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教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农业农村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深造率平均在39%以上,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在校生35579人,其中本科生2920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370人。现有教职工2571人,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060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国家级人才50余人,泰山学者等省部级人才140余人。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42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400多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03项。建校以来,培养了以10余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多位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为杰出代表的各类优秀人才40万余人。
近者悦,远者来。山东农业大学真诚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加盟山东农业大学,同心筑梦,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10人,其中教师岗位9人、教辅岗位1人,具体详见《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港澳台人员应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人才层次及待遇
(一)教师岗位
1.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入选两院院士、海外发达国家院士或具备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2.第二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3.第三层次人才
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4.第四层次人才
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并取得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能够推动本学科快速发展的优秀青年人才。
5.第五层次人才
具有比较扎实的教学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的优秀青年博士(后)。
6.其他人才
对于学科发展需要的其他人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人才进行评价。
(二)教辅岗位
从事教学辅助、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三)人才待遇
对达到学校第一、二、三层次的人才,按“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研究确定待遇,按照长聘制聘用到相应岗位,可享受年薪制。
对达到第四、第五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预聘或直聘到高级岗位,对其他急需紧缺博士一般聘用到中级岗位,提供以下待遇:
1.科研启动费:
入校后根据不同学科供需情况、科研水平、教学潜力等提供5-300万不等的科研启动费。
2.安家费与住房保障:
(1)学校按照不同情况提供5-100万不等的购房补贴。
(2)学校提供周转过渡房,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过渡期限不超过3年,过渡期间的房租及租住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首次来泰安就业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泰安市3000元/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3年。
3.人才保障政策:
学校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工作环境,对引进的青年人才根据其学科方向,为其配备指导老师并加入相应的教学、科研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国家和省人才项目申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大学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以姓名+申请表命名)、《山东农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以姓名+登记表命名)和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发表论著、承担项目、获得的成果、奖励等,以姓名+简历命名),所需材料须填写准确、完整。
2.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应届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授予何种专业学位证明。
3.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招聘岗位对于“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等各项要求的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报到面试时提供。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以及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察体检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事宜及岗位情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七、其他
2024年12月13日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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