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护理岗位
专技初级
在科室护士长及上级护师领导下,负责社区护理的具体工作。服从单位其他工作安排。
3
非应届毕业生
三年
35
大专或高职及以上
不限
护理学类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直接面试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药剂岗位(西药)
在主管药师的领导下,参加药品调配、制剂、药检、临床等药学日常业务工作。
1
30
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制药工程专业、生物制药专业
具有药学专业药士及以上职称
在护士长领导下,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护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2
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积极完成护理部交办的各项业务。
本科及以上
在科组长和主管药师指导下完成本科室的各项业务。
一年
药学类;制药工程专业、生物制药专业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熟悉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护理技术规程,从事社区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本单位交予的其他任务。
40
医技岗位(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熟悉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专业对口知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做好所负责范围专业内的专业性业务工作,做好本单位交予的其他任务。
医学门类
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技士及以上职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参与护理、预防、教学、科研工作;包括计划免疫岗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五年
45
熟练掌握各种护理操作技术;具有预防接种上岗证者优先。
医技岗位(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康复治疗技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士及以上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鹤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从医院安排,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能独立执行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4
二年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护士长领导下,负责社区护理的具体工作。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能指导和带领护士完成公共卫生护理和家庭护理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各项护理工作;承担临床带教工作,指导下级护士;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
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科室负责人领导下开展检验工作,按照操作规程完成检验的技术操作、检查,参与质控,严防差错事故;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技师及以上职称
药学类、中药学类;制药工程专业、生物制药专业
具有药学专业药士及以上职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技中级
服从中心领导及护士长安排,爱岗敬业,从事中心各项护理工作,参与社区护理工作。熟悉各项护理技术规程及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与新技术、新业务等科研实践,能独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好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经常巡视查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能熟练掌握各种护理技术,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6
中医医师(中医全科)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范围为全科。
公卫医师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的公共卫生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做好分管条线工作。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具有药学专业药师及以上职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凌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科室负责人领导下,独立完成公共卫生护理、家庭护理任务及其它护理岗位相应工作任务。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护士长领导和上级护理人员指导下,按岗位职责开展工作,指导下级护士和护理员工作,服从单位其他工作安排。
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做好社区预防保健条线工作,服从单位其他工作安排。
具有公卫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范围为:公卫
临床医师(西医全科)
专技副高
在科主任领导下,按岗位职责及诊疗规范开展工作,做好临床教学工作,指导下级及实习医师工作。服从单位其他工作安排。
50
临床医学类
具有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范围为:全科。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协助护士长完成护理、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组织全科护理查房、会诊、参加并指导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在护士长的指导下组织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学习。
有计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
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遵守医院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协助完成医疗日常事务,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康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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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沪人社规﹝2022﹞10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通知》(沪卫人事〔2021〕150
号)、《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浦人社规〔2021〕1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浦东新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浦东新区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本次招聘岗位包括A类和B类两大类。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除符合《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3:在2022年6月30日前进入固定场所(或特定机构)驻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且在核酸筛查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优秀。固定场所(或特定机构)包括方舱医院、定点医院、隔离收治场所、中转平台、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点、养老等特定机构。
4.招聘对象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未就业学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被录用,需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保持无社保缴纳记录状态。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5.报考人员为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
要求相一致。受疫情影响,2022年规培出站的住院医师报名时可暂时不用提供住培合格证书,如被录用,需要承诺在一年内取得住培合格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A类岗位:2022年8月8日10:00至8月12日16:00;
B类岗位:2022年8月1日10:00至8月5日16:00。
2.报名方式:
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一旦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对报
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行咨询确认。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同时上传必要的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
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规培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业绩材料等。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符合A-3条件的,必须上传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并盖章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秀业绩材料》(附件2)。
报考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
报考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5.资格审查: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8月25日10:00至8月26日16:00;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8月11日10:00至8月12日16:00。
三、招聘流程
(一)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5.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2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7.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二)体检和考察
1.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出现因考试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编制使用计划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
2.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名单公示
(四)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说明
(一)关于工作年限的说明
2.如岗位要求的年龄上限为5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笔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即《浦东新区2022年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