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44号)、《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外部作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和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外部作业项目方案征求意见在线办理。
(一)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
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红线中线两侧各六十米范围为规划控制区。
(二)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
1.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
2.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以及地面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3.出入口(含连通道)、通风亭、控制中心、变电站、冷却塔、地面站房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和车辆段、停车场用地边界外侧十米内。
4.城市轨道交通过江(河、湖)隧道、桥梁结构外边线外侧一百米内。
(三)外部作业项目影响等级
在保护区内,外部作业项目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影响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等级的划分依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防护技术规程》(DBJ/T45-072-2018)等规范。
(四)申请人
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项目建设的单位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作业内容: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二)敷设管廊(线)、地面堆载、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钻探、挖掘、地基加固、打井、锚喷、取土、采石、采砂。
(三)修建塘堰(围堰)、开挖河道水渠。
(四)在过江(河、湖)隧道周围实施河道疏浚、清淤、吹填、船舶下锚停靠等活动。
(五)跨越或者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施工作业。
(六)敷设或者搭架管线、吊装等架空作业。
(七)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作业活动。
五、办理流程
(一)咨询
规划线路: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地保部0771-2338607、2332920(规划线路:处于规划设计阶段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
建设线路: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0771-2778883、2778882(建设线路:处于建设阶段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
运营线路: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0771-2779203、2778930(运营线路:运营开通阶段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
(二)在线申报
2.在官网首页上方点击“地铁保护”,进入网上办事窗口。
5.填写《外部作业项目征求意见申请表》(参考附件)。
6.材料上传完成保存并提交。
7.如在线申报时出现打不开网页、资料无法上传、收不到验证码等技术问题请联系咨询人员。
(三)预审核
(四)意见的回复及结办
(五)其他
作业方案审查过程中发现资料不够详实,图纸标识不明、缺少部分详图时,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及时对资料进行澄清或补充。
六、上传材料要求
外部作业项目审查原则分为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一)方案设计阶段
1.征求意见函。
2.外部作业项目征求意见申请表。
3.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规划总平面图、平面布置图、剖面图等)。
4.电子光盘。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
3.施工图(地铁保护专项)设计方案。
4.电子版光盘。
(三)施工阶段
3.地铁保护安全防护方案(含应急预案)、施工方案。
5.保护区作业影响等级二级及以上的作业项目还需提交安全评估报告、专项设计、专项监测等方案。
七、作业管控要求
(三)实施外部作业前,外部作业的各参建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方案,并应对受影响的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进行动态监测。
八、其他
(一)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