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沂商城转型升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临沂商城转型升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商城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临沂商城转型升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临沂商城转型升级扶持政策》,结合商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鼓励市场和园区改造升级
(一)土地出让收入返还、项目绿地率和建筑密度以及土地指标扶持政策
1.奖补对象
搬迁到京沪高速以西、东外环以东的物流园区,搬迁到京沪高速以西的大宗生产资料市场,以及搬迁到商谷片区的生活资料市场项目。
2.申报条件
经临沂商城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沂商城管委会,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前期论证的项目。
3.申报方式
凭领导小组办公室前期论证意见,土地出让收入返还政策到项目所在区政府按程序依规申报,项目绿地率和建筑密度以及土地指标扶持政策到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按程序依规申报。
临沂商城管委会规划服务科,0539-8963070。
(二)一次性奖补政策
项目应为商城搬迁改造、原址重建、原址扩建、原址改造的商贸市场、物流园区和电商园区项目。
(1)应为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前期论证的项目;
(2)应为本年度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验收通过,并投入运营(或试营业)的项目;
(3)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40%给予项目投资主体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奖补;
(4)对市场内实现地产品经营区集聚、地产品品牌展示突出、地产品产业带介绍等功能改造完善的给予20万元的奖补;
(5)同一项目分多期开发建设的,不重复享受本政策。
3.申报材料
(1)改造升级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概况、地址及四至范围、经营范围、项目所处行业地位、未来发展目标、投资单位概况、实际投资额、项目验收手续办理情况、项目投用后运营情况及现场照片、申请奖补金额等;
(3)领导小组办公室前期论证意见;
(4)项目总平图、鸟瞰图等图纸;
(6)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出具的有关验收合格凭证;
(7)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申报及拨付程序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改造升级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规划服务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18房间)。
(3)复审:临沂商城管委会规划服务科和第三方审核,出具审核结果。
(4)拨款:根据审核结果,按程序拨付资金。
5.申报时限
2022年11月1日-11月7日,企业到区商城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区商城管理机构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提交临沂商城管委会规划服务科。
2022年11月8日-11月22日,临沂商城管委会和第三方复审。
二、支持新建市场和园区
(一)奖补对象
申报项目应为有利于临沂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新建商贸市场、仓储物流、电商园区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为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前期论证通过;
2.应为本年度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验收通过,并投入运营(或试营业)的项目;
3.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20%给予项目投资主体最高不超过180万元的奖补;
4.对市场内实现地产品经营区集聚、地产品品牌展示突出、地产品产业带介绍等功能改造完善的给予20万元的奖补;
5.同一项目分多期开发建设的,不重复享受本政策。
(三)申报材料
1.新建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概况、地址及四至范围、经营范围、项目所处行业地位、未来发展目标、投资单位概况、实际投资额、项目验收手续办理情况、项目投用后运营情况及现场照片、申请奖补金额等;
3.领导小组办公室前期论证意见;
4.项目总平图、鸟瞰图等图纸;
6.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出具的有关验收合格凭证;
7.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申报及拨付程序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新建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规划服务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18房间)。
3.复审:临沂商城管委会规划服务科和第三方审核,出具审核结果。
4.拨款:根据审核结果,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申报时限
1.2022年11月1日-11月7日,企业到区商城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区商城管理机构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提交临沂商城管委会规划服务科。
2.2022年11月8日-11月22日,临沂商城管委会和第三方复审。
3.拨款:根据审核结果,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支持商贸主体发展壮大
纳入临沂商城统计管理的专业批发市场内的经营业户。
2022年度综合贡献(税收、带动就业、公益等)在临沂商城排名前30位的经营业户。
1.商贸主体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3);
2.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营业收入情况、纳税情况、公益情况、申请奖补金额等;
3.市或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纳税证明;
4.市或区人社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缴纳社保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临沂商城专业批发市场内经营业户或企业与所在市场签订的商铺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半年及以上,且截至2022年10月有效);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商贸主体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3)“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场运行监测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01房间)。
3.复审: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场运行监测科和第三方审核,出具审核结果。
2022年11月1日-11月7日,企业到区商城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区商城管理机构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提交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场运行监测科。
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场运行监测科,0539-8963075。
四、培育电商平台
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临沂商城范围内垂直电商平台运营主体;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平台企业总部注册地在商城范围内。
(二)奖补标准
2022年交易额统计1-10月数据,按照1-10月平均数推算全年数据;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本年度平台研发及运营推广投入。
1.培育电商平台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4);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运营情况、发展计划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7.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8.平台研发及运营推广投入情况及证明材料(包括研发人员工资、软硬件采购、平台推广等费用);
9.运营现场照片等资料;
10.企业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培育电商平台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4)“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02房间)。
3.复审: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和第三方审核,出具审核结果。
2022年11月1日-11月7日,企业到区商城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区商城管理机构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提交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
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0539-8963028。
五、支持电商培训
申报扶持资金的培训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临沂商城范围内从事电商培训的机构、企业;
2.具备承担电商培训相应的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
3.培训内容不包含跨境电商、在校生培训,单人培训课时数应超过30课时。
