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气象部门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四川气象事业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就四川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国家气象系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四川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明细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气象事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专业按照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认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4.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在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择业期内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三、报名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招聘岗位,进入笔试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参加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需求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低于1:3比例的气象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四、考试
4.笔面试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调整,如需调整,我局会及时发布公告。
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以下简称高原所)的招聘岗位,由高原所自行组织考试,具体事宜由高原所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等额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签订就业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若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
七、聘用
八、优惠政策
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应聘到我省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气象部门工作,四川省气象局将按有关规定补助大学期间规定学制计算的学费。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招聘方案进行递补或调剂。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信息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聘。
4.关于服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我省一、二类艰苦气象台站公开招聘全日制气象类大学专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其他单位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严禁部门外其他单位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5.关于违约责任。为保证招录工作的严肃性,对已签订三方协议到我省气象部门就业的毕业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三方协议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并缴纳1万元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