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经报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公开招聘一批基层残疾人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组织
本次残疾人联络员招聘工作由各镇(街)根据指标自行组织,区残联协助做好笔试、面试命题和笔试组织工作,各镇(街)招聘简章见附件。
二、招聘指标、岗位类型及代码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区户籍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人及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
2.具有本区户籍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视残、肢残人的直系亲属(特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4.年龄:男性年龄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女性年龄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5.文化程度:报考村残疾人联络员的残疾人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残疾人直系亲属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城市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的残疾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残疾人直系亲属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镇(街)级残疾人联络员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有关事项
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注意事项: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并以最终报名岗位参加考试。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统一携带填写完备的《同安区2023年残疾人联络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四)报名要求
1.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面向所在镇(街)范围内招聘,现职村残疾人联络员可报考所在镇(街)范围内空缺的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岗位。
2.镇(街)级残疾人联络员面向全区范围内招聘,全区所有现职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也可报名参加选聘。
3.本通知所指辖区范围内,是指户口在辖区内或在辖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常住半年以上的人员。
4.各镇(街)残疾人联络员中直系亲属的比例,按照招聘后本镇(街)所属残疾人联络员中直系亲属人数不超过总联络员数20%的比例控制,实际人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核算。
五、考试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5:5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二)面试。面试由各镇(街)自行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镇(街)招聘简章。
(三)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
1.综合成绩计算:采取结构分值方式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六、递补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资格复核、体检不合格,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资格等情形的,招聘单位可优先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符合条件对象,可扩大到镇(街)报考人员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因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报考其他社区或镇(街)级残疾人联络员被录取而导致该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本镇(街)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有关待遇
新聘用基层残疾人联络员工资待遇按照同类别人员现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