(二)申报材料
1.电商培训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5);
2.教师名单、聘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申报及拨付程序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电商培训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5)“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02房间)。
(四)申报时限
六、搭建商贸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服务临沂商城的专线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多式联运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主体。
1.申报扶持资金的专线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应具备专线物流查询、在线下单、运单查询、货款代收清分、信用评价等功能,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线下单功能覆盖600家以上专线物流企业;
(2)运单查询覆盖600家以上的专线物流企业,具有统一运单编码规则,对外提供运单查询、运单跟踪标准数据接口。
2.申报扶持资金的多式联运公共服务平台应为商城企业提供公铁联运、公海联运一单制服务的物流信息平台。其中公铁联运公共服务平台应纳入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公海联运公共服务平台业务覆盖1000家以上外贸企业。
对平台软硬件采购、研发、运营维护及推广费用,按当年实际投入的50%比例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专线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专线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6);多式联运公共服务平台、公海联运服务平台填报《多式联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7);
2.申请报告,包括平台基本情况、运营情况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
3.平台系统著作权证书;
4.平台投入硬件购置、软件开发或信息技术服务发票复印件,自主研发的需提供研发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等材料;
5.专线物流公共服务平台需提供以下材料:专线搜索功能覆盖专线公司清单;最近三个月份在线下单信息清单;提供统一运单编码规则及覆盖企业清单、对外服务标准数据接口技术文档,其他功能应提供给相应截图证明;
6.多式联运公共服务平台需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专线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6)、《多式联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7)“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02房间)。
七、支持市场主体外贸转型
(一)对本年度商城市场和园区内新增外贸企业,实现一般贸易首单出口额超过2万美元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022年度临沂商城市场和园区内新注册成立的外贸企业。
2.申报材料
(1)新增外贸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8);
(2)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所在市场(园区)签订的2022年度有效租赁或入驻有效合同(协议)复印件;
(4)出口货物报关单(企业注册成立后一般贸易首单);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申报及拨付程序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新增外贸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8)“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三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22房间)。
(3)复审: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三科和第三方审核,出具审核结果。
4.申报时限
2022年11月1日-11月7日,企业到区商城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区商城管理机构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提交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三科。
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三科,0539-8963060。
(二)对本年度自营进口额排名前10名、第11-20名、第21-30名的商城市场和园区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临沂商城范围内自营进口的市场和园区企业,按提交申报资料实际自营进口额排名前30的。
(1)自营进口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9);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商品情况、自营进口情况等;
(3)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所在市场(园区)签订的购买或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5)海关或商务等有关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企业自营进口额的证明;
(6)进口货物报关单(2022年度企业自营);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自营进口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9)“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三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22房间)。
八、扩大进口贸易
在临沂商城范围内开办进口商品专业市场和经营专区的管理运营主体。
1.进口商品市场和经营专区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0);
2.申请报告,包括管理运营主体基本情况、入驻商户情况及入驻率、经营专区运作情况、经营商品情况、年进口及销售情况等;
3.管理运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地证明材料(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5.入驻商户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签订的入驻合同(协议)复印件;
6.进口货物报关单(2022年度入驻企业自营);
7.经营场地实地图片或视频证明材料;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进口商品市场和经营专区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0)“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三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22房间)。
3.复审: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三科和第三方审核,出具审核结果。
九、支持境外营销网络建设
2022年度新建或租用海外临沂商城、临沂商城海外仓的项目运营主体。
1.境外营销网络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1);
3.项目运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6.项目建设证明、产权证明、租用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发票、收据等项目出资凭证复印件;
7.入驻企业清单及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8.入驻企业年内进出口报关单;
9.经营场地实地图片或视频证明材料;
10.如已享受省市海外仓有关扶持政策的,需提供扶持资金申请材料及扶持资金发放凭证等复印件;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境外营销网络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1)“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三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22房间)。
十、支持仓流一体发展
符合临沂商城总体规划建设要求,且为临沂商城商户提供仓储物流服务的仓储运营企业。工业企业自备仓储不在奖补范围内。
1.申报“统仓统配(统仓统配能够把商流经营与物流交付分离,实现社会化专业分工,降低流通成本,提升行业竞争力)、仓流一体”模式仓储物流项目奖补,单体项目仓库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以上,立体库达30%以上,机械化作业超50%,具备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仓储管理系统,为商城商户提供一站式仓储物流服务;
2.申报“星级仓储”的项目应是2022年新获得国家星级仓储荣誉的仓储建设或仓储运营企业;
3.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政策的,就高申请,不重复享受。
1.仓流一体化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2)、星级仓储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3);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消防安全验收证明复印件;
3.项目简介、平面图、现场照片;
4.仓库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等仓库实施设备清单;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仓流一体化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2)、星级仓储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3)“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02房间)。
