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现招聘部分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人,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岗位履职的身体条件,品貌端正,心理素质良好。
2.学历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3.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一般管理岗
1
1.工作严谨细致,热爱教学管理工作,能安心在教学秘书岗位工作,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工作踏实,耐心认真,坚守岗位、团结同事,能适应本职工作。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为工科专业,机械类、交通类专业优先。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4.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操作与网络使用),并能在教学管理中应用,同时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教学秘书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核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将组织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1.笔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综合素养、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同意应聘介绍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成绩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从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研究、公示
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管理办法与待遇
(一)管理办法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拟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二)工资待遇
四、其他
招聘简章以人力资源处和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网站发布为准,未经允许,请勿转发。