为何,A要你公司如此操作?个人认为:不合符常理的事情,都有可能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包括虚开。
三十二、问:收到的增票认为不合规,没有做认证抵扣直接冲费用了,有什么风险?
答:这样操作容易形成滞留票,引起税局稽查或核查等不必要麻烦。建议:先认证后转出,既合规又可以入账。
三十三、问:A的业务,B付款,票开给B,合规吗?
答:是典型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注意:业务是和谁发生的,就要把发票开给谁,不能张冠李戴!
答:如果合同签订的是你公司和B公司,钱款也打给了B公司,发票由B提供,基本无风险。你说的认为,这个和交易无关。
三十五、问:虚开是老板让的,开票软件里的开票人也是老板本人,财务会有责任吗?
答:事情还是你做的啊,如果这样财务就没责任了,开票人干脆写成“奥巴马”得了。
答:A是A;B是B;不能将其混为一谈。如果可以这样开票,那么关联公司都不用交税了,谁缺进项税发票,就让别人把发票开给他。
三十七、问:老师,发票有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复核人会承担什么责任吗?
答:没发现复核人被追究责任的案例。
三十八、问:进项与销项明细不对符,其实有货进,但没有开票进来?
答:是的,存在销项发票依法对外开具,但是进项税发票未依法取得情况。这是正常的,不必担心。
答:你公司依照税局核定的品目开票比较保险。
四十、问:报销老板大额发票有风险吗?
四十一、问:如果法人代表以私人的方式打款到我公司,能不能开对方公司抬头的发票,通过证明打款人与对方公司的关系,加盖公章行吗?
四十二、问:老师好,A是供应商同时又是客户,发票金额可以抵减后开票吗?
答:不能,应该按照购买金额全额取得发票,按照销售金额全额开具发票。
四十三、问:销售在外买的发票,财务有责任吗?
答:基本无责任,但是如果有被查(特别是刑事调查时)你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四十四、问:公司买购物卡发给客户,开招待费算虚开吗?
答:你公司发购物卡给客户,还给对方开具发票(招待费)?如果你公司买购物卡时别人给你公司开的“餐费”,那就是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
四十五、问:收到专票,内容开什么什么一批,然后后面附上手写的清单可以吗?
答:不行,应当在开票系统中使用清单功能,一一开具;不能使用手写的清单开票。
四十六、问:虚开是老板让的,开票软件里的开票人也是老板本人,财务会有责任吗?
答:那你也是被教唆违法犯罪的,照样有责任。
四十七、问:开票系统可以自行增加开票品名吗?
答:发票开具主要由一个因素决定:是否发生了应税行为?发生了,才能开票;如果对方要发票,你也必须依法开具发票。开具时,必须和实际交易情况相符,如果不符就是虚开增值税发票。
至于发票开具内容是否超经营范围,超核定税种,只是税务机关的征管规范的问题,都可以要求变更。
五十、问:开票系统可以自行增加开票品名吗?不在营业执照范围的。
答:不可以,必须在开票系统中使用清单功能开票。都开在系统外,税局怎么利用掌握的数据进行进销发票内容进行比对?
五十二、问:c给a开票,b给a打款,b出具说明,ab为同一法人,这样的情形可以吗?算虚开吗?
答:A是A,B是B,即使是同一法人公司内的总分公司,也不行。因为税务上,将其作为不同的增值税纳税人登记,如果混同在一起接受开票,就乱了。
答:买购物卡不登记机票(接受乘机服务)。不可以的。
五十四、问:进货是配件,售出开A产品,或是安装后的产品名称应该不算虚开吧?
答:如果只是简单的流通企业,配件是不能直接变为A产品的;如果是安装加工后,有可能成为另外一件东西。
答:现实中,这种情况为了销售毛利率考核做出的变通,是存在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按照我的理解:不是真正的虚开。但是建议:配合送货单等证据作为附件入账。
五十六、问:老师好,我们在酒店开会,酒店给开出一个会议费,但是发现酒店没有会议服务的经营范围,这个票可以入账吗?
答:有风险,如果后续发生虚开大案,你也逃不了关系。这种事情还是:没任何关系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