2022年11月1日-11月7日,企业到区商城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区商城管理机构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提交临沂商城管委会调督导二科。
十一、做大做强物流企业
1.商城38处物流园区内前30名专线物流企业;
2.商城范围内前10名快递快运企业。
1.专线物流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临沂商城物流园区内经营的专线物流企业,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2)专线直达线路不少于6条;
(3)3年内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2.快递快运物流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临沂商城范围内注册公司,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2)近3年内正常纳税证明;
(3)经营网点不少于10个;
(4)3年内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1.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4);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纳税证明;
5.近3年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
(四)名次评选办法
1.专线物流排名:本着应报尽报原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专线物流企业,由各区商城对其报送的业务数据进行初步核实,初步排名,各区填写《专线物流业务数据统计表》(附件15),将本区前30名提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再由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各区提报排名和发车辆数据再审,由高到低依次评选出商城前30名。
2.快递快运企业排名:本着应报尽报原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快递快运物流企业,由各区商城依据邮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当年度发单数量,初步排名,填写《快递物流业务数据统计表》(附件16),将本区前10名提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再由第三方评审机构依据各区提报排名和发单量数据,由高到低依次评选出前10名。
(五)申报及拨付程序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专线物流业务数据统计表》(附件15)、《快递物流业务数据统计表》(附件16),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02房间)。
(六)申报时限
十二、发展绿色货运
(一)公转铁支持政策
从事公铁联运业务并为临沂商城服务的年度发送国际通用标准箱数量排名前6位的物流运输企业。
(1)公司注册在临沂,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门到门、一单制公铁联运服务功能,且为临沂商城提供实际托运业务的物流运输企业;
(2)上级部门明确不予补贴,以及已列入市财政奖补计划的,不予奖补。
(1)现代物流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7);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概况、经营范围、服务客户群体分析、公司2021及2022年公转铁一单制业务情况分析、2023年计划目标、申请奖补金额;
(3)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一般纳税人以及企业法人、联系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5)企业完税证明(2022年1-10月);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现代物流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7)“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规划服务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18房间)。
(二)绿色城配基础设施支持政策
充电桩(站)运营主体。
(3)充电桩(站)需纳入省监管平台管理。
(1)新能源充电桩(站)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8)、新能源充电桩(站)安装明细表(附件19);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简介,包括充电桩(站)建设计划书、设计方案、安装费用等;
(4)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合同或协议、现场照片、使用情况等材料;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新能源充电桩(站)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8)“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02房间)。
(3)复审: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和第三方审核,出具审核结果。
十三、促进“接二连三”
1.2022年度首次纳入统计系统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临沂商城地产品加工企业。
2.连续2年保持规模以上统计管理且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量1000万元以上的临沂商城地产品加工企业。
1.申请首次纳入统计系统联网直报奖补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度首次纳入统计系统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地产品加工企业;
(2)管理规范,能及时准确向统计部门报送报表。
2.申请连续2年保持规模以上统计管理奖补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2年保持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地产品加工企业;
(2)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量1000万元以上;
(3)管理规范,能及时准确向统计部门报送报表。
1.商城地产品加工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0);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招商引资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营业收入情况、纳统管理情况、申请奖补金额等;
4.市或县区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
(1)申请首次纳入统计管理的地产品加工企业,需提供市或县区统计部门出具的首次(2022年度)新增纳入联网直报系统规模以上企业的证明;
5.临沂商城专业批发市场内经营业户或企业与所在市场签订的商铺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半年及以上,且截至2022年10月有效);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初审:各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商城地产品加工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0)“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场运行监测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01房间)。
十四、培育商城品牌
(一)国家级、省级品牌培育支持政策
2022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品牌的临沂商城企业。
(1)国家级品牌的范围包括:中国质量奖(含提名)、中国专利金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和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国家级一级商协会颁授的品牌。
(2)省级品牌的范围包括:山东省长质量奖(含提名)、中国专利银奖、质量体系认证(含服务)、山东优质品牌、山东知名品牌、山东老字号、山东优质基地、泰山品质认证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国家级二级商协会和我省省级商协会颁授的品牌。
(1)培育商城品牌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1);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品牌申报情况、品牌评审情况、品牌获奖情况等;
(3)评审部门下发的品牌评审通知或意见;
(4)上报评审部门的评审材料;
(5)评审部门公布的企业获奖通知(正式文件);
(6)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初审: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培育商城品牌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1)“初审意见”栏,汇总填报《资金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23,一式四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品牌建设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21)。
(3)复审:临沂商城管委会品牌建设科和第三方审核,出具审核结果。
2022年11月1日-11月7日,企业到区商城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区商城管理机构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提交临沂商城管委会品牌建设科。
临沂商城管委会品牌建设科,0539-8963082。
(二)注册境外商标支持政策
注册境外商标年内销售额10万美元以上的商城企业。
(2)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境外注册商标证明材料,企业年销售额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