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乳业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和林格尔县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行动方案
为加快我县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进品牌化与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融合发展,提高特色产业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根据《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味道”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聚焦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围绕“六大产业”建设任务,大力培育发展产业集群、品牌集群,依托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人文历史,深入挖掘品牌价值,加强品牌保护管理与宣传营销,为建设美丽和林格尔、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立足地区优势,做好产业规划和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强化市场监管,明确部门和乡镇职责任务,建立支持社会力量办展会办活动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市场主导。创新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建立市场化运作的良性发展机制。
(三)企业主体。提高企业品牌意识,强化企业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扩大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使企业成为品牌建设者和直接受益者。
(四)品质至上。严把品牌商品、品牌店铺标准,把好区域公用品牌产品源头管控,建立健全全程追溯机制,严格执行绿色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断巩固和提升区域公用品牌产品质量,维护好品牌美誉度和公信力。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品牌权益保护
1.推动品牌商标注册。在完成区域公用品牌商标设计和注册保护的基础上,尽快完成覆盖优势特色产业的全品类商标注册。(责任部门:县农牧局、县市监局)
2.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从图形文字、核心理念、创意符号、服务标准等方面,推进区域公用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丰富品牌知识产权业态,完善区域公用品牌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交易,扩大受益领域,服务更多中小微实体企业。(责任部门:县市监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文旅体局)
(二)统筹品牌运营管理
4.创新品牌使用模式。重点推进餐饮品牌连锁店以及符合标准的文体场馆、旅游景区、农牧业种养殖园区等主体挂牌使用,借助知名品牌实现区域公用品牌的提升与推广。(责任部门:县文旅体局、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5.加强品牌规划管理。编制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形成以品牌培育、运营管理、宣传推广和考评保护等为核心的发展体系。制定出台《和林格尔县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明确品牌使用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完善准入、监督、奖励、退出机制,构建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体系。(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市监局、县文旅体局、县发改委)
6.建立品牌标准体系。制定区域公用品牌分类别、分环节的团体标准和餐饮标准,构建种养殖、生产加工、产品流通“三位一体”标准化体系,实现有标可依、有标必依、有标准入。(责任部门: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
7.挖掘产品文化内涵。以和林格尔羊肉、土城子大蒜、昆都仑莜面等特色产品和本地名菜为重点,提炼文化故事,挖掘文化内涵,促进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等深度融合。(责任部门:县文旅体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市监局)
(三)加强品牌宣传推广
8.组织品牌推广。策划举办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公布品牌使用主体名录。参与“中国品牌日”“中国品牌节系列活动”等全国性活动,讲好品牌故事。推动区域公用品牌走出内蒙古、走向全国。(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旅体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市监局)
10.举办各类推介活动。以“芍药节”“盛乐金秋文化节”等大型活动为载体,开展专场推介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组织举办美食节、文化节等活动,积极推荐特色美食、优质特产、文旅产品。(责任部门:县文旅体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四)构建品牌营销体系
11.推动线上线下营销。扶持各类经营主体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大型电商平台打造品牌旗舰店、形象店、特色馆等线上销售窗口。建设网红直播基地,开展网红直播带货,增强品牌曝光率。构建线上线下与传统渠道相结合的营销推介体系。(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市监局、县文旅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12.培育发展名品名店。培育发展特色乳制品、牛羊肉、猪肉、马铃薯、小杂粮以及粮油、莜面等小店、首店和连锁店。鼓励知名连锁企业设立公用品牌窗口、工坊、柜台,实现公用品牌的合理广泛布局。(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市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五)推进品牌基础培育
13.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轮作项目,启动生态特色农牧业板块建设工程,推动农牧业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建设一批设施标准化种养殖科技示范园,打造公用品牌食材基地。(责任部门:县农牧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14.夯实品牌建设基础。实施农业绿色化、标准化生产,开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为建设区域公用品牌夯实基础。(责任部门:县农牧局、县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五、实施步骤
(一)整合重启阶段(2022年8-9月)
(二)起步实施阶段(2022年10-12月)
启动区域公用品牌挂牌使用工作。对现有农畜产品品牌进行包装设计,对产品形象、包装、宣传等方面进行指导升级。依托大型商场、超市、生产型企业、餐饮名店、连锁便利店和线上电商等渠道,设立品牌产品专区、专柜等进行展示展销。适时赴外地开展市场展销合作,举办系列品牌推介活动。
(三)深入推进阶段(2023-2024年)
在巩固本地市场的基础上,逐步拓展自治区及区外市场。在全国性的网络媒体和专业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参与全国性品牌评估及评选,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实现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品牌价值逐步攀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家顾问委员会,研究解决品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综合协调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细化目标、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品牌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区域公用品牌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